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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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好人?

姜玉堂抬起头,一时觉得有些好笑。好人两个字说出来容易,可做出来却是千难万难。

做人已经不容易了,莫说还要做个好人。

他低头看着身侧,声音平淡:“既然你有了解药,自己又为何不吃?”

怀中的人眼睫颤了颤,将头往他颈脖里蹭,埋的更深了。

这明显装死的行为,惹的他发笑。

“别装傻!”他板着脸,发沉的面上带着一丝笑意。面若冠玉的人伸出手,两根手指捏住她的鼻尖:“回答我。”

鼻子被掐住,堵住了呼吸。沈清云不得不睁开眼睛。她眼睛生的很好看,眼眸明润,清透又明亮。

乌黑的眼睛里泛着水雾,但却总是迷迷茫茫的,唯独在瞧见他那一瞬间,才透着光。

那一刹那的欢喜,是装不出来的。

于是,姜玉堂就瞧见这人,分明一脸清冷的面色,但瞧见他又一下子全是爱意:“什……什么药?”

她含含糊糊的,明显心虚。

“合欢香的解药。”姜玉堂并不想轻易让她糊弄过去:“你给了赤药姑娘,自个儿呢?为何不吃。”

中了那合欢香的女子会变得敏感,也比一般女子更容易动情。

“我吃了。”哪知沈清云点了点头,一脸的理所当然。

她抬起眼睛看向他,那一瞬间可能是想到了什么,眼尾一弯便笑了起来。她生的好,一张脸淡雅脱俗,白璧无瑕。稍稍一笑,整个人就像是透着亮。

但她极少笑,平日里待人总是带着三分冷的。

“你想的什么?”她上前,吻了吻他的脸颊,胳膊勾住他的颈脖,坐在他怀里又乖巧又勾人:“我去找你,不是因为我中了合欢香。”

“是因为我想你。”她坐在他怀里,像猫一样,下巴搁在他肩膀,乖的出奇:“想一直都看见你。”

姜玉堂觉得,这世上大概没人能抵挡的住她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单手扣住她的腰,将人扶稳了。

同时,开口的声音也冷冷,半点不留情:“沈清云,我是不会娶你的。”

她不愿做他的妾室,却又这番的主动粘他。女人最在乎的便是清白名分,她不可能一直无名无份跟着他的。

可若让他娶她,却也是万万不能。候府世子妃的位置并不是轻易就好当的,更是未来的永昌候夫人。

祖母这么些年一直在给他物色,虽然他的选择固然重要,但也要为了家族着想。

“我知道。”沈清云坐在他怀中,闭着眼睛。她说话的声音分明是平淡的,但姜玉堂却是觉得与刚刚相比不同了。

他这一记警钟敲的太直白,他想,她估计是难受的。

马车忽然停了下来,赵禄在外侧着身子,小声儿道:“世子,前方过不去了。”

玄青色的帘子撩开,车厢内的人往外看了一眼。马车停在了朱雀桥,长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人。

四周亮着无数盏花灯,照的整条街市亮如白昼。

熙熙攘攘的声音传到了车厢中,沈清云也抬起头,跟着凑过去看了一眼。

“今日是七巧节。”赵禄在车厢外,道:“如今一时片刻,怕是堵着过不去了。”

姜玉堂放下手中的帘子,偏过头看向身侧的人,他刚刚说的话太残酷了,于是想哄哄她:“你想不想下去看看?”

沈清云没说话,袖子里的一只手却伸出来,在掌心上挠了挠。

他反手将她的手握住,带着人下了马车。

朱雀街当真热闹,只因寻常往日里女子们少有机会出来,今日七巧节却难得有机会。

一下马车,四周人声鼎沸。整条街的花灯都点亮了,一眼瞧过去看不见头。湖面之上船舫晃动,灯火照在上面,灿若星河。

人越来越多,四周熙熙攘攘都是人群。

沈清云像是头一次过七巧节,瞧见她看哪里都稀奇。苏州虽没盛京繁华,但那儿却格外的热闹,沈清云在苏州长大,倒像是从未出过门似的。

姜玉堂摇了摇头,侧过头,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瞧见她盯着一盏兔子灯出了神。

“喜欢?”

沈清云这才像是回过神来,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才抬头看着他的脸。

她又不说话。

姜玉堂猜不透她的想法,但他看见她瞧那花灯的眼神了。

跟她看自己时的眼神一样,他便想她是喜欢的。她喜欢自己,那眼神从未藏过,他自然知道。

赵禄不在,姜玉堂看了一圈,便道:“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买。”

沈清云还未点头,他便走了。

于是,那双眼睛就那么肆无忌惮的看了过去。

沈清云站在原地,看着前方姜玉堂站在小摊前买花灯。姜玉堂身形修长如竹,又气质不凡,哪怕是个背影站在人群之中也是鹤立鸡群,遥遥一望属他最为夺目。

他手里拎着一盏兔子灯,映着身后绚烂的灯火朝她走了过来。

沈清云看的出了神,只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同样的晚上,四周的萤火虫绚烂的像是点了烛火。沈少卿一袭雪青色的长袍,手里拎着一盏灯朝她走了过来。

他那灯做得极为难看,圆也不是圆形,花也瞧不出花的模样,奇形怪状,丑的出奇。

她一瞧见,便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这是什么?”

“兔子。”沈少卿面不改色,拎着灯走到她前:“你的生肖。”

“兔子是这个样子的?”她接过去,看着那一边长一边断的耳朵,再看着那很凸起的牙,皱着脸声音忐忑:“我见过兔子的,你不要诓我。”

南疆是有兔子的,但是很少。她之前见过雪兔,不长这样。

见她怀疑,沈少卿便胡扯诓她;“这是盛京的兔子。”她磨人的紧,不知哪里打听到女子要过七巧节。

他没黑天没白日的给熬了两日,才做出个这模样。拿笔能作诗画画,握着长枪能上阵杀敌沈少卿头一次拜倒在个小小的兔子灯上。

她那年十三岁,过的第一个七巧节,收到了人生第一只兔子灯。

她很珍惜,晚上抱着灯许愿,乞求老天让她到盛京不要碰到兔子。

沈少卿说了,盛京有最热闹的朱雀街,有最漂亮的灯火,有最灿烂的烟火,也有最美味的糕点。

他说,他总有一日会回到盛京,回到自己的故乡。

那个时候,她想都没想便道:“你去哪里我就会跟到哪里。”

他只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头,“只要是追云能到的地方我都会带着你。”追云是沈少卿养的鹰,养了很多年了,贴身跟着,寸步不离。

当时她没懂这话的意思,后来,他战死沙场,死之前却拼死放了追云回来。

他去了那个无人能去的地狱,留下她苟活在人间。

沈清云眨了眨眼,只觉得眼底有些湿了。

姜玉堂拎着灯站在街对面,就见沈清云快步朝他走了过来。四周来来往往的都是人,她的眼神却只看向他。

“怎么了?”

他站在原地,看着她靠近,那炙热的眼神像是不顾一切,只落在他身上。

“没什么。”沈清云看着他的脸,许久之后才喘出一口气,眼神往下,看向他的手中。

“原来兔子灯这样好看。”

“你之前没见过?”姜玉堂递给她,觉得她这话有些好笑。

“我自然是见过的。”沈清云摇了摇头,她双手接过那盏灯,一脸小心翼翼的样子,十分珍惜。

拿在手心把玩了一会儿她才记得反驳:“我之前也有一个。”瞥过头,看着他的脸:“但那个是亲手做的。”

她面前有个摊子,她光顾着说话差点儿撞到上面了。姜玉堂赶紧拉过她的手,将人往身边扯。

握紧的手还未松开,前方一道迟疑的声音却是落在两人耳边。

“姜表哥?”

两人转过头,就见林静婉与姜文林几人正站在前方,两人身后拥着不少永昌侯的奴才。

而林静婉的目光透过重重人群,落在两人握在一起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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