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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1 / 1)

第二天一早,我先是去了夜色酒吧一趟,把签证所需要的东西都交给在酒吧里监工的王小芮之后才改道去崇明岛。中文w﹤w<w﹤.﹤8≦1≦z≦w<.

走出夜色酒吧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的人——王辉。

这个夜色酒吧的前老板一晚上不见人憔悴了很多,虽然没有眼窝深陷皮肤苍白有气无力那么夸张,但是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副精气神不足的样子,两眼通红,胡子拉碴的,看起来昨晚上这位主应该是没怎么睡觉。

王辉看见了我,脸上顿时闪过一道愤恨,看了我一眼后一扭头直接走进了身后的夜色酒吧。

我没有跟着王辉进去,这家伙今天来这里的目的拿脚趾头也能猜到,八成就是来要夜色酒吧的,就算不是这个估计也跟这件事差不多。但是对他来说最麻烦的就是无论智商还是手腕,他都比不上王小芮,更不要是说关系和背景这些东西。这家伙进去的下场,只有是灰溜溜的被王小芮赶出来。

拿出手机调出了昨晚上查到的路线,从夜色酒吧出去崇明岛最快的交通方式是坐地铁,不过要倒几次地铁。跟着导航走到地铁站买了票上了地铁,三个多小时后,我来到了崇明岛。

出了地铁站之后我打了个电话,和昨晚上预定好的农家乐的老板取得联系,站在地铁站门口等了十几分钟后,一辆面包车停在了我身前,副驾驶的车窗摇下。

坐在主驾驶座上的中年男子看着我满脸笑意,“侬就是李察吧,我是好味道农家乐的老板,刚刚跟你打过电话的。”

说着,中年男子侧过身子给我打开了副驾驶的门。我趁机大量了一下他,国字脸,眉毛很浓,看起来不是个有坏念头的人,穿的很随意,深红色的棉短袖,中裤,皮凉鞋。

我坐上了副驾驶座,中年男人递了一张名片过来,“这是我的名片。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刚刚买菜回来,直接就过来了,不然你估计要在这里等好一下子了。我们那个农家乐距离这个地铁站还是有一点路的,你在下一站下车就近一些。”

我看了一眼名片,金明,很中规中矩的名字。

在车上坐了十几分钟后,我就体会到这金老板是个不安分的主,这货一边踩油门一边双手离开方向盘,指着后座大篮小篮的蔬菜肉类笑着跟我道:“看见没,这就是我买的菜,没有一样菜场买来的,蔬菜都是现摘的,你看看根上还带着泥。还有那个袋子里,那是走地鸡,今天中午我就杀一只给你尝尝。崇明的走地鸡和白山羊是最有名的。”

我一边附和一边看着前方,心快跳到嗓子眼,我不觉得这辆看起来已经接近报废边缘,哪怕在柏油路上行驶也会出丁零当啷的声音的面包车能够在驾驶员双手离开方向盘的情况下保证平稳行驶。

半个多小时后,我抵达好味道农家乐的门口,说是农家乐,其实就是一幢普通的二层小楼,楼前围了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有狗,有鸡,还有十几头白山羊,如果忽略味道不计的话,俨然一副农家田园的景象。

农家乐的厨师是金老板的妻子,一个很淳朴的乡下妇人,从我到了那一刻开始就里里外外忙活,金老板则是把菜都搬进厨房后拎了一只鸡出来,另一只手拿着菜刀,坐在院子里朝我一笑,“这就是走地鸡,都是我从农户那里收来的,和你们在城市里吃的那些鸡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说着,金老板就朝着厨房里高声喊道:“老婆,给我拿个碗出来!”

老板娘很快拿了一个装有清水的碗出来,我心想这点倒是和我那边差不多,用有清水的碗拿来装鸡血。院子里的土狗似乎是知道自家主人要杀鸡了,凑到金老板身旁不停摇尾巴。

说走地鸡走地鸡很多人不知道是什么,但其实走地鸡就是自然放养的鸡,在草地或者树林等空地上生长,食用的一般是谷、饭、各种菜叶,或者是农家吃剩的饭菜,还有大自然的一些小虫子,且鸡常走动,空气质量也比较高,因此肌肉质地结实,口感较好。

在我那边,走地鸡一般被人叫做土鸡。

金老板杀鸡的手法很熟练,拔掉了鸡脖子上的毛之后拿起菜刀在脖子上轻轻一划,之后飞快的放下菜刀两手摁着手中的鸡,限制它的挣扎。血从伤口迸射而出,大部分落在了碗里,还有少部分落在了地上。一旁的土狗急忙垂下脑袋去舔这些血。

一直等到鸡不再挣扎后,一旁的老板娘把装有鸡血的碗拿走,端来一盆热水。

金老板把鸡放进热水,一边拔毛一边朝老板娘笑着道:“老婆,你去把冰箱里的羊肉拿出来,先解冻。我等一下烧。”

说着,金老板看着我,“和鸡一样,羊也是我自家养的白山羊,正宗的崇明白山羊。前天刚宰的羊,等等中午饭保证你说好吃。”

崇明白山羊崇明县特定水土条件下孕育而成的特产。具有体型中等偏小,体格健壮,具有适应性强、繁殖率高、肉质特别鲜美等特点,官方名称是“长江三角洲白山羊”。除了肉质鲜美之外,崇明白山羊毛洁白而富有弹性,尤其是公羊的颈部和肩胛部有一片粗而长的被毛,是制作毛笔、油画笔及精密仪器刷子的特种优质原料。

和走地鸡一样,崇明白山羊的肉,也是我来崇明岛的目的之一。

我笑着点点头,心中对于这顿即将到来的午饭有了一些期待,不是因为金老板自夸的手艺和所谓的走地鸡,崇明白山羊,而是因为金老板夫妻俩的淳朴。

吃饭这件事,有两样东西能影响心情,一样是菜的味道,一样是同桌的人。和对胃口的人吃饭,就算饭菜味道不好,照样也能心情愉快。相反,和不对胃口的人吃饭,哪怕在米其林三星,也不一定能舒服。

金老板夫妻俩,无疑很对我胃口。我对淳朴的人有一种天生的好感。

我站起身来走到院门口把镜头对准院子里正在修理鸡的金老板和一旁提端着碗在呵斥土狗的老板娘,拍了一张照片。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我看着照片,在心里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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