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在信息流窜的度,不说明星的事情,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山沟沟里所生的事情,只要够劲爆,也能在一天之内流传到大江南北。中文 w≤w≤w=.≥8≠1≥z≤w=.≈c=om
在这个明星结个婚都能上头条的年代,国主大婚就算上不了头条,最起码也是热搜之一,事实上没有让你们举国欢庆就是好的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国主结婚,不管是皇城内外,都是热闹非凡,神州的其他地方,官方都会出钱大摆一天的流水宴。
至于没有资金办理的地方,皇族也会开放国库,对其下放资金。
这要是放在以前,说不准还要来一个大赦天下。
嫁富豪嫁明星,永远都比不上嫁给皇族来的痛快,更何况还是嫁给一国之君。
不过在这个讲究血统的皇族当中,没有好的家室和背景,基本上是别想进皇族的们,别说国主,就算是只是嫁给一个皇族的旁支至少都要是一方土豪亦或是市级要员的孩子。
由于为了避免,有人趁机攀龙附凤,各代国主成婚的对象,一般都只有在成婚当天才会公布。
夏天之所以会知道,那是因为他天组继承人这个特殊的身份,并且当天他还被任命为保护婚姻顺利进行的御军队长,负责婚姻当天皇城内的所有安全。
现在华夏的情况是,都知道国主要结婚了,但是结婚的对象却不知是谁。
有些上流人士,即便是收到了一些消息,也不敢确定真假。
媒体们更是像以前历代国主大婚时一样,纷纷表出各种猜测,反正说什么的都有,并且每一个人选那都是有足够证据的,但具体究竟是不是那么回事儿,谁都不知道。
沈欢本来是准备直接飞回去的,当时他听到这个消息只有一个念头——管他妈李如龙说的那些是不是真的,老子回去就把李瑾轩那个小兔崽子给干了,妈的,老子的女人也敢动,我管你他妈是谁。
在沈欢内心里,李凤仙虽然没有承认,但他很清楚,自己喜欢李凤仙,李凤仙也喜欢自己,他们注定会成为伴侣,之所以现在没成,那也仅仅是因为时间问题而已。
可是没想到,这半路不管是杀出一个程咬金,还他妈是一个地位**爆的程咬金。
直接跟一国之主干上了。
还好,李如龙比较冷静,连忙安慰,告诉了他婚前是不会公布新娘资料的,并且距离结婚的日子还有七天,一切都可以挽回。
要不然沈欢还还真的敢就花费一两个小时的时间飞回华夏,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李瑾轩的脑袋给砍下来不可。
楚歌在得知消息以后,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不过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了秦韵。
秦韵跟着他受了不少苦,虽然当初跟着他离开有主动意愿在里面,但她和家人的关系还算不错,要说一点不想是不可能的。
而这一次事情结束以后,楚歌想在华夏呆多久就呆多久,完全可以像以前一样生活。
“不知道这位是?”
“楚歌。”
“狂少?”李如龙对于楚歌还是有一些印象,对于楚歌皇族人的评价是小魔王,而且老国主在世的时候,还曾经让他和楚歌交好,还说有几份天尊留下来的文件,在继位时一并给他。
冷静下来以后,沈欢的心情还算不错,“你已经是几年以前的称呼了,现在他有一个更加响亮的称号。”
“什么称号?”
说实话,李如龙尊敬楚歌完全是在给沈欢面子,毕竟他曾经可是比楚歌吊了太多太多的存在。
要说尊敬还真算不上,两人最多也只是平辈论交而已。
“无色之王。”
“啪嗒——”
这名号一报出来,李如龙差点没从凳子上摔下去。
要说现在地下世界风头最劲的人是谁?那么当属自由之岛的无色之王了。
李如龙是一个随时都想着翻盘的人,加上又是华青会的人,对于地下世界的事情自然是十分了解。
可以这么说,每一位王榜上的王者,就算是华夏皇族见了,也要给三分薄面,而楚歌则不光是王者势力的领导人,还一人只身杀了数名王者,可谓是当之无愧的王中王。
如果资料上记载的没有错误的话,楚歌不仅是杀了那些王者,还接手了那些王者的势力。
可以这么说,只要楚歌愿意,就算是把花旗整的七荤八素也绝对不在话下
花旗这样的强国家尚且要给楚歌一个面子,更何况只是强国的华夏。
别的先不说,世界上国家不少,但是神级强者只有十个。
沈欢拥有诛杀格列夫三世的实力,那么显然是拥有了神级强者的实力。
至于那些王者除了少量的王者以外,其中有几个可也是拥有着准神级实力,甚至是神级高手的存在。
这些人都被楚歌给杀了,想必楚歌本人也有着比肩神级强者的实力,再加上华青会和各大王者势力。
“咕咚。”李如龙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别说是帮自己夺回国主之位,就算是让华夏改朝换代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看到李如龙的表现,沈欢和楚歌都很满意,因为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让李如龙明白,若是事后反水,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既、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次的事情几乎是万无一失了。”
沈欢摇了摇头,“做人不能太大意,所以我们必须有一个详细的计划。”
听完沈欢的计划以后,李如龙面色震惊无比,“这、这真的能够做到吗?”
“当然可以,或许你不知道,医术才是我站在领域巅峰的职业。”沈欢微笑着说道。
“若这样的话,这一次的行动,就简单太多了。”
沈欢泼了盆冷水,“你不要高兴的太早,这件事能不能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
“这个计划基本上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我们还是先来谈谈条件吧。”一直没有说话的楚歌,露出了一幅和蔼到不能再和蔼的微笑。
十分钟之后,华夏,燕京,皇城御书房……
“国主,老奴有要是禀报。”
听到门外传来厂公的声音,李瑾轩头也不抬的说道:“进来。”
厂公一进门便说道:“老奴刚刚收到沈公爷的电话,他说……龙鼎找齐了!”
李瑾轩先是眼睛一天,然后扬天大笑道:“哈哈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