濛濛的极光映射在一望无际的冰原上。[((八〈一小<说{网 w]w)w].]这里正是北冰洋的岸边,远处的针页林稀稀疏疏的拉长着身影,貌似也极不欢迎这打搅了自己好梦的远方来客。
“你说你这是何苦来哉?”
韩风懒懒的靠在红马胸口,一边抿酒,一边蹂躏着红马挺翘的耳朵:
“辛辛苦苦的跑这么远,居然还差点淹死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
疯哥越说越气,竟将那对长长的耳朵死命揪到一块:
“我让你跑得快!我让你求自杀!”
似是实在无法忍受韩风的施虐,大红马四蹄一振,腰腹用力,便要从地上腾身而起。只是在阎君重重的银威之下,连试几次,最终才老老实实的安静下来。但就算是侧躺在地,那硕大的马头仍顽皮的横过来,沉沉压在韩风端着酒杯的手臂上。
一双殷红的兔眼怯怯的望过来,定定的看着韩风的眼睛,那神情,就真真宛若小孩缠着家长索要糖果一般,幽怨中满带着希冀。
“算了算了,算我怕了你啦!”
韩风艰难的一口干掉了杯中美酒,兀自不解恨的在红马头上轻轻一敲,一点紫色元气瞬间便自脑部浸入,缓缓的滋润着红马全身的内脏和骨骼。
“也不知老子前世是造了什么孽,居然尽遇到这些讨债鬼!”
疯哥闷闷的着牢骚,而那匹大红马却浑如没听到一般,微微眯着眼睛,只顾享受元气入体后的舒爽与畅快。至于韩风无穷无尽的碎碎念——咱只是马,暂时还听不懂骂人的方言!
也难怪疯哥火大。自从坐上这天马,便一路向北,穿过无数崇山峻岭、越过无数草原河流,在短短的两个小时之内,活生生的从华夏西北穿过蒙古以及西伯利亚,最终这死马为了自己族群的尊严、坚决不愿受到人类的驱使,竟在明知无法摆脱韩风的情况下,纵身跃入了冰冷的北冰洋中!
还好疯哥神通广大,就算在寒气逼人的海水中,也能变出舒适的沙来……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大红天马,就这样被韩风揪着一绰鬃毛给晃晃悠悠的拖上岸来。
非但如此,阎君陛下还极有爱心的将大量元气输入到马身之中。既维持了这天马的体温,又为其缓解了疲劳,甚至比落跑之前的体力都还要犹胜三分!
这天马也确实灵性,见连死都摆脱不了这猥琐的人类,便渐渐消去了抗拒之心——死过一次之后,总是会更加珍惜生命的可贵!又加上疯哥源源不断的元气滋补,便觉有这样的主人倒也不错,至少对自己的爱惜可是实打实的真诚!
但凡事都讲个过犹不及,连这矫矫不群的天马也是如此。
自从尝到了韩风紫色元气的甜头,大红马便动了心思,变着法子的想得到更多的元气滋润。什么讨好、卖萌、装死等等手段层出不穷,其狡猾之处,就连韩风也常常上当,甚至还一度认为在这副硕大的马身里,却居住着一个和哥们儿同样猥琐的灵魂!
随着双方交流的增加,这一来二去的,在一人一马之间,倒也迅产生了难以言表的默契。
往往韩风看似随意的一个小动作,那天马便能明白其中的意思。该跑还是该倒,都清清楚楚,从未出错;而大红马任何的一个眼神,韩风也同样知道它想表达的意思,该送元气便送元气,该送巴掌自然就送巴掌,倒也一样的从未错过。
即便是错了,那也是韩风故意而为之——虽然老子的元气几近无限,但也不能这么无休止的灌输到你这一匹马身上去吧?就算是自来水,也都还有查水表的呢!难道老子就不懂什么叫节约?
但不管怎么说,在短短的三个小时之内,韩风与这大马竟结下了深厚的交情。那源那本桀骜不驯的天马,渐渐的也从只需要紫色元气的滋养,慢慢变成了对韩风真心实意的依赖。
由此可见,懒惰才是原罪。
若是这天马坚决不从,即便靠着天地间的灵药,也能勉强维持生计。但在土豪与屌丝之间,相信谁都能做出明智的选择——尤其是在对方充满爱心的前提之下。
也正因如此,面对着韩风的不赖烦,这匹火红大马也只微微一挣,便安安静静的卧倒在冰面上。虽然一颗头还死死压着韩风的胳膊,但无论是人还是马,都清楚的知道,这只是表示亲昵的肢体语言而已。对现在已经好得能同穿一条裤子的双方来说,力量,并不重要……
“唉,懒得跟你计较!”韩风收了酒杯,毫不客气的推开那颗硕大的马头,也不理它眼中深深的委屈之色,自顾自的伸了个懒腰,嘿嘿笑道:
“现在你该知道,再也不可能逃出我的手掌心了吧?”
大红马低嘶一声,便算做是抗议,却根本不为疯哥所接受。
“死活都跑不掉,你就只能从了哥们儿啦!”韩风想到这世间绝迹的天马从此便是家中一员,便不再挪揄挖苦,而是认真为其策划起来:
“先,你得有个名字!”
韩风看着它傻愣愣的眼睛,突然笑道:
“若是让我家霏霏老婆来给你取名的话,估计你一定会觉得还是跳海自杀比较省事……那丫头取名的本事,简直就象让哥去做坏事一样的难以想象!”
疯哥自我标榜了一阵,却始终觉得自吹自擂不算好汉,便只好轻轻抚摸着天马的脸颊,悻悻的道:
“唉,你说你,长这么一张马脸,到底叫什么名字比较好听一点呢?”
废话!一匹马而已,不长成马脸,难道长成罗姐?
红马虽不知韩风在嘀咕些什么,但主人语气中的埋怨还是听得出来的,便赶紧伸出舌头,轻轻的舔着韩风的手心,那双红彤彤的兔眼中,射出的尽是温柔与委屈。
“算了,还是自己多死一点脑细胞罢!”疯哥见它满眼依赖之情,更不忍心将其冠名权交给赵霏霏那丫头,否则的话,这新天庭的第一号天马,便极有可能顶上一个惨不忍睹或稀奇古怪的名字流传于世……
“最简单的,就是叫你‘马面’了,既贴切、又真实。”疯哥笑眯眯的捏着红马的耳朵,很快便又推翻了自己:
“你叫‘马面’,我又要到哪里去找个‘牛头’?再说了,这牛头马面都是旧地府的称谓,而作为新一代阎君,又怎能不大胆创新?锐意改革?更何况,你将来都会在天庭生活,与地府又有个毛线的关系……看来‘马面’是不能叫了,那又该叫什么名字呢?”
其实认真说起来,疯哥取名的本事,也并不比赵霏霏好到哪里去,如此这般的纠结了半天,什么“追风”、“赤兔”、“飞火”、“四足兽”等乱七八糟的名字全都试过,也没能确定到底采用哪一个。倒是原本神采奕奕的大红马被他没完没了的胡乱一折腾,竟渐渐有些烦躁的迹象,前蹄不断在地面上刨着,声声低鸣不断传来。
大概这红马也知韩风正在为难,便将头伸了过来,轻轻咬住韩风衣襟,慢慢向后拖去。嘛意思,竟是不愿韩风再伤脑筋为自己命名,大家还是赶快回去的好!
反正这么多年都没用过名字,还不是一样的过?又何必为此苦苦纠结?
韩风正蹙眉苦思,忽见一刻火焰般的大脑袋伸到自己面前,视线所及,尽是这熊熊燃烧的赤红,不禁眼前一亮,瞬间便叫了出来:
“大火……火焰……红火……赤焰!”
“很好很好!不错不错!我韩某人果然是天纵奇才,才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轻而易举的想出这样威风贴切的名字!哇哈哈,小子,你有福了……”
不论这大红马愿不愿意,也不论效果究竟如何,随着韩大老板洋洋得意的狂笑之声,这匹天马最终的大名终于新鲜出炉,开始成为天界御马监中新一代的传奇:
“赤焰”!
大红马不以为意的晃晃脑袋。又不是学究或文人,名字对这匹天马而言,不过就是用来招呼的简单音节而已。至于其中所代表的意义和内涵——你能指望一匹马也能念唐诗么?
…………
陈6舟的宝马稳稳在原野上疾驶,**巴尔思的小皮卡不离不弃的缀在后面,只有渐渐东升的残月才能清楚的看到,就在前方十公里的山谷中,一匹神骏异常、趾高气扬的大红巨马上,某人随意而坐,也不用马具,就那么轻飘飘的随风起伏,悠闲出尘之至!
而在宝马车中,韩风却是一直贼笑兮兮的低声和两个老婆或调情谈笑,或摆弄狼崽,竟丝毫也不为能否成功捕获天马、又能否顺利将之驯服而担忧。
化身之境,便有此等奇妙。
身外能化几身,心神便是几分。只要本尊尚存,便能同时勘察或完成几件事情!
可以想象,随着韩风修为加深,境界提高,待到其化身九阶或“大成归位”的境界时,又该是何等宏大之气象!
山谷中,红马悄然举步,缓缓出谷,但它背上,却已人踪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