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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1 / 1)

“我要走了。”不会有人知道,他说出这句话有多难。

程亦锦向前走了几步,伸出长胳膊,急切的想要抱抱他。却被林笙退了一步躲开了。

“说清楚点……”林笙拧着眉瞪着他。

“去美国,读书,可能这几年都不会回来了……”程亦锦静静地说着,声音低沉,心却像是撕裂了一个口子,疼的他很需要林笙的支撑,哪怕是一句,你不要走……

但是他也太了解林笙了,知道就算是拿着枪指着他的脑袋,他也不可能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可是自己还是该死的爱他爱得发疯……

如果想回来,只要坐飞机十几个小时就能回来,可是回来了,他也不能看到最想见的人,回来又干什么呢。程亦锦的心在流血……

“原来你一早就决定要去美国了……”林笙的脸上在晦暗的灯光下看不出神色,等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嘴角已经很好地上扬成一个完美的弧度,轻飘飘的吐出两个字:“恭喜。”

“求你别气我了……”程亦锦觉得他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现在,多看一秒钟林笙就少一秒钟。这每一分每一秒,都把他心里淌着血的伤口再撕裂一次。

程亦锦很少在他面前露出这样软弱的表情,在别人面前,那根本就更不可能了。

林笙看着程亦锦脸上流露出来的疲惫,心里居然有一种类似不舍的感觉。所以在程亦锦再一次伸出手的时候,没怎么反抗的让他抱住自己。

程亦锦比林笙还要高大半个头,这几年他都过了一米八五了。但是紧紧抱着林笙的时候,他却像是很虚弱一样,只有整个圈住林笙身体的手臂像个铁圈儿一样箍得紧紧的,身体几乎全部的重量却都压在林笙的身上,脸埋在林笙的颈窝里,贪婪的嗅着他身上的熟悉的味道……

空荡荡的偌大包厢里,隔音不好的墙壁还能听到其他房间玩得疯狂的各种声音,他们两个却像是在另一个世界的两只交颈的鸳鸯,互相依偎,互相从对方的身上汲取力量。

林笙僵硬的身体在程亦锦的怀里渐渐放松,淡茶色的眸子里微寒的目光也渐渐消褪。他能够感觉到程亦锦的不舍和难过。不需要言语,如此贴近的身体已经更直接的告诉他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笙兜里的手机响起来。

程亦锦像是没听到一样,依然紧紧的抱着他。

林笙推了一下他,没推开,就束手束脚的掏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上是高敬轩。

按下接听键,里面马上传来高敬轩喝得大舌头的声音:“你们跑哪儿去了?”

“马上回去。”林笙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推推身上像是睡着了的人,林笙皱了皱眉说:“出来挺久了,回去吧。”

程亦锦的手臂不自觉的又收紧了些,过了好半晌,他才闭着眼睛,声音喑哑的低声在林笙的耳畔说:“等我……给我几年的时间,我们就再也不分开……”

林笙心里颤抖,他明白程亦锦此刻的心情,只是他不知道,真的几年的时间过去,他是否还记得他这番话……

这一刻的时光总是美好的,林笙能够感觉到自己在他心里的位置。可是,年轻的少年啊,根本不知道时间的可怕,时间能改变一切,包括人的心……当时心里的珍宝,真的可以被时光的残忍打磨的物是人非,失去本来的面目……

林笙心里充满了悲伤,只怪老天曾经给他上过太惨痛的一堂课,给他的心底留下永远也拭不去的伤疤……

“走吧……”林笙淡淡的说,拉着程亦锦的手回去。

“大家静一下,我要宣布一件事啊!”李红星脸色潮红的站在一把沙发椅上,手里拿着麦克风,晃晃悠悠的,却满脸喜色。

众人都静默的等待,看看他要说什么。

“我要结婚了!下个月十三号。”李红星大吼出声,满意的看到众人脸上露出惊讶之后的惊喜表情,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靠,什么时候的事?”

“说结婚就结婚了?”

“嫂子是谁啊,怎么没听你说……”

大家七嘴八舌的吵吵,李红星兴奋地两眼冒红心,拿着麦克风终于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操……”摔得够呛的李红星爬起来,还只知道笑。

“快他妈说说啊……”

“那得从十年前说起吧,我刚来昌新市,她是姐夫朋友的妹妹……”李红星睁着一双迷蒙的醉眼,开始跟他们叙述他跟星嫂子的故事。

整个包厢里只有李红星在说话,迷蒙的灯光下有着轻缓的背景音乐,所有人都在安静的听着,所有人也都喝多了。

只有程亦锦没喝多少,但是他却比以往喝多了还像喝醉了。他从背后紧紧的圈住林笙,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听着李红星幸福的陈述,他却想哭。

他有多羡慕此刻的李红星,羡慕许许多多普通人,羡慕千千万万能够跟爱人光明正大在一起,得到身边家人和朋友的祝福的恋人啊。

他不后悔,他也无从后悔。能够遇到林笙已经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了。他难过的是,他们不得不暂时分开。

林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分离,意味着比斩断他的四肢还要让他难受。因为心里被挖走一大块儿,是时时刻刻都将痛着的……

“下个月十三号,你们都得到!”李红星大笑着命令。

“那必须到……”众人附和。

林笙任由程亦锦紧紧抱着他,跟着众人一起笑着说祝福的话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浓的化不开的哀伤。

在座的人应该都知道程亦锦跟他的关系,但是他却是头一次让程亦锦当着他们的面抱着自己,做这么亲密的举动。可能是因为程亦锦要走了吧,他身上那样哀伤绝望的气息甚至感染到了他。

林笙抽出一根烟,静静的给自己点上,烟雾缭绕中,他还能感受到程亦锦怀抱的温度,可是这温度,有可能随时就消失……

八月十三号,星期日。

早晨还是阳光大好,看上去像个艳阳天。没想到还没到中午,就一下子阴了下来,淅淅沥沥的下了一会儿小雨,又开始毛毛雨。

毛毛雨落在身上轻的基本上感觉不到,但是在雨下站个几分钟,身上的衣服就都潮湿了。黏在身上让人不舒服。

林笙一大早就跟李红星这个新郎官起来折腾,因为他是伴郎。

跟着李红星个好兄弟去接新娘,虽然天上阴沉沉的,也因为这大喜的日子冲淡不少。

李红星今天的嘴角就没放下过,谁都看得出来这新郎官有多高兴。跟这样高兴的新郎官相比,漂亮的新娘显得就矜持的多。

李红星的老婆长得确实漂亮,能算是校花的级别了。身材高挑,气质也好。高敬轩站在林笙旁边的时候还嘴巴缺德的跟他小声嘀咕:“这么漂亮,怎么看上咱星哥的?”

林笙狠狠给他一下子,让他闭嘴。

林笙作为伴郎,穿着剪裁得体的白色西装一上台的时候,台下一群小姑娘瞬时不淡定了,喧哗起来。

林笙窄臀长腿,身材比例非常好,长得更是没话说,后台的女化妆师刚才在后面的时候,端着他的下巴端详了半天,叹息着说,这张脸真的不用再化妆了,已经把所有人都比下去了。

林笙天性有些冷漠,不爱笑,除非是跟特别熟悉的人。在台上被摄影师调侃的时候,才勉强挤出个笑容来,还有点腼腆的感觉,让台下一阵尖叫声。

李红星事后很后悔找了林笙当伴郎,简直把他这个正牌新郎的风头抢尽了。

程亦锦当然没有来,因为他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了。

那天分开后,两人就再也没见过面。程亦锦只是上飞机前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让他等他。林笙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会给他四个字:一路顺风。

因为林笙不知道除了这四个字,自己还能说什么。

自己不能给程亦锦任何承诺,正如程亦锦的承诺也不一定能兑现一样……

但是在李红星的婚礼上,看着笑得那么开心的那对新人,林笙真的发自内心的羡慕。他也衷心的祝福李红星他们,能把这份爱情守护好,一辈子幸福下去……

李红星结婚那天,满堂举着酒杯的宾客做背景图,这个年纪不小了却笑得像孩子似的男人的幸福笑容一直定格在林笙的脑海里,记忆深刻……

然后两年后的某一天,当李红星像个落魄的行尸走肉一样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林笙简直不敢相信,他跟他记忆中的那个笑得像孩子一样的男人是同一个。

这五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了,他憧憬的大学已经毕业了,林小杨考上了首都最好的艺术学院,半年前还以优异的成绩公费出国学习,胖哥也在国外读研呢,秦朗现在是国家队的篮球员,经常能在电视报纸上看到他。跟这些人相比,林笙觉得自己这几年努力获得的成就还真不算什么。但是他心里也很满足了。至少,奶奶的身体健康,他终于能让家人过上轻松的好日子了,供林小杨上学的钱,估计也赚到他能画到老了。

他跟高敬轩之前开的那家网吧,早在两年前他就买下来所有的股份,送给了小姑和小姑父。他跟高敬轩的目标当然不仅仅是开网吧,他们当年在赚到第一桶金后,就开始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业,先是从最基本的开始干,从包地板,包窗户,包装修到包工程,最后终于能自己包下楼盘,买地皮,盖楼售楼……

这中间,是一个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过程,好在自己跟高敬轩都很拼,还有高敬轩的父亲的支持,两人虽然也碰到过很多困难,但是不管怎么样,确实都解决了。

这五年里,林笙一心一意的干事业。忙起来也很好,至少忙起来的时候能什么都不想,时间就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这五年里,程亦锦一次也没有回来,也有可能回来过,只是林笙不知道,因为他一次也没有找过自己。

林笙有时候做梦,还会梦到高中夏天的午后,程亦锦跟他挤在一张桌子上,非要在书桌下偷偷拉他的手……梦境很真实,林笙醒来的时候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甚至有些怨恨。

为什么怨恨,凭什么怨恨,他自己又说不清楚。

五年,一个人扔下一句“等我”就是五年杳无音讯,是个人都要焦灼又难受,甚至心灰意冷。

林笙也经常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怀疑这不过是一场梦,程亦锦走的时候其实说的是分手,而不是让他等他……或者,程亦锦早就忘了,或者后悔了……总之这份约定早就应该作废了。可是,每一年,林笙都会接到几个不同的陌生的美国打来的号码,电话有时候持续几秒钟,有时候几分钟,那头没有说话,可是林笙心里非常确定那是程亦锦,那细微的呼吸声,那么熟悉……

只有一次,林笙三伏的热天戴着安全帽跟设计师到工地看进程,满是灰尘的工地充斥着各种机车运作的声响,电话在兜里响了半个多小时他才听到,拿起来看的时候居然二十几个未接来电。

陌生的国外号码再一次响起,林笙终于听到那头程亦锦的声音。

程亦锦的声音像是要哭了,那么坚强狠戾的大男人,在电话里的声音却听着那么让人心酸。他说:“宝贝儿,笙宝儿,你吓死我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笙宝儿,宝贝儿……”

“宝贝儿,我想你……我快要……挺不住了,笙宝儿……笙宝儿……”

程亦锦断断续续的声音时而微弱,时而激动,口中喃喃的,始终是林笙的名字……林笙还听出来,程亦锦喝了不少酒……

那天的太阳像个炽热的火球一样悬挂着,把沥青的石板路烤的都要融化了,整个昌新市都像是在个大蒸笼里一样。

林笙戴着一顶黄色工地安全帽,汗成水流一样从帽子里滑下他的脸庞,他满身尘土,拿着电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静静地听着。

“笙哥,进屋里打电话吧。”

林笙却还是一动不动,说话的助理甚至担心他中暑了,塞了一瓶冻冰的矿泉水在他手里,满头大汗,热的要昏倒了,还不敢自己进屋,只能围着接到这个电话就像是着魔了一样的林笙转圈儿。

林笙的灵魂却仿佛抽离了,他感觉不到热,感觉不到顺着头顶不断淌下的汗水,他只能感觉手中握着的冰块儿丝丝凉意沁入心脾,很舒服,舒服得他一动都不想动……

“笙宝儿,笙宝儿……”程亦锦的声音越来越微弱,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下一刻就能彻底的昏睡过去一样……

但是,林笙在这一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感觉这些年用心建筑得心里的又高又厚的城墙,顷刻间变成了细沙,被风一吹,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仿佛能看到程亦锦轻易的吹开了他心里的驻防城墙,正一步一步走进来……

这种把自己完全敞开曝露,没有一丝遮掩的感觉很新奇,让林笙觉得幸福,又觉得恐惧……恐惧毫无防备的他,可以被人任意伤害,毫无反抗能力……

没错,林笙承认,他在这一刻,被感动了。

“别说话了,乖……睡一会儿……”林笙的声音很轻很轻,温柔得像是最细腻的微风,他对着电话说:“我也想你了……”

助理彻底惊呆了,直到林笙放下电话,他才眨巴了眨巴眼睛,不可置信的问道:“笙哥,你有女朋友了?”

林笙转过头看他。脸上迷茫的神色渐渐淡去,缓缓露出一丝笑意,对着自己愣头愣脑的小助理说道:“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

小助理没敢把心里的话问出来,却在心里偷笑,心想笙哥你也太害羞了,都那么温柔了,还说想人家了,明明就是一副深陷爱情不能自拔的样子,还不好意思承认……

承认了也没有人会笑你……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十三月、花非殇、茜然_扔的地雷,感谢,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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