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已经行驶在路上。
新月城的道路状况向来不会太好,尤其是北城区繁华地带临近黄昏各种聚会饮宴相继开始的时候。当此时也,行人众多是必然的了,更堪虑的是不时相遇的马车,同向也好,相向也罢,总会让本就被商贩挤得不那么宽敞的街道生生堵死。
当然,市政部门总会派人来负责疏导的,但也只是疏导而已!根治?他们还没又这个能耐——好吧,至少以前是没有的!现在?似乎有了,至少他们自己是相信有了。据闻市政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但......
“算了吧!就凭它们?”
大部分收到消息的市民下意识的便是如此之想。
叶孤云正坐在驾驶位上,今天他得客串一把车夫,为了衬托弗兰克——至少不能抢了风头,他还特地的穿得低调一些,黑外套,灰色高领毛衣,头发简单地束着,再无多余装饰,站在高贵庄重的弗兰克身边,看上去像是个随从,嗯,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说实在的,相较于其他不得不处在“爬行”状态的马车,叶孤云驾着的这辆,行驶速度着实算不得慢了,原因倒是非常清楚,无非是车厢上的家徽,以及特别出格的造型的缘故。可不是么?有谁见过哪驾马车的车厢四角还飘着“绚烂、高贵、深沉而威严”的魔法光源?有谁见过那造型优美还会隐隐生辉的马车车厢?更别说那车厢上还刻着代表着爱希伦家族的新月徽记了!所以,不管是行人、马车还是其他别的,全都刻意地对这辆马车进行避让,某些人甚至停下脚步,一路目送,还以手抚胸,施礼致敬。
叶孤云对此一无所感,若说强要找些感受的话,唯余庆幸,庆幸不必忍受拥堵的痛苦。这会儿,他一边赶车,一边和坐在车厢里的弗兰克交谈。
“叶!必须承认,你弄的这辆马车确实很漂亮,但,我真不觉得它能产生作用,因为肯娜基本不会见到它!她是演员,她在后台。”
“你得着眼全局。马车只是整个形象设计的一部分,我的意图,是尽量让你在每一方面都令人印象深刻,从出现的那一刻起......”
“喔......”说真的,弗兰克还是不明所以。
“好吧,就算肯娜确实无法看到,但只要‘别人’看到就行了。影响到这一部分‘别人’,他们自然会替你影响肯娜。”说这话时,叶孤云是心虚的,他哪有什么高妙的意图啊,分明只是心血来潮,就是忽然间觉得马车难看,便立刻动手整改。事实上他对弗兰克的形象改造完全只是见机行事,依着印象中高富帅泡妞的几个必备元素,想起什么便改什么,生搬硬套,胡乱堆砌,无迹可循。当然,这些话可不敢让弗兰克知道,所以叶孤云选择转移话题。
这方面的内容倒是深思熟虑有迹可循的。
“看到车厢里的那束花了吗?”
“看到。Wow!好大一束......”
“99朵,能不大么?”
“呃,还全是玫瑰,现在不是冬天么?——呃,我知道了,这真的不成问题......不过也得搬空好几家花店啊!”
“所以你得好好感谢安妮,她跑遍了北城区——嘿,我得说,你们这里的花店的规模实在是小的令人发指!区区99朵玫瑰竟然还要蒐集半天。”
“安妮?呵!”弗兰克倒是失笑起来,敲了敲车厢,没好气地说:“我当然会感谢她,我知道自己将会永远站在她的那边。要知道,安妮可是陪着我们兄妹三人一起长大的啊!在我心里她一直就是我的姐妹。然而,还是莫名其妙的就被你祸害了。说实在的,我是会为此感到不忿的啊!凭什么优秀如她还只能充当你的侍女?我觉得感谢安妮的最好方式,就是帮助她成为萨菲厄斯夫人,你说呢?”
叶孤云沉默了,久久无言,弗兰克不由急了,连忙道;“叶,你不是生气了吧?”
“不。”叶孤云摇头,“我确实亏欠于她,也亏欠于每位姑娘。”
“你不必如此......”
“好了,回到花束的问题。”叶孤云强硬地略过话题,“聪明如你,不会不知道这束花是干什么用的吧?”
“当然知道!我将亲手向肯娜奉上这束玫瑰!啊!如此美丽的花束只有更加美丽的肯娜才能配得上......”
叶孤云自动忽略了大段大段的来自于单相思老处男的妄想呓语,兀自继续陈说:“你是法师,自然晓得很多稀奇古怪的能够障人耳目的手段,不管是法术,还是其他。利用起来。譬如,将那束玫瑰藏在你的空间装备里,又或者是用幻术将其遮蔽,甚至,直接藏在你创造的半位面中,见面之时,再突然取出,潇洒而殷勤地奉上。哼,这算是一个制造惊喜制造浪漫的绝好桥段了。”
“对!对!”弗兰克听得双眼放光。
“并且,你还可以在花束上做手脚。譬如,让它‘活’起来!当肯娜接到花束时,在她注视之下,能够刚好看到一朵朵鲜艳的玫瑰正缓缓地‘为她’盛放,芬芳在吐露,露珠在莹润,连耳边都在开始回荡着圣咏......”
“叶!你真是太棒了!你怎么能想出这么多浪漫至极的追求手法?你、你简直是情圣!”
「啧!都用烂了!全是套路!」
“可、可是......”弗兰克又再露怯,“送花之后,该怎么办?”
“呃......”叶孤云感到极度无语。
“连续的失败,已经让我在面对着她时总是手足无措了,”弗兰克弱弱地说道,“我甚至不知道说什么话才是合适的......”
“难道你不会用一些文秀隽永的话语借机表明心迹?呵,对于你这种自小接受最优质的绅士教育的贵族公子来说,并不是难事。”叶孤云略带讽意地说道。
“可我真的不懂!唉,我已经用尽了我能想到的所有谈话的技巧和方式,但似乎都被讨厌......”弗兰克沮丧地道。
“噢!令人头痛。”叶孤云不咸不淡地感叹了一句。
“可不是么?”弗兰克苦笑道。
想了想,叶孤云说道:“既然已经送花了,那么可以就花语展开话题。”
“花语?那是什么?”弗兰克茫然问到。
“嗯?你们没有花语的概念?”
“我猜,那一定是你家乡的说法。”
“对。因为不同的特点、习性以及传说典故,各种各样的花卉,代表着人类各种各样的感情和愿望,是为花语,一种人文的产物。譬如,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象征着清净高洁,花团锦簇的牡丹象征着圆满富贵,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则象征着悲伤、分离和死亡之美。”说到这儿,叶孤云不由地微微出神,但瞬间便清醒过来,“至于红的浓烈的红玫瑰,象征着的是最热烈的爱恋。”
“最后,即使是同一种花卉,依着颜色或姿态的不同,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截然不同的花语,譬如,蓝玫瑰象征的是神秘、妖娆。”叶孤云补充道。
“啊!我懂了!我们这边也有类似的一些象征,就像月桂枝象征着荣誉,而橄榄枝象征着和平,而遍布北地的‘硬汉树’阴顶古松则代表着坚毅、强硬、百折不屈!不过,我知道的,相较而言,一定不如你们的整个花语体系总结得那般多样、那般系统、那般浪漫。噢!叶!请务必给我誊写出全套的花语大全!我想知道全部!嘿!仅仅听到的几个,已经让我入迷了!它们是如此雅致、如此迷人.....”话锋一转,弗兰克变得信心满满,“叶!谢谢你!我想我知道该对肯娜说些什么了!”
叶孤云只是笑笑,不复多言。
没过多久,马车便抵达了目的地,就在新月形城区的中部,一座名叫市民剧场的剧院。
今晚在此登台表演的是辉煌剧团,一个特别有名气也特别有性格的剧团。名气来源于精湛高妙且备受欢迎的表演,而有性格则是因为其号称一心只为平民服务——当然,也不会拒绝富人和贵族进场就是了。所以他们选择了在城区中部更靠近平民区的市民剧场表演,而不是在富人云集的行政区内星罗棋布的各种高级剧院。
老板是个首都人,但却在银月大学就学,学习音乐和表演。毕业之后,家境富裕的他没多久便成立了自己的剧团,游走于北地各处,作巡回表演,十余年过去了,名气越来越大。
当然,对于叶孤云和弗兰克来说,辉煌剧团究竟如何一点都不重要,他们不是为今晚的表演而来,而是为进行表演的其中一位演员。
也许纯粹是因为艺术上的偌大名气,也许更多是因为“越抗拒越吸引”的古怪心理,声称只为平民服务的辉煌剧团的表演竟吸引了大批的富人前来观看——好吧,这没什么,艺术的欣赏本来不该区分阶级。但......看到某些油腻的胖脸上硬挤出的的有若朝圣般的虔诚表情,听到一大串似是而非的高谈阔论......你很难不产生呕吐或者殴打的冲动。
富人们的到来自必然会带来许多马车,幸亏城区中部总算是相对宽敞,往两边的道路不断铺开,倒不至于无处停放。不过,到来的马车虽多,每一辆也各尽心思极尽奢华,但到头来如何也比不上弗兰克乘坐的这辆周身萦绕在一片魔幻光华之中的马车,甫一出现,便抢尽了余者的风头,夺走了众人的目光。事实上,魔幻光华不是重点(有钱人谁不能添上几具魔法风灯?),造型不是重点(毕竟是临时修整,马车的造型最多只能算是不难看),一些别致的细节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所有东西加起来不多不少恰恰好非常协调地共同营造出的一种格调突破天际的氛围!尤其是,一身燕尾服的弗兰克从车厢中从容走落的时候,这种氛围更是瞬间达到顶峰!
啪啪啪~!
不知是谁,竟引领着剧院外的围观群众鼓起了掌,接着,口哨声和欢呼声响成一片,一些大胆的女士已经开始朝弗兰克抛送飞吻和秋波了。弗兰克倒也淡定,依着叶孤云的教导,优雅地摘下帽子,抵于胸前,略略欠身,朝周围施礼致意,这一举动顿时又让欢呼声变得更响亮些。
叶孤云不想打搅弗兰克享受此刻的尊荣,默默地将马车驱开,径自寻找泊位去了。
当叶孤云停好马车返回剧院门口之时,却发现弗兰克仍然还没进去,他一脸无奈地枯站着,身旁是一名穿着一身华服的老者,老者正围着弗兰克来回绕圈,左左右右前前后后一脸好奇地反复观瞻,像是在打量动物园中珍奇异兽......
华服老者不是别人,正是弗兰克的老师,奥斯玛大法师。
“嘿!大法师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叶孤云扬声招呼,奥斯玛闻声扭头,好吧,总算是将弗兰克从窘迫中拯救出来。
“噢!是你,萨菲厄斯!”大法师报以一个灿烂的笑,“我当然是来观看演出的啊!”
叶孤云这才省起,奥斯玛是一名作风“奇葩”的法师,一点都不典型,他可不是死宅,虽酷爱研究,但更酷爱生活,相比于其他大法师全是一票的醉心于法术钻研的研究狂人,他更像是一名耽于享受的贵族老爷。所以,对他来说,静极思动,偶尔出来观看一场戏剧演出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
“对了。”奥斯玛笑吟吟看着叶孤云,“听说,这套衣服是你和你的女人们发明及制作的?”
“嗯,有什么问题?”
“必须给我做一套!”奥斯玛攥紧了双拳,无意识地上下挥舞着,在表达着最强烈的要求,“啊!多漂亮的衣服啊!高贵!庄重!简约!优雅!卓尔不凡!别有风范!简直天生就是为潇洒睿智的法师而设的!它有什么名字吗?”
“呃,燕尾服......”叶孤云对奥斯玛的狂热姿态很是不解,“想要的话,自行去店里订做便是......”
“燕尾服?噢!这名字很形象!但是......店?订做?”奥斯玛一脸疑惑。
“苏珊娜的秘密!找到那家店去,你会得偿所愿的。”叶孤云答道,想了想,接着又道,“法师真的适合穿着燕尾服吗?”
“为什么不合适?在我看来燕尾服就是完美的法师服饰!”奥斯玛指着弗兰克大声叫道,“法杖可以融于勾型的简约手杖之中,必不可少的各种魔法饰品,也可以伪装在帽子、领结、方巾、腰带里头,至于护具,哈哈,偌大的衣服随随便便就能布置得神乎其神极尽完备!瞧!法师的所有要求都不耽误!与此同时,我们得到了一个最完美的外形!”
「最后一点才是最重要的吧?」叶孤云和弗兰克都在暗自腹诽。
奥斯玛越说越兴奋,末了,捶了下手掌,双眼放光地说道:“我决定了!从此以后燕尾服便是我奥斯玛学派的指定服装!每一名传承者,在所有公开的半公开的场合,都得穿上这种服装!它将成为奥斯玛学派的标志!”
顿时,弗兰克扪首无语,而叶孤云则大感疑惑。
“哪来的奥斯玛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