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门后便开始局促不安的李天知一直琢磨着眼前这人真是好死不死偏偏选在这里,虽然她不知道从医院出来的南宫珞莘会不会回这里,但这里既然是他的窝,那肯定有他的人。眼看着杨明,百思不得其解。
简单而精致的西餐,无奈李天知对这些不感冒。端起杨明倒好的红酒,抿唇一笑:“敬你!”
杨明眼看着李天知,余光却复杂地看着那红酒。他真不是有心的,但真的是想这么做了。闭了闭眼睛,睁开后笑着回道:“谢谢!”
“开了这么久,那车也没什么问题。饭我可是陪你吃过了啊,这杯酒就算是我惊吓到你车的陪礼!”说完仰头便将酒一干而尽。苦涩的味道实在是不欢喜啊!
紧随其来的电透过玻璃隔得远远的便看到了李天知潇洒饮酒后趴倒在桌上。对面那男人也警觉地感受到了电的目光,嗜着笑,回看了他一眼。已经晚了!
李天知不是没喝过酒,她只是没有身为孕妇的警觉才喝了那杯酒。也只是想尽快摆脱这个男人,所以才忘记了自己不能喝酒。所以一喝完,便趴倒了。心窝处绽放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
杨明看着越走越近的电,手向桌上李天知的手伸去。两手触摸的瞬间,李天知睁开了眼睛,抬起头深情款款地看着杨明。
“明?怎么了?”那眼神,李天知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宛尔一笑,眼看向她身后的电,话却是对着李天知说的。“有人找你来了。”
“嗯?”疑惑着,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自己身后,一个陌生人。冷冷地问道:“你找我?你是谁啊?”
电并没有正面回答李天知的话,而是直直地问着杨明。“你到底是谁?”
此时这个楼层的所有顾客已经被遣散完毕。
“你不觉得问她更好吗?”杨明笑着回道。隐约嗅到了南宫珞莘的味道,来得可真快啊。
电皱眉,这个男人什么来头?转身对着李天知说道:“我是南宫珞莘的手下,跟我走吧!”
乍听到这个名字李天知全身汗毛都要竖起来了,起身面对着电缓缓问着:“你是南宫珞莘的手下?”
点头,他并不觉得她这句话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好,很好!”越过电看到了正朝这赶来的南宫珞莘,手伸向杨明:“手枪给我!”
电的不解,杨明的了然。冰冷的手枪就放到了李天知手上。上膛,抬手,瞄准。看着那方向,电抬脚将她手上的枪踢飞了,也不管她是不是主上的女人。喝道:“你在干什么!”
“干什么?你问得好啊!你是他手下对吧?”手再次伸向杨明,又一把手枪到了她手上,这会她可没有慢动作了,接过,速度快得电都看不清楚。就知道她甩手一枪子弹已经出膛。
根本没想到她有这一手的南宫珞莘,只还得及避开心脏的位置,晃下身影还是打中了左手手臂。喝道:“李天知,你在干什么?”
“干什么?你杀我父母的时候,我可问过你你在干什么?你可回答过我你在干什么?”犹如想起父母被杀时的惨境,李天知一脸的悲痛愤怒。
听完这话的南宫珞莘愕然了,杀她父母?这根本不可能吧?目光再次转向了杨明,又看向了电以及刚刚到场的风。
“我来的时候看见她喝了一杯酒。”
再看向杨明的时候,那勾起的笑脸南宫珞莘是再熟悉不过。怒道:“南宫浩!”
“哈哈,这么快就猜出来了,真没意思啊!”朝着南宫珞莘摆手,一把搂过李天知,点了她的睡穴。“我也不想这么粗暴的,可你这么精明,我怎么斗得过你呢?”承认身份后的南宫浩鱼肠也随即出现在他身伴。
“你给她下了梦盅?”
梦盅,盅如其名,就是给中盅者织梦。李天知中的梦盅,南宫浩给她织了一个南宫珞莘是杀害她双亲的仇人,自己则是李天知挚爱的爱人,这么一个荒诞的梦。梦盅唯一的解便是下盅者的血。喝了那血梦才会醒。
“你猜得还真准,确实是这个盅。但我的血可不会那么便宜便给你,十七弟你可知道?”离了海轼的身潜入北堂明扬身体里的南宫浩借着北堂明扬的皮囊笑得那是无比的灿烂。看得南宫珞莘是极想撕烂了他的脸,随即又想到南宫浩可是一缕灵魂,那血不就应该是现在北堂明扬的血。扬眉一笑,将你敢出北堂明扬的身体,要那血不就如伸手接水那么简单?
同样想到的还有南宫浩,看着南宫珞莘明显松了一口气的表情冷冷笑道:“这血可是我本尊身体的血,这盅可是我来这之前便中好的盅。你觉得北堂明扬的血有用吗?”
笑,那是笑得狰狞。狠,那是狠得牙痒。这个太子,南宫珞莘从没有如此恨过他。现在的南宫浩是灵魂,想要解药首先必须回南国,并且还要保证他身体仍健在的情况下才有用。可这种情况可能吗?现实吗?来这之后根本无法想像在那个世界现在是哪天?一切的无知,盯着他怀里的李天知,真有种砧板上的肉的感觉。
“我说过,那时空镯会是我的,这北堂明扬的身体我还挺喜欢的。更喜欢他竟是北堂家的堂主,哈哈。记得明年的元旦来参加我的婚礼。你可以试图将她抢走,但我不敢保证你抢走她后,她是否有命在你手上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梦盅可还有一项是与下盅者连体的。我要是在手上啊身上啊,哪里随便划了那么一下下,你亲爱的李天知可得受苦了,这细皮嫩肉的哪受了伤,我看了也心疼呢!哈哈哈哈……”南宫浩狂妄地笑着,横抱起李天知,在那三人的刀眼中扬长而去。
气氛诡异而紧张,一声十七弟,一声北堂明扬。风与电看着濒临爆发的南宫珞莘大气不敢出一口。
梦盅,梦盅。李天知现在这个样子根本就是已经把南宫珞莘当成了十足十的仇人,来这之前便中好的盅。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养这么一条盅虫为的便是有朝一日能将南宫珞莘一招击垮,他确实成功了。还是非常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