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omeiswhatwatertofish。IcouldntliveonemoretimeifIweretoleaveyousofar—away。
你于我,就像水对鱼一样。要是离你太远,我不能够多活一次。
——摘自竺寸金的心情随笔《这是你我,关乎于爱的比拟》
窦泌说什么来着:“你会老,而我会长大。”我曾经一度反感她这样的断论,但许多年过去后,我才发现这话真真不假。要知道,时光会流逝,可时光真的不多。转眼间,窦泌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而我,真的已经老去,再回不到青涩的过去,晦涩的年岁,剩下的,只有苦涩的回忆。
还记得那年我20岁,恰巧是青春怒放的时候,我辍学,结束了半工半读的学习生涯,回归了山林。在这碎雨纷飞的三月,有一个特殊的日子,那就是我亲爱的窦泌,满十八岁成人的日子。试用期满的我,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这是我从城里到乡下,往返跑了不下八百趟换来的,不多,也就六千块钱。
一天一百多的工钱,我攒了几百天,总算有了这么点儿小钱,能给窦泌买电脑了。我知道,村寨里不连网,我特意叫导购员连带上三张无限网卡,好让窦泌在寂寞的闲暇时光中,有不那么寂寞的消遣。
老实说,高科技产品并不便宜,但有那么些山寨货,还真叫一个便宜。可是我想,我不能图这个便宜,因为送窦泌的东西,不能太便宜。我从很早很早开始,就发誓要赚很多很多的钱,给窦泌买很多很多的东西,我知道她不是一个虚荣的人,但我想做那个给得起她虚荣的人。
电脑是新的,旧货市场有二手的,我没买,当然也不能买。从老早开始,我就笃定:既然努力赚钱,就要大胆地去挥霍,况且钱花在窦泌的身上,我花得舒心。还是那句话,我要做一个给得起她虚荣的人,所以哪怕不是大款,我也不能抠门儿。
13号的那天傍晚,是窦泌做孩子的最后一晚,告别了十七岁,她将是个小大人,不再有皮筋和陀螺,也不再有木马和毽子,她会是一个当家的孩子,要学会做饭,浣衣,和侍奉长辈。
只是,我不能确定,她记忆深处的某个小角落里,是否还记得一个叫做竺寸金的人,夜掌灯,早看剑,为着铭记而清晰呢?我不敢想,也没勇气想,哦,是的,因为爱情,我变成了一个懦夫,也因为得不到爱情,我变成了一个没有勇气的懦夫,在得不到的煎熬中过得闹心。
没记错的话,似乎是有人说过:“真正的忘记,不是不再想起,而是在时过境迁后想起,却波澜不惊。”如果有些忘记,是逃不了的,那么那些记忆的碎片也终究会回到我手中,消失不见。
归根结底,有期许,哪怕是奢望,也是好的,窦泌生日当天,我用很精美的盒子把电脑包了起来,早早地交给了寸草。
“替我交给她,”我嘱咐道:“别忘了替我对她说一句,生日快乐。”
“为什么不亲自交给她?”他摆摆手,有所考量地推脱道:“亲自交给她,这样显得比较慎重。”
“她不需要慎重,”我苦笑:“她要的,兴许只是个祝福而已。”
我把电脑再次交到他手上,他有些心酸地接过去,没再推脱。我知道,他懂我,就像我懂他一样。我和他同样希望窦泌幸福,但能够传递这份幸福的人,只有他,而我,只是一个给予幸福的人,付出就够了,甚至不要回报。
正如白大娘说的那样,爱一个人,就是幸福,没有什么幸福,是比爱上一个人的幸福更大的幸福了。所以,我已经很幸福了,也就不需要去探索有关于付出与回报的,这些锦上添花的幸福。
我希望他能懂,更希望窦泌终有一天,也能懂,可惜懂我的,终究只有寸草一个人。
细细说来,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在差不多夜间十点的时候,寸草领着大妞,抱着沉甸甸地电脑重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物归原主。”寸草把礼物搁到了桌上。
我看了看礼盒,还是那么新,新得都还来不及拆开,可我的心,已经碎得不像样了。我大概能料到我会失望,可是我没料到我最后会这么失望,像是一下子掉到了水渠里的心,在瞬间走丢般地,失望。
风很凉,心也很凉,我带着一种凉到不行的情绪,颤巍巍地开口问寸草:“她不肯收哇?”
“岂止是不肯收啊,”大妞有些愤愤不平地叫嚷:“她还想当众砸了它来泄愤呢,要不是我及时接住了这飞得比箭快地礼品袋儿,她还真就收不住手了呢!”
“大妞!”寸草想伸手去堵大妞的嘴,但大妞嘴太快,什么都给抖了出来。
其实,她就是不说,我也明白,窦泌一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根本不可能接受一个来自于仇家的祝福,只是我,还心存幻想而已。
我有些失落地低下了头,不完整得,像一个失恋的人。寸草走过来,努力地朝我抛来一个微笑。
“别灰心,”他说:“总有一天,她会明白的,如今损失的,只是时间而已。”
当然,这只是安慰,因为我当然知道,损失的不只是时间,还有感情。时间虽然不多,但相比起一份挽回不了的感情而言,真是多太多了,如果有一天心死了,谁能告诉我我应该怎样让它活过来呢?
“不,”我说:“不会有那么一天的,我怕我等不到。”
“哟,寸金哥哥这么想就对了,”大妞摆弄着粗粗的小辫子,牛气冲天地说:“等一个没有心的人,还不如守着一颗石头过一辈子呢。”
“小丫头,这样的话,说得好沧桑啊,”我老气地告诉她:“以后别这么想,大人的事儿,别瞎掺和。”其实我觉得她说的话,听起来一副很有哲理的样子,可是我也觉得,这样的哲理,搞得我很没理,似乎对窦泌的执着,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一样。
或许是不服输,又或许是不甘心,我就这么带着对自己的猜忌,言辞正色地教训她:“听着,以后不可以这么没大没小,孩子眼里看着的,意识里觉知地,几乎没一样是可信的,你懂了吗?”
似乎是没耐心听下去,她把头歪开,用力地把寸草扯到我跟前说:“我是说真的,不信你问我阿哥,他就时常跟我说那个女人没有心的。”
“什么呀?”寸草很不自在地挠着头,冲着我万分尴尬地笑。
“本来就是呀,”大妞眨巴着眼睛,嬉笑着回应寸草:“所有人都知道,她是铁石心肠,所以根本没有心的啊。”
“瞎扯什么,”寸草把大妞扯远了些,“别尽说些难听的话,”他呵斥她:“让你寸金哥哥不高兴。”
大妞乖乖地低头,像所有做错了事儿的孩子那般,小手拧巴地厉害,她不说话,小嘴却撅得老高,一副‘我说得是实话呀’的委屈表情。
我知道,她是真的委屈,因为好孩子不说谎话,我也知道,说谎的人,是寸草,他虽然心口不一,但也不是个坏孩子。天晓得的,我的寸草,不过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偶尔说说反话,才能把一颗脆弱的心伪装得强大。而我的窦泌,才不是一个没心的人,我想我早知道,她比谁都有心,因为有心,才懂得收心,也因为有心,才会把良心摊在手心,而这比太阳还红的心,真的比那些包藏祸心的黑心,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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