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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五节 死书呆子(1 / 1)

()我看着死书呆子羞红的脸,他那一副羞愧到想要自杀的神色,让我想要翻白眼,奈何没有那个心情,当即转头看向陆彩儿,很是不耐,“陆彩儿,你玩够了没有?你如果舍不得他们不愿意动手,我可动手了。【高品质更新】”

“让我再玩一会。”陆彩儿仍旧兴致勃勃,手中的腰带飞舞着,刺激着那四个山贼的眼睛。

我终于翻了个白眼,捡起方才被我丢掉的大刀,一边暗自运气于手,一边鬼魅般飘动身形挪至四个山贼身后,手起刀落,就用刀背将四个山贼敲昏。

对付这种光有蛮力,而不会武功的盗贼,简直如同踩蚂蚁一般轻松。

而四个山贼倒地后,由于裤子没有依托,就敞开了来,露出里面的中裤。我别扭地移开眼,暗自诅咒着陆彩儿,斜瞪她一眼,扔掉手中的大刀。

“怎么不让我多玩会?”对于我解决掉山贼,陆彩儿还有蛮多的意见。

我终于动怒,转身恶狠狠地看着她,“我不是来玩得,如果你想玩,就不要跟着我。”

大踏步的走到马车旁边,用力地踹了踹马车轮子,“山贼已经昏倒,快出来赶车。”

身为车夫,而且身为男人,遇事竟然只顾自保躲入车底下,实在让人无法对他客客气气。光从这一点来看,还是死书呆子要好得多。

转头看了看,那个死书呆子仍旧别扭地坐在那里不愿意动弹,“死书呆子,快点上车。”

“我…我…我…”,死书呆子我了半天,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来,我冷眼看着他。“那你就呆在这里,等那几个山贼醒来,押你回土匪窝做压寨夫人。”

死书呆子惊恐地抬眼看了看那几个山贼。突然尖叫一声蹦了起来,风一般从我身边跑过,留下一地的骚味。

我捏了捏鼻子。重新踏入马车车厢内,只见里面的人。一个个都离书呆子远远地,甚至时不时地拿鄙视的眼神看着他。

书呆子满脸通红,扭捏着坐在那里,脸色潮红,羞愤欲死。

我挣扎一番,迈脚走入里面。

“生气了?”陆彩儿随即跟着走了上来,满脸讨好地看着我。“难得出来一次。大家都玩玩而已,不要那么较真嘛!”

“李墨白的事情,你知道吗?”我寒了声音,冷脸看着她。

李墨白如今双腿受伤,容颜被毁,又跟着不熟悉的人去了那遍地是危险的京城,我如何能不担心?又哪里会有心思游玩?

“知道。”陆彩儿点点头,又抢在我面前开口,“事情已经发生,再怎么自责都无用。他已经受了百般折磨。你何苦还要惩罚自己呢?”

“我没有惩罚自己。”我一时激动,就忍不住站了起来,顿时吸引了整个车厢的视线。我顿时讪讪地笑,重新坐下来。

“那你为什么要去京城?”陆彩儿镇定地分析起来。一本正经地看上去与慕容宫晨有些相像,该说不愧是夫妻吗?

“我心里不安。”抿了抿嘴,我实话实说道。//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

在李墨白满身都是伤痕,武功去了大半的时候,让他独自去到那充满危险的地方,我怎么可能安心。

唯有亲眼看到他平安,才能彻底心安,在经历过一次失去,承受过一次痛苦之后,我已经无法再承受一次。而且,我如何能让李墨白在为我死过一次之后,再一次因我而死?

“他掉下地缝的时候所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记得千万不要回去京城!

他失去性命之前所说的话,我如何可能会忘记?

“即便如此,你还是要去?”陆彩儿重复。

“我一定要去。”我坚定地开口,认真地看着陆彩儿,“现在,他已经活过来,而且去了京城,我不会丢下他一个人。也不会,让他丢下我一个人。”

“但愿你不会后悔。”陆彩儿露出舒心的笑容,往后一躺,靠在车厢壁上,惬意地眯了眯眼睛。

“你们要去京城?”我们说话的声音并不小,书呆子听得很清楚,见我们谈话结束,赶紧开口询问。

陆彩儿像是没有听到一般,完全不予搭理。

我偏头看了看他,语气不善,“你想干嘛?”

书呆子被我一凶,缩了缩肩膀,却仍旧硬着喉咙开口,“我也要去京城。”

“干我屁事!”我顿时冷下脸,语气益发不善地开口。该不会,这个书呆子也想跟着我一起去京城吧?我可不是慈善中心的人,该不会一个个都想让我出路费吧?

书呆子的脸上白了又青,青了又红,说不出一个字来。最终,却下定决心一般,扑通一声跪在我的面前,“请姑娘收我为徒。”

啥?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拜我为师?“我不收徒弟。”

果断地拒绝,做人家师父可不是一件易事,不是人人都可以像李墨白那么轻松,而且我也没有能教他的东西。

“我希望自己能成为国之栋梁,希望有朝一日,自己可以造福天下百姓,让他们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书呆子满脸的意气风发,与方才羞愧欲死的人有天差地别,让人无法想象,方才他还尿了裤子。

只是,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是王公贵族,也不是达官贵人,只需管好自己的温饱就好。天下苍生这么大的重责,自然有别人去拯救。所以,我只是淡然地看了书呆子一眼,‘哦’了一声了事。

书呆子却完全不顾及我的脸色,依然自顾自的叙说着,似乎害怕自己停下就会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一般,“可是我的胆子太小,空有满腹才华,即使有朝一日身居朝廷要位,恐怕也无法胜任。”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这胆子小的人。又如何在老虎身边存活下去?迟早会吓破胆。

只是,这满腹才华,身居朝廷要位。我还真没在书呆子身上看出一点迹象出来。能有如此自信,这个书呆子是不是太会自欺欺人?

“我看姑娘方才身形如闪电,出手利落干脆。必是那会武功之人,恳请姑娘收我为徒。教我武功。”书呆子信誓旦旦的看着我,满脸的认真。

只是,从他身上传来的那股骚味,实在是让人快要无法忍受。不然,我还真会将他一脚踹飞。

我微微憋气,第一次认真的将书呆子打量一番。他很是书生气的脸倒是长得方方正正,一股正气自然而然从那双坚定无畏的眼眸里流露出来。刚毅的嘴唇紧闭,看上去倒不是那邪恶之人。

只是,教他武功,我实在没有那个闲工夫。“你今年多大?”

“弱冠之年。”

弱冠呀,我沉思,也就是刚好二十岁。都二十岁,还想学武?很多人自小习武,都不见得能有多大的成就,他已经二十岁,起步就比别人慢了好大一截。

尽管我自己资质也并不是太好。可是要想做我的徒弟,哪怕是百年一遇的练武奇才,我都不会想教。

想到此,我拿眼狠狠地将书呆子一瞪。“习武不是一朝可成,如今你都二十,还学什么学?”

我心里实在有些窝火,看着这个呆子的脑袋越来越像榆木疙瘩,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想我五岁就开始习武,早起晚睡苦练十年,在李墨白耐心的引导之下,才有今日的成就。这个书呆子已经二十,既没有天赋,身体的骨骼脉络皆已经有了形状,现在习武,恐怕比徒步登天还要难。

而且,我也不是个好老师,没有办法教会他。

“只要能学会一招半式,让我的心里不会那么恐惧就好。”书呆子依然恳求着,眼带祈求的光芒,定定地看着我。“姑娘你既心地善良又通情达理,而且深知进退,看在我这么诚心的份上,就收了我吧!”

书呆子竟然开始给我戴高帽,可惜他所说的话,尽管实在夸我,我却一点都不能认同。心肠不够狠是我最大的弱点,通情达理是为了维持表面上的微笑,而深知进退……如果我深知进退的话,就不会出现在去北洲的马车之上。

“求求姑娘。”书呆子见我撇嘴,狠狠心,干脆直接跪在我的面前,五体投地行了个大礼。

这一下,马车里面的视线,再次聚集在我的身上。

本来,为了不惹起众人的注意,从而不让杨少临追踪到我的踪迹,我打算低调行事。可是一个陆彩儿,加上一个死书呆子,我已经成为众所注目的焦点。

“你起来。”我恼怒起来,低声喝道。

“不,你不收我为徒,我不起来。”书呆子很倔强,我真想一巴掌将他打昏,再将他抛尸荒野让野兽吃掉他。

“信不信我杀了你!”索性破罐子破摔,直接威胁他。

“方才的那做尽恶事的山贼你都没有杀,可见你的心肠不坏,肯定不会杀我!”书呆子很肯定地说道。

额头滴下冷汗来,原来我这么容易被看透,竟然连初识我的人都敢断定我不会杀人。

“你知大她多少岁吗?”一直在一旁装作不知的陆彩儿突然插入一句话来。

书呆子愣了愣,疑惑地盯着我看了看,摇了摇头才说道,“这位姑娘,大概二十七八岁左右。”

陆彩儿冲我抛了个媚眼,得意的扬起嘴角,然后才看向书呆子,“你二十,她才二十七八,你觉得你们之间的年龄,适合有师徒关系吗?”

我知道陆彩儿其实是在说,我真正的年龄,不过十六岁,岂能做已经是弱冠之年的人的师父呢?

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是在这风气落后的封建社会,能有几个人愿意拜比自己小的人为师?

要是知道我的实际年龄,死书呆子八成就会放弃。当即对着死书呆子开口,“等到北洲,你还愿意拜我为师的话,我可以考虑做你的师父。”

“真的吗?”死书呆子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犹如两颗灯泡。

如果知道我的真实年龄只有十六岁,却依然敢拜我为师,光凭书呆子的这份气量,与他方才舍命救人的表现,倒也不是不能与他结交。

只是,让他看到自己的真实面目,实在是有些冒险。

还是先试他一试为好。毕竟,我对他可算是一无所知,不可能随便交心。

“你去京城,所谓何事?”还是先将他的身世与去京城的目的打听清楚先。

“自然是为了参加明年春天的会试。”提到这个,死书呆子脸上的光芒瞬间大绽,满脸的自豪之色,“别看我不怎么起眼,好歹我也参加过院试、乡试,然后取得第一名成为举人。这眼下去京城,乃是为了参加明年春天的会试,只要通过会试,就可以成为正途出身的官员,为天下百姓谋生路。”

我对于这种方面不是很理解,所以用怀疑地目光将书呆子打量一番,有些不相信。就算成为举人又如何,想那范进也算是学富五车,只可惜几十年屡试不第,到最后彻底地疯疯癫癫。可见,这中举会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到最后,只为中举而参加会试,又会多么的可悲?

只是,见书呆子满脸的自信,我也不好打击他。读书人最好面子,如果我羞辱他,只怕他这个性格,会在我眼前上吊自杀。

这样也好,要是他知道我的年龄,怎么可能还会来拜我为师?

只是,现在才刚刚进入进入夏天,现在就准备去京城参加明年春天的考试,会不会太早?而且,既然要去京城,为何要去北洲?想着,我将心里的疑问问出来。

书呆子脸上出现窘迫的神色,不好意思地看着我,“不瞒姑娘,实是家里贫穷,无法凑足让我北上京城的路费,我只好出此下策。这去北洲,是因为家里凑出来的路费只够我去北洲,我本来打算去北洲之后,帮人代笔写信赚取些银子,凑足路费再去京城。”

一家人,只能够凑齐去北洲的路费?这书呆子家到底有多穷?

我将他身上的汗衫打量一番,原本青色的眼色已经泛白,的确相当的老旧。对于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从来不曾缺过银子的我来说,还真是无法去想像,那会是怎样的一种生活。不过,这种心酸我还是能感觉的到。

看这书呆子的脸上有些凄苦的神色,我能断定他不是在撒谎。

罢了,我并不缺这点路费,待到分道扬镳的时候,为他付个去京城的路费,就完全不是难事。剩下的事情,就只能靠他自己。

却不曾想到,此时简单的相遇,竟然会在以后帮上我那么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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