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明齐以为某位大佬接下来要对他动手的时候……
某位大佬拿起了手机,拍了一张电脑上的照片,然后发送出去,并且语气阴森森地说:“五分钟之内,给我查清楚这件事。”
明齐已经爬到角落里,和摔得贼惨易子然瑟瑟发抖地抱团取暖。
呜呜呜,楚大佬好可怕哦。
外人皆知道楚大少爷身份矜贵,天资聪慧,没有他处理不了的问题,但是却不知道……他有一个怪病。
他特别喜欢软绵绵的东西。
猫,抱枕,果冻……一切软的东西,他都喜欢极了。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旦凡那些他盯上的东西,受到了一丝一毫的伤害,他整个人就像是丧失了理智一样。
当年,他特别喜欢的一个肥猫被两个嚣张跋扈的千金小姐给弄掉了几根毛,最后貌美如花的她们,一个被发配到撒哈拉沙漠种水稻,一个被发配到北冰洋晒小麦,据说,日子非常惨。
所幸的是,六七年前,不知道怎么了,他那奇怪的爱好渐渐被压下去了,发病的概率没有了。
楚家上上下下才得以松了一口气。
但是谁知道现在……
看来,他的病不是被压下去了,而是在潜伏着,等待一个爆发的时机。
那日,他们见到他对路安然小学妹软绵绵的脸蛋爱不释手的样子,虽然心里是有一点警惕,但是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毕竟按照以往的惯例来说,楚大佬喜欢的都是动物或者是物品,从未喜欢过人,相反,他对女孩子是极其厌恶的。
所以虽然那个路学妹真的是他们这么多年来极为少见的一个又软又萌的女孩子,也尽管楚大佬那天对她有点特殊,但是也不足以让他们担心。
但是刚才……
他们知道错了。
楚大佬不过就是见到一个红痕,那身上的嗜血因子就在蠢蠢欲动了。
他们算是知道了……楚大佬,“喜欢”上路学妹了。
很快那个调查的电话打回来了。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他们都能听清楚那汇报的声音……
从路安然怎么碰上陈花,又怎么被陈花戳脑袋,还被陈花逼到自己剪头发的所有细节都给说出来了,这个大厅的温度倏然下降,险些把角落里抱团的二人给冷死。
“明齐啊,你说这个温度,像不像在北冰洋晒小麦的温度呢?”易子然惨兮兮地问道。
明齐:“……”你别说,还真挺像的!
“咳咳咳,别,别自己吓自己。”明齐用力摇头,这话不知道是安慰自己还是安慰易子然的。
突然,他们听到咔嚓一声,抬头,结果看到电脑碎了,杯子碎了,桌子裂开了,头上的吊灯在蠢蠢欲动,随时都可能掉下来。
完了完了,再不采取行动的话,今天这栋楼可能都要被拆了。
明齐快速抓起自己的书包,从里面掏出一个电脑。
还好自己的黑客技术没有太垃圾,很快就找到了路安然的一张还在丛镇中学的照片。
眼看灾难就要来了,他一个飞扑过去,迅速把照片给放在楚大佬的面前:“时慕,你,你先冷静一下,不要冲动,学妹刚才被欺负,正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你与其在这里生气,还不如快点去安慰她呢……”
听着明齐的话,楚时慕捏手机的动作都迟疑下来了。
他的眼眸盯着屏幕里的女孩子,扎着高马尾,一张小脸清纯水润得能掐出水来,他喉结禁不住滚动了一番,许久他的眼眸闪烁了一下,才沙哑着声音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话:“嗯,你说得有道理。”
明齐:“……”
易子然:“……”
呜呜呜……狗命保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