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狼居胥山啊?”北方原荒之中,有人登上一座高山,举目四望,但见云海苍茫,天地大方。站在山上往下看去,心中沟壑顿时变得宽广起来,只欲并吞天地,手握云海,大概这就是高处与低处的不同点。
旁边有人回答道:“是的博士,按照联邦记录中的帝国史书记载,这里大概就是昔日冠军侯霍去病封狼居胥之所在,狼居胥山了。”
“哦?”青年男子的嘴角微微翘起,双眼中有奇异的光亮透出,在他的视野之外,是触手可及的云海,时而飘散,时而聚合,隐约透出一幅辽阔的草原图卷。
草原上有着移动的一群黑点,大概不是匈奴的骑兵,便是马群,或者是部落牧民们放牧的牛马羊了。他们在青年眼中只是一个小点,成了微不足道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论是从视角上,还有心理上,也只是一个小点。他站在山上,看着山下,山下的一切自然微不足道。
这青年男子长得极其普通,若单单论相貌来说,他属于那种一被扔进人海里面别人一眼找不到他的人。可是站在这里,站在昔日名将冠军侯霍去病封狼居胥的所在,身后还跟着一群看起来就不简单的人,本身就证明着他的不凡。
可他,本身就是不用别人来证明自己不凡的人。即使站在山顶,脸上被劲风吹得皮毛尽皱,也始终没有改变过表情,眼睛仿佛洞穿光阴,回到那个西北望,射天狼的时代。在帝国拥有的众多辉煌里面,难有几次志得意满的时期,而平匈奴之战,那个时代就是帝国难得的一次舒心中闷气的时代。
他是博士,联邦科学院的博士,他没有名字,也不用名字,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而已,终究都是符号,好听与不好听都是符号,于是他是博士。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他还是帝国那个曾经缔造了超级电脑存在的博士。
只是“我”不是我,他是我,他不是我,我是他,我不是他,我不等于他。
“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这句诗原来是公元纪年时期有人用来称赞白袍陈庆之的,但终究更适合的便只有霍去病一人尔。”
“可惜啊,不能和此等人物过招,真是遗憾。”他轻轻叹息,眼中隐隐有着一股失落流转。
博士看过的书很多,尤其喜欢帝国的历史,对于帝国曾经辉煌的曾经也有过深入的了解,虽然白袍陈庆之的战绩有些傲人,甚至于旷古绝今,不过却未有人去证实,甚至许多史书记载都过于浮夸。而霍去病则不同,纵观整部公元纪年时期的帝国古史,冠军侯只有他一人!何谓冠军侯?勇冠三军之人!并且,封狼居胥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后世名将,无不以封狼居胥为生平大志,可终究做到的,也只有霍去病一个人,再无他人。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冠军侯霍去病如果不是英年早逝,只怕匈奴都要举族尽灭,甚至于不会有后来的五胡乱华。对于博士来说,不能和这等人物交手,实在是人生大憾。但终究这也只是想而已,很多人都喜欢把不同时间段的名人拿来比较,可也只是比较,他们独立在属于自己的一段传奇里面,并不能如你所想一般去交手,分出一个胜负。
帝国两汉之中,唯一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便是班超平西域。而自秦汉以下,再咸有王朝能够在对外对异族战斗中取得如此之辉煌的战绩。不提五胡乱华,那几乎是帝国公元纪年史上有数的黑暗年代,可笑由于被需要,甚至有人叫嚣那叫促进民族融合。就连被人大加赞扬的唐代,与异族采取的都是苟合态度,只因其立朝都是借助突厥之力,甚至于其祖上都是异族,并且到中后期其对于西域的掌控力甚至于丧失殆尽!
而宋,元,明,清,便都是帝国汉民族与异族的血泪史。尤其以清为甚,可以说深植于帝国人骨子里面的骄傲,便是在那一个朝代,那一段历史中被打断,丝缕不存。元只是开始,而清,则是毁灭。自此以后,公元纪年时期的帝国人心尽丧,到帝国公元近代,莫不崇洋媚外,在面对洋时,无不显示出心中的自卑,就算帝国崛起时也是如此,不管那个时候的帝国人承不承认,深刻进他们骨子里面的,就是自卑,而不是曾经的那世界之巅世界之央的骄傲。而这里的洋,便是如今的联邦,那个时候的帝国,却不是帝国,而如今的帝国人,更不是那个时期的“帝国人”所能相提并论的。
帝国的崛起,就是一部帝国人的骨头被打断,碾碎,又被重新粘合,附着的过程。无数的帝国人前赴后继,只为重现当初的荣光,而直到天元纪年开始时,他们成功的成为了一个帝国,史无前例的帝国!而原来属于帝国的敌人们,则不得不抱团,这也就是联邦的由来。
这便是博士所知的历史。帝国浩浩荡荡数千年,起起落落十数个阶段,终于再次立鼎于宇宙之巅,终于也如同它的别名“中华”一般,成为宇宙最中心的一个点,将联邦挤到了一个角落。至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博士很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有不断的斗争,只要有一个敌人想要去灭亡奴役它,只要有人在不停的追赶,才能够让一个帝国永不衰败,让它不停的前进,这就是他的宿命。即使如同他这般聪明的人,也不得不认定,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做什么事而生的,不管这是不是所谓的宿命,却无法去阻挡你将要,就要去完成的事情。
所以他这个曾经帝国的缔造者之一,现在成为了帝国的敌人。不是在烈火中继续巅峰,那便是在烈火中破灭,世间万物枯荣有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不生存即毁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