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森说:“好主意,不过为了更真切的表达我们的情义,我们都不要伸手去拿,就这样凭眼睛看,然后选一个自己喜欢的让对方付款。如何?”
“我喜欢这个游戏。”说话的时候,周燕已经从小摊上选了一个小饰品拿起来:“我就要这个了,你呢?选好了吗?”
木森伸手拿起周燕选择的旁边的商品:“我要这个。”
周燕有些不满意的说:“你是不是太敷衍了,能认真一点吗!我可是很认真的选了的,选了这个最喜欢的。”
木森说:“我很认真的,但是我对这些东西的欣赏水平有限,所以弟弟就跟在姐姐旁边。弟弟总是喜欢跟在姐姐屁股后面的嘛。”
周燕被木森逗笑了,望着木森,说:“看不出来你这么懂得讨女孩子开心。”
木森笑了笑,伸手进去兜里拿钱。
但是他的钱还没有掏出来,周燕就已经都付了款了。
木森不大乐意的说:“你这不好吧,咱们说好替对方付账的。”
周燕说:“那你记住一件事,姐姐不仅喜欢打弟弟,还喜欢给弟弟付账。”
木森无语,女孩子是最擅长无理取闹的,他早就已经领教过了。周燕的无理取闹,和东琳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和他老妈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木森望着周燕,笑道:“做你弟弟真是太幸福了。”木森笑着,笑得很好看很真诚,他脸上的笑容,甚至让周燕都看得痴呆了。
周燕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跟木森说:“既然这样,那就为我做点什么吧,见过你的画技了,还不知道你的文学,怎么样,此情此景,不赋诗一首是不是太对不起这情景了。”
木森再次说了那句:“我的朋友里,那个家伙一定跟你臭味相投。”木森告诉周燕:“我可以毫不客气的用学富五车来形容他,如果是他的话,此景此景,一定可以赋诗一首。我就不行,要是你不挑的话,我倒是可以读一首听过的诗句给你听。”
周燕望着木森,有些好奇的问:“你说的这个朋友是谁啊?真是让人在意,跟你相处虽然不长,但是你却两次提到了他,而且,是唯一一个让你提到两次的人。不对,更确切的说是唯一一个让提提起的人。是你喜欢的人吗?”
木森说:“不是,是个男生,我们小学同学兼初中同学。我会提起他,大概是因为我的朋友本来就很少,而他是跟我接触的最多的。怎么说呢,我对他的了解以及他对我的了解,比我们了解自己的都多。”
周燕望着木森,她想在木森的脸上看见些什么,比如特殊的友情、兄弟情义之类的,但是很遗憾,木森的表情跟之前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变化。
周燕不大能理解,按照木森说的,那个男生应该对他来说是很特别的才对,是那种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存在,可是,她在木森的脸上完全看不到这样的感情。那么,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呢?
周燕猜不到,只能笑笑,接木森的话说:“天才的世界,我还真是看不懂。算了,不说这个了,这么晚了,就不要回去了吧。”
木森说:“虽然我对女孩子的房间很感兴趣,也很想知道姐姐的家是什么样的,但是很遗憾,青春期的男生,往往都是很容易被感动的,为了不被你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我决定要跟你保持相当的距离。”
周燕知道,木森不愿意留宿当然不是这个理由,只是因为这个理由最好用,所以他就这么说了。但是,既然木森已经这么说了,她也就没有继续挽留的道理。
从这边到她的家,实在是很近,不知不觉就已经走到了小区外面,木森没有进去,跟她挥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不回来这边了,你也不要去那边找我,等我要回去的时候,我会来跟你辞别的。”
木森再次看穿了周燕的心思,如果木森不这么说的话,她会在周末的时候过去找他的。这个弟弟,实在是给了她太多的惊喜,让她看见了太多的与众不同。
不过,现在她只能忍耐着了,因为木森既然这么说,一定有他必须这么说的道理,至少的话,木森肯定是不希望她去大乱他的生活步骤的。
周燕能够理解,木森选在在这座城市流浪,虽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但是木森一定有属于他的步伐,他一定是把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做过安排的了,肯定是不希望被别人打乱的。搜搜
周燕答应道:“还真是自恋,姐姐这么好看的美女,哪有时间管你这样的小屁孩。”
木森跟周燕挥手:“再见了。”
周燕率先转身进去,她其实不想转身的,但是她知道,如果看见木森转身的话,可能真的会忍不住过去拉住他求他留下来的。
而周燕先转身,这对木森来世也是很好的。
就如同他给了周燕很多惊喜,周燕也同样给了他很多惊喜。
她对这个姐姐的喜欢,跟喜欢东沐不同,但也仅次于喜欢东沐。
这样的喜欢,沉重的仅仅是一个分别就让木森觉得喘不过气来。
木森可以很肯定的说,只要周燕多挽留一句,他就会彻底的沦陷在这个天使的光辉之下。
周燕没有挽留,木森不得不感叹一句:“真是太好了,真是遗憾呢。”
人生,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越是轻率的相遇,越是能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
木森和周燕,原本是两条完全不相交的平行线,但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都偏离了自己的轨道。虽然最后两个人都努力的回到了自己的轨道上,但是这一场相遇,对两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都是生命中如同冲天而起的焰火一般美丽的。
木森走在回去的路上,从这里回到他租住的廉租房路程不近,有十几公里的路程,要走五六个小时,但是木森不想坐公交车,他想一个人走走,看看这座城市的夜景。
来这座城市已经有好一些日子了,每天都忙碌的头昏眼花才睡下,今天还是第一天真正的闲了下来,不,也算不上闲了下来,他只是暂时的偷了个懒。
“那么,就趁这个偷懒的机会好好想享受一下夜晚的时光吧,好好的看一看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木森这么想着,走在城市的霓虹灯之下,望着急匆匆的人,他很是不能明白,如此匆匆忙忙的,到底都是为了什么呢?
或许是他最近太过于显眼了,所以他走在路上,已经被好几个人注视着议论了。他们议论些什么木森不知道,也没有兴趣。对木森来说,自己的生活就是这样,无需过多的关系别人眼中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是个天才也好,是个叛逆的孩子也好,跟自己其实都没有多大的关系。很多人,就是因为太在意别人的目光,所以一辈子都活得不开心。
其实,有什么可不开心的呢。明明任性一点就会很开心的,偏偏要选那个最不开心的路去走,实在是让人不能理解。
在别人的眼里自己是什么样的呢?木森当然也曾想过,他得到的答案,除了身上所携带的被附加的光环之后,大概别人看见的他更多的时候是孤单的,孤独的走在人生的路上,走在这所有的光环之下。或许,那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还会说一句‘天才总是孤独的’。
但其实,木森一点也不觉得孤独,他觉得自己生活的很好,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
难过的时候心里有想着的人,开心的时候也会想起她。画画的时候回不自觉的画出她的样子,走路的时候看到某个东西,会莫名的跟她联系在一起,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吗?
没什么不好,这就是木森的答案,他觉得自己这样的生活,简直不要太美好,比那些双宿双飞的,比那些爱得痛彻心扉自杀殉情的都要好千倍万倍。
木森走到一家超市里面,买了一瓶冰冻的很硬的矿泉水。因为冰冻了太长时间,矿泉水瓶已经严重变形,表面结了一层很重的冰霜,木森废了好大劲才把它从冰箱里拿出来。
望着这个已经不像矿泉水的矿泉水,木森突然觉得很有意思。付了钱走出超市,把矿泉水瓶子贴在脸上,立刻把他冰的打了个寒颤。
木森忽地笑了,一个人站在路边,像个傻子一样。他想起了以前也会这么做,故意把瓶子放到冰箱里冻得很硬,然后抱在怀里降温。
其实他家里的空调功率很大,如果他想的话,甚至可以在大夏天给他制造出一个冬天的室内环境,可是木森不愿意开空调,他喜欢用冰箱把矿泉水冻住,然后贴在脸上。每次这么做的时候,木森都会一个人开怀大笑。这是他童年的时候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矿泉水稍微融化了一些,木森把水倒进嘴里,那一股冰凉的感觉,立刻让他有些疲惫的精神焕发荣光,变得神采奕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