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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的王国,我做主(1 / 1)

“去,你这家伙胡说什么呢,我没告诉过你,我有喜欢的人了吗,臭小子,我告诉你,做生意,就要本本分分,别和我玩什么美人计。X”

李炜义正词严的抓着邵晓光的衣领,趁着他不注意,对他不断的挤眉弄眼使眼色。

“兄弟,你绝对听错了,我说的是,我表妹一定很喜欢这里美丽的风光,而且,人家可是有未婚夫的,你就不要再胡思乱想了。”

邵晓光心有余悸的看着小雨手中还在不断向下淌血的尖刀,眼珠子都吓得直了。

“客人,我们苗乡人可是很好客的,虽然我们这里穷,可是,一旦有客人从远方来,我们苗人的桌上,却是必须要有三肉的,鸡肉现在已经准备好了,猪肉都是风干的,回头我再去找一条狗,让你尝尝我们苗乡的特色手艺哦。”

小雨熟练的将那解腕尖刀拿在手中把玩着,嘴角的笑意邪恶万分。

“你放心,那狗,都是活着杀的,你不会觉得不新鲜。”

“嫂子,嫂子,用不着这么客气,我和李兄之间,其实最重要的是交心,嘿嘿,只要一些普通的饭菜就够了,真的,嫂子,自从看到你,我就知道李兄为啥不愿意和我一起下山去干事业了。”

邵晓光满头冷汗的对小雨解释道。

“我可都还没有答应嫁给他呢,你胡说什么。”

小雨轻啐一口,俏脸上却带着一抹无法掩盖的娇红。

“李兄啊,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嫂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都不看紧,就不怕人家等不了你自己跑了?”

邵晓光相当无耻的对李炜训斥起来,义正词严的样子,就连李炜都感觉自己在他面前惭愧万分。

“我要是你啊,早就准备好鸽子蛋大的钻戒和他求婚了,你要是再等下去啊,只怕嫂子她可就要让别有用心的人给骗走了。”

“行了,别在这卖你那臭嘴皮子了。”

小雨相当不满的瞪了他一眼,将一只粗瓷的巨大酒坛放在了两人面前,将两只巨大的竹碗重重拍在了桌上。

“看你后面的话说的还算有道理的份上,这坛酒就便宜你了,要是你再敢说些不正经的话,信不信我下次请你看我给狗剥皮。”

小雨相当傲娇的转过头,看向李炜的眼神羞涩中充满了期待。

虽然并不喜欢邵晓光的油嘴滑舌,但是,她却真的很期待李炜能够向她提出求婚,哪怕没有什么鸽子蛋,只要按照苗人的规矩,替她下去水田,抓两条四尺长的稻花鱼回来,她都会毫不犹豫的嫁给他。

只可惜,李炜这家伙,简直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木头,自己都已经对他明着暗着的说了那么多,为什么他就是不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呢?

眼见邵晓光还在身边,小雨没有办法和李炜多说什么,只能无奈的转过身,满脸愁容的跑了开去。

“李兄,你家的母老虎,可真是够吓人的啊。”

邵晓光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长出一口气。

“既然知道害怕,那就别再和我说你的表妹什么的事情。”

李炜抹了抹自己额头的冷汗,有些恼羞成怒的对他叫喊起来。

“喝酒,喝酒.......”

邵晓光讪讪的拍开酒坛上的封泥,一股带有浓郁桂花香气的酒香,立刻便冲入两人的鼻孔。

“我去,兄弟,你这可真是找到了一个聚宝盆啊。”

邵晓光兴奋无比的叫喊着,抱起酒坛举到阳光下,琥珀色的酒液,浓郁的酒味,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甜香,顿时让人馋涎欲滴。

“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酒?”

邵晓光将两只竹碗摆好,笑着把那些酒斟满,琥珀色的酒液无比粘稠,其中夹杂着细小的桂花花瓣,放在鼻子下一闻,只感觉沁人心脾,甜香无比,不用说喝,光是放在鼻子下闻一闻,都感觉心旷神怡。

“滚,我又不是和你这样的狗富豪,怎么知道这是啥东西。”

李炜一点都不留情的在这货的后背上重重拍了一巴掌。

“有话就说,有屁快放,别在这给老子卖关子。”

邵晓光并没有说话,只是端起手中的木碗,轻轻在嘴上一抿,双眼紧闭,一副享受到不行的模样,良久之后,这才对李炜开口道。

“蜜干,货真价实的蜜干!”

邵晓光一口口的拼着竹碗中的酒,他的教养很好,喝酒的时候,动作异常优雅,就像是在品尝着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一样。

李炜却没有他的耐心,直接端起竹碗一饮而尽,舒舒服服的打了个酒嗝,这才有些意犹未尽的重新将自己的竹碗倒满,正想继续喝,却被邵晓光一把拦住。

“你这粗鲁的家伙,这么喝酒,和饮驴有什么区别,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你到底知不知道,这可世界上价格最高的美酒啊,你可能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在法国佬的那些庄园,一瓶十年陈酿的蜜干酒,到底能卖到如何疯狂的的价格。”

“行了,别卖关子了,赶紧说,这到底是什么酒?”

李炜并不怎么懂酒,这酒在他口中,比起那些普通的啤酒来,不过是味道更加香醇,口感也更加滑腻而已,除此以外,真的是再也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了。

“兄弟,这叫做蜜干,是用特殊的酿造手法,将新鲜纯净的蜂蜜发酵后酿造成的酒,和那些需要勾兑中草药,香精,乃至一些果汁的果酒不同,这可是祛除了甜味的干蜜酒,其中所蕴含的酒精纯度与品质,别说中国的所有白酒比不上,就连那些价值连城的红酒都比不上。”

邵晓光抿了一口酒,笑着将手中的酒碗放在桌上。

“有那么贵?”

李炜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邵晓光。

“我的哥,这都已经很便宜了好不好。”

邵晓光颇为不满的瞪了他一眼。

“兄弟,任何国家酒里所提到的干,指的都是那些用特殊办法滤去其中甜味的酒,蜂蜜本身含糖量极高,若是真弄成干酒的话,工艺远比葡萄酒和其他果酒复杂的多,这也就使得即便是在号称酒文化异常发达的法国和荷兰,都少有蜂蜜干酒问世,便是有,那价格也至少要和同等重量的钻石等价了。”

邵晓光耐心的对李炜解释着。

“只可惜,你这酒的年份太少了,这要是能够藏够十年,绝对能够卖上一个好价钱。”

“去,想要把蜂蜜里的甜味去掉有什么难的,你可别告诉我,就这么点小事,那些老外都找不到办法。”

小雨将一盘香喷喷的食品放在两人面前,恰好听到之前邵晓光的话,声音里带着几分不屑。

“嫂子,你可是真的太神了,你知不知道,那些老外为了把这蜜酒中的糖分除掉,甚至于都用上了反渗透膜这些高端的技术,可是,这样过滤出来的蜜干酒,也就失去了其中蜂蜜的甜香,虽然价格贵的离谱,可是却难喝的要命。”

邵晓光有些无奈的解释道。

“那些西方老外,的确是就会干这样操蛋的事情,在他们的脑袋瓜子里,什么问题都想着去靠机械设备解决,或许在制造那些钢铁机械的时候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对于这些高端的玩意,他们真的和咱们差着很大的行市呢。”

李炜对于那些老外一点好感也没有,忍不住撇了撇嘴。

“喜欢喝的话,就多来我们这几次,也别嫌这酒的年头少,告诉你,我这可不止有十年的,就连十八年的都有,只是现在还不能给你喝。”

小雨说着话,将幽怨的目光转到了李炜身上。

李炜有些羞愧的垂下了头,脑海里有着苗王传承的他,如何不明白小雨话里的意思。

短裙苗有着一个特有的规矩,家里有女孩的人家,会在女孩子出生的那天,由她的父亲与哥哥去山里找到品质最好的蜂蜜酿成蜂蜜酒,埋在自家吊脚楼的院子里,等到女孩出嫁的那天取出来待客,和那些江南人家的女儿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山里的苗族人结婚早,一般来说,这些蜂蜜酒埋藏十六年,就已经被人挖出来喝了,只是,由于小雨之前天生失声,所以根本没有人肯娶,那批蜂蜜酒自然也就留到了现在。

“丫头,如果再有两年,你还愿意嫁给我的话,我一定用最盛大的婚礼娶你过门。”

李炜心中默默对小雨说着,看向她的眼神里满是情意。

“嫂子,这是什么东西啊,你可别告诉我,咱这穷乡僻壤里居然还会有披萨吃。”

邵晓光的目光被小雨跟前的美食吸引了过去。

那美食的卖相超棒,一张好似圆盘般的面饼,上下两面煎的金黄,中间均匀的夹杂着腌猪肉,鸡肉,煎熟的鸡蛋,花花绿绿的葱丝和辣椒丝,五光十色,味道喷香喷香的,很是勾动着人心中的食欲。

“批什么批啊,我告诉你,这个东西叫做婆酥粑粑,是我们这山寨里特有的美食。”

小雨取出一柄银亮的餐刀,熟练的将那巨大的面饼切成一块块的三角扇形,滚烫的烟雾,立刻伴随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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