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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万里山河从头越(1 / 1)

“我去,这东西可真是太好吃了。X”

邵晓光只是吃了一口,便对小雨高高挑起了大拇指。

“不瞒你们说啊,山下那些什么牛排,披萨之类的西餐,我可是都吃的腻了,从来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嫂子,说说看,这东西都是用什么东西做的,是用什么面粉做的,怎么会这么滑的?”

“去,你这嘴可真是够笨的,告诉你,这可不是面粉,而是米粉,用糯米碾成的粉,知道你是贵客,所以,我特意在里面加了三层的肉,怎么样,味道还过的去吧。”

小雨被他夸的满心得意,俏脸笑的比花都还要娇嫩。

“兄弟,你可真是好福气啊,居然找了这么个又漂亮,又能干的小美人当媳妇,我都快羡慕死了。”

邵晓光颇为羡慕的看着李炜说道。

“还有这些猪肉,也是够鲜嫩的,真不知道你这猪到底是怎么养的,为什么猪肉会那么鲜嫩,好吃?”

“能不好吃吗,每天都用两指长的千年枣,熟透的香甜百香果养着,喝着山里最清凉甘甜的泉水,肉能不好吃吗。”

李炜的声音里带着深深的怨恨,这里的土地肥沃,气候宜人,树林茂密,物产特别丰富,除了药材,各种各样的木材,更是有着无数天然生长的各种果树苗木,椰枣,奇异果,百香果等水果,经过多年的生长和自然选择,味道酸甜可口,即便没有人工管理种植,产量也是异常可观的。

只可惜,这片根本看不到头的山太过险峻,能够上山的路,也被人们叫做天梯,说到底,其实就是一条曲折蜿蜒的小道,最宽的地方,都没有超过一米二,窄的地方,就只能侧着身子从上面挤过去。

相对于那些居住在更深山坳里的苗人,达瓦村都还算是好的,附近的山势比较平缓,上下山的道路也比较宽阔,基本上都在一米左右宽,而且距离山下的公路也近,虽然没办法通汽车,却只需要步行两个多小时就能够到达这边。

这样的结果,便是导致这里的那些品质优良的水果,根本没有办法卖出去,只能任由其在山中烂掉,腐烂的果肉成年累月的积聚,使得长满果树的山坳彻底变成了西游记中的稀柿洞,根本没有办法行进。

“兄弟,说正经的,你们这的那条路,简直烂透了,你要是再不修的话,恐怕你这聚宝盆里宝贝再多,也都只能烂在这大山里头了。”

体会到李炜声音里的苍凉,邵晓光颇为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说的倒轻巧,修路,那是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是要数不清的真金白银的,我特么手里哪来的钱?”

想到钱的事情,李炜一颗头简直快要变成了两个大。

“兄弟,那可不光是钱的事,就算有钱,你到哪去找愿意来这里替你修路的工人?”

邵晓光咬了一口手里的婆酥粑粑,含糊不清的说道。

李炜的眉头皱的更紧,邵晓光的话很在理,这里的山,可是险峻出了名的,即便是位于雷公山山口外的达瓦村,地形也是相当的险峻复杂,就算他现在有了钱,只怕也很难找到替他修路的人。

“经理,我们来晚了。”

两名西装革履的家伙从外面急匆匆的闯了进来,其中一人手中提着一个大大的皮箱,才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向小雨和阿雅要水喝。

阿雅相当贴心的替他们用竹碗装了些热水,却又在竹碗里撒了一些麦麸子。

“把麸皮吹开了再喝,要不然,很可能会炸肺的。“

“经理,这……“

两人满脸不解的看着坐在李炜对面大吃大喝的邵晓光。

“人家这可是为了你们好,走路太急,喝水喝的太快,容易引起急性胃痉挛,严重点的话,可能连命都没了,也就是她说的炸肺了。“

邵晓光看向阿雅的眼神里满是好奇,显然没想到,一个生活在这穷乡僻壤的女孩,居然会有这样高明的医学常识。

“你可别小看这丫头,她可是一位医学高超的苗医呢。“

李炜的声音里满是赞赏。

“钱给你带来了,你点点。“

邵晓光起身将那皮箱取来放在桌上打开,满箱的钞票,让人看了眼花缭乱。

“用不着,信你。“

李炜强忍着心中数钱的冲动将皮箱重新盖好,递给了身边的小雨,对于朋友,他有着绝对的信任,自然不愿意去废那个事。

“小雨,这些钱替我收好,顺便把咱们之前在山里找到的那雷公藤也拿来。“

小雨听话的回去吊脚楼,转眼间的功夫,就把那根雷公藤取来,放在了李炜与邵晓光所在的桌上。

眼见李炜和邵晓光还要谈事情,阿雅连忙替邵晓光的手下准备好饭菜,这些人爬山爬了几个小时,早都累的连腰都直不起来了,见到饭菜,顾不得什么礼貌,吃相比饿了三天的人都难看。

“回头把这东西也带走,替我找个好买家。“

李炜笑着把手中的雷公藤递给邵晓光,声音无比真诚。

“行!“

邵晓光答应的异常爽快。

“你要是信我,这事就包在我身上,另外,关于修路的事,我给你出个主意。“

邵晓光从怀里取出一只派克金笔和黄色的便签纸,在上面写下了武向荣三个字,相当整齐的叠好交给李炜。

“这是什么意思?“

李炜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

“自己去更深的山里问呗,告诉你,这才是帮你解决修路问题的真正灵丹妙药。“

邵晓光神秘兮兮的说道,又坐了一会,眼见自己手下的那两名助理已经吃好了饭,这才对李炜提出告辞。

“好了,时间不早,我们也该回去了。“

李炜与他寒暄几句,目送他离开,小雨与阿雅,早就因为忙碌而饥肠辘辘,眼见这些人离开,顾不得把桌子收拾干净,便将刚烙好的婆酥粑粑放在桌上大吃起来。

“阿哥,这个给你,等吃完饭,我们还要熬蜂蜡,你要不要一起帮忙。“

小雨狼吞虎咽的吃着手中的酥婆粑粑,将一只崭新的白瓷坛放在了李炜面前,似乎是怕坛中的东西蒸发,瓷坛的盖子周围,都小心翼翼的用蜂蜡封好。

“这是蜂王浆?“

李炜晃了晃坛子,感觉那坛子入手沉甸甸的,

只是看小雨对那坛子里物品的珍视程度,李炜就已经猜到了里面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那可是蜂巢中最珍贵,也最有价值的东西了,是工蜂分泌出来,专门喂养蜂王,哺育巢中幼蜂的食物,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对于人类而言,无疑是绝佳的补品。

除此之外,蜂王浆更是有着极高的药用价值,对于肺病和抗衰老,有着极佳的治疗作用。

这样的使用价值,使得原生态蜂王浆在市场上的价格很高,俨然可以叫做软黄金。

“小雨,谢谢。“

李炜的声音无比感动。

“谢什么谢,我的就是你的,都是自家人,何必说这么见外的话?“

小雨的声音带着几分羞涩,臻首深深的垂了下去。

“这丫头,还真是人小鬼大,看来,我真的是要努力了。“

李炜不是笨蛋,如何会体会不出小雨话里的暗示,眼见这丫头对自己如此情深意重,心里对她的感情,自然也就越发肯定,忍不住开始为她与自己的将来规划起来。

一顿午饭很快结束,小雨和阿雅都是手脚勤快的姑娘,吃完饭以后,顾不得休息,就把用来烤酥婆粑粑的大锅收了起来,换上了专门用来蒸煮的大蒸锅。

这大锅是专门用来熬制蜂蜡的工具,将大锅支好后,小雨吩咐李炜替自己打来几桶河水,自己则带着阿雅找来很多洗的相当干净的细麻布,相当仔细的将蜂蜡切碎。

李炜把桶里的水倒在锅里,坐在火堆旁,用已经通开的竹筒吹着火将锅里的水烧开,这才拿起小雅已经切好的蜂蜡,丢进了正在沸腾的大锅里面。

“阿哥,我们要熬蜂蜡了。“

小雨抹了抹头上的汗水,无比兴奋的叫喊着,不断用手中的铁水勺搅动着锅里的细碎蜂巢。

这是熬制蜂蜡最原始的办法,但是却简单有效,越是年头老的蜂巢,能够熬制出来的蜂蜡越多,而其纯度自然也就越高。

对于苗族的女孩来说,熬制蜂蜡,和织布,织锦,绣花提花,乃至蜡染的技能一样,都是必须掌握的女工活计,小雨和阿雅,已经不知道干了多少年,即便没有李炜帮忙,做的依旧无比熟练。

眼见自己根本帮不上忙,李炜只能讪讪的坐在一边,闻着空气中蜂蜡的有些酸涩的味道,顿时心头一动。

蜂蜡这东西,天然有着一股酸涩的味道,放的时间越久,这股味道也就会变的越浓,不过,这可难不住那些聪明的苗族人,他们会在蜂蜡受冷凝固前,在蜂蜡里掺入些药物,用来遮住蜂蜡原本酸涩的味道。

“我真是糊涂了,谁说蜂蜡这东西只能用来做蜡染的。“

看着阿雅与小雨那长满了老茧与硬皮的小手,李炜心中一动,连忙跑去家里的药材库,开始忙碌起来,一边拣选着药材,嘴里一边不断的念叨着。

“白术,川穹,地茱萸,桂花花瓣,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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