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白老七发完短信,侧头打量我两眼笑问:“饿不?”
“还真有一点。”我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干笑。
“等着,我做饭去!”白老七脱下来身上的老款西服,里面是条红色的鸡心领毛背心和一件方格的衬衫,这幅打扮跟我爸有一拼,说不上洋气土气,反正总感觉跟大城市的氛围格格不入。
走进小屋的厨房,我看到橱柜上整整齐齐的码了一些青菜,窗户外挂着两条随风摆动的猪肉,白老七仔仔细细的洗干净手,然后开始摘菜、切肉。
我饶有兴致的问道:“白哥,你还会做饭呐?”
白老七的面色微微一沉,脸上肌肉抽搐两下呢喃:“进去之前,我和我老婆最大的梦想就是在镇子上开间家常菜馆,她特别喜欢吃我烧的菜。”
听到他的话,我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茬,努嘴“哦”了一声。
白老七刀工特别好,“铛铛铛”几下将一整块肉切成了粗细均匀的肉丝后,沉声问我:“你不在医院好好养着,偷偷摸摸跑出来想干嘛?”
我半真半假的回答:“想家了,回来看看,顺带找点过年钱。”
“弄这么大一家店,你应该不缺钱才对吧?”白老七愕然的看向我,沉寂几秒钟后,叹口气道:“不过没啥不可能,老人们常说好过的日子难过的年,年关难过!”
我认同的苦笑:“嗯,快过年了,啥事都像渡劫,你也看见了,我经营那么大一家店,兄弟们照样被人像狗似的欺负,没辙啊。”
“水浑鲶鱼大,水清龙是王。”白老七字字如玑的冷笑:“也就是赶在这个好年景了,那帮家里得势的纨绔子弟一个赛一个的凶神恶煞,往前推三十年前,他们敢龇毛,早就被人打死了!”
我倚靠在厨房的门框边,试探性的轻声询问:“你呢白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先活下来。”白老七停顿一下,深呼吸一口气道:“我差你人情,等我缓段时间,替你解决几件棘手的事儿,就直接往西北城市走走,我记得我进去的时候,新闻联播里天天都在说什么西部大开发,现在估摸着应该也发展起来了。”
“其实现在去哪都一样。”我舔了舔嘴皮道:“不信你回老家看看,绝对日新月异。”
“不回去啦,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去啦。”白老七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恶心的事情一般,烦躁的朝我摆摆手道:“你出去等着吧,我做饭时候不喜欢说话。”
不待我继续解释什么,白老七直接将我推了出去,“咣”的一下关上厨房门。
重新走回小厅,我苦笑着坐在白老七的单人床上,猛不丁看到他枕头上端端正正的摆着一本磨破皮的《诗经》。
记得在鸡棚子的时候,白老七没事儿就喜欢翻书,没想到好不容易跑出来,他竟然把这玩意儿也给带出来了,我随手拿起,轻轻翻动两页,这才发现他这本书居然是手抄的。
手抄的字迹很娟秀,虽然谈不上什么大师风范,但让人瞅着很爽眼,一看就晓得肯定出自女人之手,可能是被翻的次数太多了,几页纸都已经破了,被用透明胶带粘合在一起,而且很多字已经模糊了。
我重新翻回第一页,轻轻念叨上面的诗句:“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就在这时候,白老七拽开厨房门朝我轻问:“王朗,你能吃辣不?我给你整盘回锅肉吃..”
当看到我捧着他的《诗经》,白老七的声音戛然而止,一个健步冲出来,瞪着眼珠子,像头被激怒的猛虎一般厉喝:“你特么给我放下!”
“白哥,这是..”
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胳膊肘往前一抬,“嘭”的砸在我眼窝上,我吃痛的捂住眼眶,手里的书随之掉在地上,白老七慌忙捡起来,捧若珍宝一般吹了吹封皮上的灰尘,然后塞进自己怀里。
我捂着不停流泪的眼睛,恼怒的直起腰咒骂:“操,你有病吧!”
“咱俩怎么样都行,别碰我的书。”白老七抿着嘴唇,表情森冷的指向我训斥:“这是第一次,我不跟你计较,再敢乱动我东西,我把你手剁掉!”
看到他凶狠的模样,我蠕动嘴角小声呢喃:“不就一本破书嘛。”
白老七深呼吸两口,转身走进厨房:“我不想跟你解释,茶几底下有烟,门口的鞋架子有酒,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几分钟后,几盘冒着热气的家常菜摆上茶几,我按着生疼的眼眶恨恨的嘟囔:“白老七,你真是个狗脸,就咱俩的关系,有啥事你好好跟我说就完了,至于动手不?”
“其他东西都好商量,唯独采薇留下的东西谁也不能碰。”白老七抓起酒瓶,“咕咚咕咚”往两个一次性口杯里分别倒上半杯酒,然后举杯朝我微笑:“来,为了庆祝我劫后余生的第一餐,我敬你。”
瞅着他嘴角洋溢的笑容,我大喘一口气低喝:“狗脸!”
没认识白老七之前,我以为“翻脸比翻书还快”,只是一个形容词,认识他以后,我才发现这句话绝对是个动词,这家伙喜怒无常的频率比小孩拉稀还随意,前一秒可能还在和风日暖的冲你笑,后一秒马上就能疾风暴雨的抡胳膊开削。
半杯酒下肚,白老七的面颊骤然泛红,长吁一口气道:“王朗啊,实话实说我感激你,这辈子都感激你,如果没有你帮忙,我这辈子在前几天可能已经走完了。”
我眯着眼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撇嘴:“切,感激我?所以你怼我个黑眼窝呗。”
白老七再次举杯牛饮一大口后,从怀里掏出那本《诗经》,梭着嘴角感慨:“这本书是我老婆唯一留给我的东西,除了这几页纸以外,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她存在过的痕迹了。”
我楞了几秒钟后,轻声问他:“嫂子叫采薇吗?”
“嗯。”白老七抓起酒瓶,再次给自己续上半杯酒,昂头一口闷进嘴里,重新将书塞进怀里,露出一抹很难形容的沮丧表情出声:“她没文化,总共就念了几天小学,这些字全是她照着书上一趣÷阁一划写下来的,当时我们说好了,等将来有钱,我就送她去自费念大学,结果..”
话说到一半,白老七的眼眶骤然红了。
注视着这个复杂到极点的家伙,我迟疑一会儿后,抻手轻拍他的后背安慰:“白哥,过去的事儿别想了,嫂子在天之灵也不希望看到你难受,既然好不容易活一场,那咱就痛痛快快的走完余生。”
诚然,白老七绝对不算什么好人,甚至于可以说是个罪大恶极的悍匪,他能够为了一己私欲不顾旁人的死活,也可以为了报仇屠戮一整栋楼,但归根结底他心里也有自己在乎的东西。
这种人既是恶魔又是天使,陌生人眼中的魔鬼,亲人心中的神灵。
“嗯,喝酒喝酒。”白老七拿手背轻抹一下面颊,挤出笑容道:“兄弟,吃饱喝足咱俩明天一块出去溜达溜达,你想捞钱,毫无目的的瞎逛肯定不好使,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好奇的问:“怎么?你发现啥了?”
白老七点点脑袋道:“嗯,前阵子我遇上个身上有血腥味的小孩,跟踪他了一天,发现家造枪的小作坊,咱们可以从那个作坊想点发财的门道。”
“血腥味是啥意思?”我不解的问。
“怎么跟你形容呢..”白老七仰着脑袋思索几秒道:“身上但凡有命案的人对血味都特别敏感,说的玄乎点就是杀过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点杀气,这种东西,平常人感觉不出来,只有我们这种同类能觉察,说太深奥你也不懂,这玩意儿需要自己慢慢品,喝酒吧。”
酒过三巡,我俩都稍稍有些醉意。
我躺在沙发上嘀咕:“白哥,你说人生是什么?”
“人生?呵呵..”白老七倚在单人床边,手捧着那本《诗经》,两眼无神的望着天花板喃喃:“我们在自己的哭声中来到这个世界,在别人的哭声中离开这个世界,中间的过程就特么叫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