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朗棣在鸟鸣声中睁开了眼睛。
他躺在宽敞的大床上,被柔软清洁的棉织物围绕其间,鼻端嗅到细微的粉尘气息。
楼上的人还睡着,呼吸均匀绵长,整夜里没有翻一个身。
他翻身坐起,听到鸟鸣声转了一个千旋百转的高音,不禁皱了皱眉,起身走到窗前,“砰”一声拉拢窗户,惊飞了树梢头上一对儿喜鹊。
“笨蛋!乡下人!不懂尊重艺术的土老冒!”
那两只小鸟还不肯离去,绕了一圈又落回窗外的树上,跳着脚对他破口大骂。
朗棣不为所动,却听到楼上的景善睡得不那么安稳,呼吸的节奏有所变化,似乎还在睡梦中不满地哼了出来。
好吧,他想,是时候巡查一下他的新领地了。
想到就做,他“砰”一声又推开了窗户,单手在木头框沿上一撑,身体敏捷地跃出窗户,落足点正是和两只鸟儿同一根树枝。
“走开走开!”公喜鹊惊恐地拔高了嗓音,母喜鹊配合老公伴唱:“要断了要断了!”
“吵死了。”朗棣低声叱道,两只手同时疾掠而出,一对喜鹊振翅飞起,半途被他揪着脖子攥回来,无论怎么挣扎也脱不出掌握,灰蓝色的羽毛扑朔朔洒了一地。
他一手握着一只鸟,赤脚站在细细的树枝梢头,随着枝条上下弹动,蓦地听到景善说了句梦话,他微微一笑,脚下用力,整个人飞跃而起!
浅蓝泛白的天空向他迎面扑来,风和云都在他脚下,整座城市的声音和气味包围着他,如果是以前,过量的信息本该让他应接不暇,现在,有了她的保护,他可以试着关闭部分感官。
首先是嗅觉,他在空中嗅到了隔夜的雨水味道,他知道半夜无人时偷偷下了一场雨,地面还没有湿透雨便停了,只有空气中残存着湿意;然后是听觉,他听到方圆十里内所有动物正在活动的声音,大部分是人,少部分是人类蓄养的宠物,它们愚蠢地除了吃就是睡,每天的娱乐是追逐自己的尾巴。
除了这些,其它声音和气味便模糊了、辽远了,她的存在如同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他牢牢地固定在此时、此地,为他隔离开那些多余的,会造成感官过载的信息。
离开山林进入城市以后,朗棣头一次感觉神清气爽,头也不痛了,耳朵和鼻子也能正常使用了,他忍不住发出一声快意的长啸,在半空中三百六十度旋转,又头朝下结结实实连翻了三个筋斗!
“啪”,一位早起遛狗的邻居有幸目睹了这一幕,眼睛嘴巴张到最大,松脱了手里的狗绳。
他牵着的狗是一只哈士奇,俗称“撒手没”,骤然得到自由,刚要欢蹦乱跳地跑走,朗棣最后一个筋斗翻完,“砰“一声从空中直挺挺地坠到地面,杵在了哈士奇跟前。
朗棣:“……”
二哈:“哈啊哈啊……”
朗棣高贵冷艳地睨了一眼哈士奇,无视他的主人,握着鸟的双手很有范儿地背到身后,什么也不说,扭头便走。
哈士奇趴在原地伸着舌头,看看主人,看看朗棣;看看主人,又看看朗棣。
等到朗棣越走越远,哈士奇终于下定决心,撒开四条腿狂奔而去,留下主人百感交集地望着他们的背影,掏出手机,发了一条朋友圈。
“天通苑北三区惊现三鸟裸男,活得久了真是什么也见得到啊!”
…………
……
朗棣走得越远,速度越快,跟在他身后的动物越多。
到最后不再有路人能够目击到他,他快得像一道眼角的残影,他们只看到浩浩荡荡的一群动物,大多是猫狗一类的宠物,有跟着主人出来中途逃跑的,也有本就四处游荡独自存活的流浪者。
不仅是地面的宠物大军,天空中还飞着一群黑沉沉的鸟类,乍看来像极了乌云低压,北京这地儿最多便是乌鸦和喜鹊,还有毛茸茸半飞半蹦的雀仔,有些人家也奇怪,关在笼子里的鸟儿不是引颈高歌,就是把脑袋埋到翅膀根部瑟瑟发抖。
朗棣挑了一幢人迹罕至的空楼,底下有几棵笔直结实的杨树,他也不爬楼梯,赤脚踩着光溜溜的树杆,伸手勾住横生的枝桠,三两下便蹦到树顶,大模大样地坐了下来。
“啪啪啪”一阵连响,就像是下冰雹,漫天羽绒飘飞,鸟云变成鸟雨,上百只鸟儿同时降落,整整齐齐地排列到他左右两边树枝上。他松开握成拳的双手,聒噪的喜鹊夫妇重获自由,老老实实地闭紧了嘴巴,夹着翅膀也去排队,其它鸟儿挪啊挪,给它们留出两个空位。
树下则团团环绕着不能飞行的动物,最内圈是个子娇小的猫咪,中圈是泰迪之类的小型犬,雪橇三傻这一类的大型犬憨憨地围坐在外圈,所有动物全部仰高了脑袋,不出声也不敢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召唤它们的人。
朗棣轻松地挺立在梢头,背后的天空愈渐明亮,太阳升起来,灼热的阳光很快便要炙烤大地,人们留意到小区里的各种异象,却没有时间深究,因为他们是人,他们必须为了生计或者理想奔波劳碌,只得忽略了身边最该重视,最需要他们的那些。
他在宠物堆里也看到了李淑芬和王金贵,比起昨天捣蛋时的鲜活,这一猫一狗今天显得颇为颓丧。李淑芬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在一群猫中毛是最厚的,没炸毛时也像一颗毛团子,蔫头蔫脑地趴在树根下;王金贵跟它正好相反,毛没多少,浑身都是肉,混在一群长毛小型犬中间颇为打眼。
王金贵仰起眼,黑豆眼可怜巴巴地望着朗棣,肚子咕噜一声响。
原来是饿的,想起景善说它们的主人缺乏责任感,朗棣眉头深锁,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
“我是朗棣,”他对着这片领域内所有能呼吸的活物宣告,“由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