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敏之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目光所及之处一片白。
这个地方,难道是医院?
想到失去意识之前正在做的事,陆敏之只想羞愤欲死!
真他妈的丢人!
做|爱做进医院估计也算是人类进化史上头一份儿了!
陆敏之不知道,还有更丢人的事情等着他呢!
“啊……”陆敏之脑袋一动,便感觉脑袋上一阵刺痛,人顿时清醒了不少。
“你醒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合上手上的书,向这边看过来。
陆敏之这才注意到靠墙的一边还放着一张办公桌,而他所在的病房并不是单间。
陆敏之在心里把不靠谱的床伴骂了半死,妈的,给老子整个单间能死啊!老子又不是缺这几个钱!
倒不是他暴发户,实在是他进医院的原因难以宣诸于口。
“嗯……”
陆敏之伸手摸着刺痛的脑门,皱着眉头,感觉出事情的不对劲了。
脑袋上这是包了纱布?他记得这一任床伴没有S倾向啊,怎么会伤了脑袋?
难道是掉到床下了,磕到床头柜上了?
“陆敏之是吧?”女人走过来,“头还疼吗?要是没什么事就赶紧下床回宿舍吧,我这要关门了。”
“啊?”陆敏之一脸呆相,什么时候医院还兴赶人了?
陆敏之透过窗户看向外面,草坪,水泥路,远处的篮球场。篮球场?这好像不是医院啊!哪家医院病房设在大路边上啊!
“这,这是哪儿?”一开口,陆敏之又是一呆。
这、这声音,清冷中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活力。
陆敏之再次皱眉,他一个中年大叔哪来的少年人的活力?
不对啊,刚才那女人明明是叫他陆敏之的,他叫了三十多年的名字,自己不可能记错的吧?
他口中的陆敏之是他吗?
“这里是校医务室啊。”女人说,“你同学把你送过来的,听说是被黑板擦砸晕的,我给你看过了,就是额角破了点皮,不会留疤,没什么大问题,你赶紧回宿舍吧,我要下班了。”
校医大姐很没爱心的将完全不在状态的病号赶出门,利落的拉上门上了锁,踩着三寸的高跟鞋,扭着挺翘的小屁股踏上电动车远去了。
陆敏之迷迷糊糊的穿上鞋,走出了医务室,站在路上看着眼前一片陌生又熟悉的环境,激灵灵的打个寒颤。
这,真是见鬼了!
陆敏之低头看着脚上那双几十块钱一双的廉价运动鞋,心里狂吐槽,自从老子能赚钱了,什么时候穿过这种破鞋?
重点不是这双鞋破不破,而是,妈蛋,这鞋鞋码最起码得是45,老子42的脚什么时候穿过这个大的鞋?陆敏之动了动脚指头,能顶着鞋头了。
太惊悚了,这不是他的脚!
还有这学校,他已经不做学生很多年!这学校他也没来过!
身体不是我的,学校不是我的,陆敏之风中凌乱了,这个世界到底肿么了?
“嗨,陆敏之,你没事吧?”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喘着粗气跑过来,看到陆敏之一脸的歉意。
突如其然的声音吓了陆敏之一跳,回头一看,想也没想的脱口而出:“王森?”
“真是对不起啊,当时没看见你,我本来想扔宋航来着,谁知道那小子一躲就扔你身上了。”少年爽朗一笑,不好意思的摸摸后脑勺,“你没什么事吧?要不我送你回家吧!”
“我没事,校医说就破了点皮,不严重,过几天就好了。你先走吧,我还有点事。”
“真是不好意思啊,那我就先走了啊!”
“王森。”陆敏之喊了一声。
少年小跑的身影来了个急刹车,回归头:“啊?”
“没事!”陆敏之一挥手,“赶紧走吧!”
陆敏之心想,还真叫王森啊!
陆敏之发了一会呆,脑袋嗡嗡直响,脑子里全是另一个人的记忆,简直令人难以相信。
——我成了另一个人,那原来的我去了哪里?
陆敏之心事十分不平静,掏出口袋中的手机,按了记忆中那组熟悉的号码。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陆敏之觉得心理有些崩溃,空号,怎么会是空号?这个号码明明是他最好的朋友的号码,十几年都不曾变动过。
陆敏之按了另一组号码,传来一个陌生的女声,陆敏之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您好,我找……陆敏之。”
“陆敏之?打错了吧,我们这儿没有这个人。”
没有这个人?没有这个人!怎么会没有呢?
陆敏之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
不及多想,已经打车到了市长途汽车站,浑浑噩噩的买了到另一个城市的车票。
五个小时的车程,陆敏之忐忑不安,心绪不宁,连心都颤抖了。
这事情实在诡异,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怎么眼睛一闭一睁之间就乾坤颠倒,成了另一个人?
三个小时后,陆敏之到了B市,陆敏之大学时离开家乡,来到这个城市,大学,读研,读博,后来工作,在这个城市一待就是十几年,可以说是他的第二家乡。
陆敏之迫不及待的回到了曾经的住处,可是那里被一个豪华的商业街取代,根本没有他居住的那个小区。
他又跑到曾经工作的公司,可是,那里什么都没有,是一片未开发的荒地。
天色点点暗下来,陆敏之有些绝望了,什么都没有,这个城市没有一个叫做陆敏之的人,也没有他的朋友。
突然,陆敏之心神一震,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那人已经年纪不小,头发花白,刚刚从一个公交车上下来。
“教授!”陆敏之欣喜若狂,急忙冲上去,“李教授等一下!”
这个人是他的导师,在他读博期间给过他很大的帮助,不论是学术上还是生活上,陆敏之对他十分尊敬与感激。
老人头发已经花白了,身体却还硬朗,带着副老式的黑框眼睛,气质严谨却和蔼,老人看着陆敏之,眼中带着疑惑:“小伙子,你是叫我吗?”
陆敏之此事竟然有些手脚发颤:“您是李教授吧,我想问一下,您知道您的学生陆敏之现在怎么样了吗?”
李教授很慈祥,给人很亲切的感觉:“我早已退休多年了,早年的学生中也没有一个叫陆敏之的,小伙子,你可能找错人了吧,看你这样着急,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我……”陆敏之哑口无言,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寻找一个在这个世界存在过的证明,最终还是失望了。
这个城市,没有他生活过的痕迹,到了现在,他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昏暗的夜,闪耀的霓虹灯,陆敏之浑浑噩噩的走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所有的东西都没有变化,只是少了一个叫陆敏之的人。
这对陆敏之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今天遇到的种种,是对他存在的一种否定,不论是情感还是现实。
陆敏之一个人坐在路面,各种信息纷乱的信息充斥着大脑。
一会儿想到劳累而死的母亲,一会想到曾经跳楼自杀的恋人,一会儿又想到这个身体凄惨的童年和对未来的憧憬。
庄周梦蝶,不知是庄周化蝶还是蝶化庄周,陆敏之现在就现在这样一个状态中,前世今生交错,不知哪个是真实的,哪个是虚假的。
不知不觉一夜过去,寂静的城市在破晓中迎来新的一天,道路上车水马龙,喧嚣无比,但是这一切好像都入不了陆敏之的世界,他把这个世界排除在外,不知是在思考还是在逃避。
初秋的中午还是十分炎热的,烈阳炙烤着大地,整个世界像是一个大火炉,烤的人受不了,陆敏之就坐在大太阳底下,身上的白T恤已经被汗水浸湿。
他的感官总算是恢复了一些,站起来时感觉到一阵晕眩,眼前一阵阵的发黑,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走了几步差点跌倒。
“哎,你没事吧?”一个女孩子扶住了他,将他扶到路边大树荫凉下。
陆敏之摇摇头让视线清晰一些,这才看清那是个短发女生:“谢谢。”
现在这样热心肠,愿意助人的人可不多见,陆敏之赞赏的同时又有些别扭,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尤其,被帮助的还是他自己。
“你等一下。”女孩急忙跑到路边的报亭买了一瓶冰水,“赶紧喝点吧,你好像中暑了。”
陆敏之默默接过喝了一口,正要开口道谢,女孩子爽朗的开口:“你可别谢我了,我最怕别人跟我客气了。这么热的天你出门怎么不做好防晒措施呢,也不带把伞。”
陆敏之这才注意到,这个女孩子身上穿着紫色的防晒衣,手上还拿着太阳伞,手腕上贴着清凉贴,真可谓全副武装。
“哎呀,你是陆敏之吧!真的是你啊,我看了XX电视台的‘想唱就唱’我和我姐们儿最喜欢你了”女孩子突然叫道,声音中带着惊喜,女孩子很活泼,认出陆敏之后叽叽喳喳的不停的说,陆敏之都插不上嘴。“听说你和星空娱乐签约了,是真的吗?”
陆敏之尴尬一笑:“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吧。”
这也是陆敏之头痛的问题之一,重新打起精神,才发现他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和接受。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是个表演系的学生,说白了以后是要立志当明星的人。
陆敏之前世是专业搞计算机的,而且还是个宅男,最痛苦的就是应酬交易。
让这样一个习惯面部肌肉大多时候都处于僵硬状态的男人去表演,这不是搞笑嘛!
最糟糕的是,和娱乐公司签了约,陆敏之想临时改行的话要赔偿至少四百万的违约金。
四百万,这对前世的陆敏之来说也不算个小数目,更何况他现在的身份可是个穷光蛋孤儿,砸锅卖铁都拿不出这么多钱好吗!!
“什么叫好像啊,你自己的事情还这么不确定。”女孩子像是发现了陆敏之的不对劲,有些担心地问,“你没事吧?看着状态好像不太好。”
“啊……”陆敏之有气无力的说,“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
陆敏之说的认真,那姑娘倒是当成了笑话听,被逗笑了,大大的眼睛中充满笑意:“你这人还挺好玩的嘛!你要是迷失了,姐姐做个好人把你引导回来啊!”
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啊,那种特别属于年轻人的肆意和张扬对陆敏之这样经历过人生灰暗的大叔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就像是越是阴暗的人越是渴望阳光,一个道理。
陆敏之像是被这小丫头的活泼劲儿感染了,心情好了不少,笑道:“小丫头你才多大,就想做我的姐姐。”
女孩得意道:“别人嘛,我还真不敢说,你的话我肯定比你大,我知道,你才十八岁,姐姐我今年可是24了,大学毕业后都工作一年了!”
陆敏之这才想起来,他已经不是那个三十多岁的大叔了,陆敏之苦笑,返老还童回到十八岁,一般人还真没这个“福气”!
想了一夜,陆敏之就算无奈也只能接受,不管是梦境还是现实,他都要好好活着,人生赌不起,以他的性格,不可能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
心中的郁气散了不少,陆敏之整个人也轻松了起来,掏出手机:“行啊,救命恩人姐姐,救命之恩,弟弟无以为报,留个电话留待日后报答。”
女孩噗嗤笑了,调侃道:“哟,这是要电话号码呢,姐姐对姐弟恋可接受无能啊!”女孩虽然这样说着,还是拿过陆敏之的手机输上了一组号码并保存。
陆敏之无奈扶额:“姐姐尽管放心,弟弟可不敢打姐姐您的注意。”强迫自己改变性向什么的,也忒不人道了!
“去!”女孩翻个白眼笑骂道,“当我听不出来,你是嫌姐姐姿色不好呢!姐姐名花有主了,还看不上你呢!”说这话时女孩眼角眉梢都带着浓浓的得意和幸福,一看就是个沉浸在热恋中的小女生。
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女孩从包包中拿出一款时尚的白色的手机,夸张道:“哇……我竟然得到了陆敏之的电话,真跟做梦似的。大明星,以后出名了别忘了我啊!”
陆敏之一笑,拿过手机:“哟,姐姐你这名字可真够潇洒的!肖遥,逍遥,帅气!”
“那是!”女孩自以为潇洒的拨了拨额前的短发,一副“要不怎么是能当姐的人呢!”的得意表情,张扬却不让人反感。
临别之际,陆敏之半玩笑半认真的说:“逍遥姐姐,谢谢你带我走出了迷茫,踏上了正途!”挥了挥手中的手机,“常联系啊!”
人类的交际生活就是这么神奇,有的人相识多年也不过面子上的应付,有的人初次相逢,便能成为知己。
陆敏之不知道自己和肖遥能不能达到知己的程度,不可否认的是,他对这个小姑娘很有好感。
一个能为陌生人伸出援手的人,品性是不坏的,深交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