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节、魔力量变!
……
再看这秦天,根根竖立的头发,除了颜色之外,和超级赛亚人的造型倒是有几分相似。
而且,那一份霸气的眼神,似乎能够震慑天地!
九天境武帝!
秦天暗暗啐了一口,一本正经地道:“靠,姥姥的,我都还没感受到什么是八荒境武尊的威力呢,就直接提升为了九天境武帝!唉,真是机遇太好也是一件烦恼。”
听到秦天这么一说,唐志强和唐艺只觉得要吐血的感觉油然而生。
这不是在装X么?
唐志强和唐艺二人此时此刻却也没有心情吐血,他们两人身体里也纷纷飞入了一只充满能量的鸟!
一只能量鸟,让唐艺从七宿境武圣的白武圣,直接提升为了武圣巅峰的‘黑武圣’!其提升幅度之震撼,可见一斑。
而且,只要唐艺领悟了武尊的奥义,必然可以迅速地步入八荒境武尊之中。这层境界,足以睥睨天下!!
至于唐志强,则是从一重天武帝,提升了两个层级,也来到了三重天武帝镜!!
一时之间,秦天和唐志强则是成为了两大武帝!
而唐艺,虽然速度要弱了一点儿,但也是提升速度之快,幅度之夸张,让人瞠目结舌!
“好啊,好啊!!”鼓掌,用力地鼓掌,卢寂岳沉声道:“没有想到测试这冲关阵倒是让你们得到了如此的福祉。只是,你们想要突破我们的九天玄塔,那也要看看你们的真正的实力了!”
“魔力浓度的提升,就算是达到了三十三重天武帝镜的程度,又能如何?绝对的实力,天赋的强弱,武学等级的高低,星纹兵器的强弱,才是绝对一个人真正实力的方面!”
“三位,本掌门会在第九塔等你们!你们将会有九天的时间进行冲关,九天之后,若是还未来到我的面前,那么,你们就算是失败了!而失败的下场,那就是接受我们的安排,臣服,或者是死!!”
卢寂岳说完,转身要走。
而一个叫侯培飞的长老忙道:“掌门!”
卢寂岳转身看着侯培飞,“侯长老,何事?”
“海宁长老的死……”
“上古法阵的威力,不是我等可以僭越!”卢寂岳沉声道:“各位,我劝大家一句,妄想破坏这上古法阵的规则的话,趁着现在,打消这些念头!海宁长老的死,侯长老,麻烦你尽快安排一场祭祀典礼吧!”
说完,他离开了。
侯培飞叹息一声,狠狠地瞪了秦天等人一眼,“小子,很好!海宁长老因为你们而死……,若是你们侥幸能够突破到九天玄塔的第九塔,或者是击败掌门的话……,敢不敢接受我侯培飞的挑战?!”
秦天眯了眯眼,“有何不敢?”
“小子,你可要想好了!我乃是十一重天武帝!武帝境,一重天的实力只差,天远地别,你只是小小的三重天武帝而已……,而且,还只是魔力上的堆叠……,要想击败我,你们祈祷着几天能够先理解好八荒境武尊的奥义,九天境武帝的奥义吧,否则,刚才得到的魔力,只是一堆废铜烂铁而已!”
“忠告到此,那么,但愿你们能走到最后!!”侯培飞算是比较冷静的了。他和海宁之间关系匪浅,情同手足,如今海宁长老的死,他知道不能怪在秦天的身上,但也的确是和秦天来冲关有关系……
他必须要找一个人,祭奠海宁长老的亡魂!
可怜的是,这海宁长老,死得连一点点碎片骨头渣都没有……
他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就离开了……
至于剩下的卢宫、应志妮、柳如妖等八位塔主,以及剩下的三位长老,纷纷带着各自的心思回去了。
有的人心里不平衡,这种从天而降的机遇,超越了别人一辈子的苦练。谁不嫉妒?谁能平衡?!
正是如此,卢宫、应志妮、柳如妖等人更是满满的不舒服。
但,有几个人却是用一双双赞赏和羡慕的目光看着秦天等人,眼神之中颇有期待。他们觉得,秦天一定能击败掌门,成为九天玄塔的新主人!
虽然,他在佛陀虚塔下已经证明了,他就是千百年来的新主人。可是,一切要战斗过后,才能盖棺定论!
如今,卢寂岳唯一的击杀秦天的机会,就是秦天的冲关阵了!
若是秦天冲关成功,卢寂岳失败,剩下的也只能靠侯培飞的挑战了。若是这样的话,秦天还不死……
那么,秦天成为九天玄塔新主人,绝对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所有人走后,只剩下缪春秋跑了过来。
他颤抖地看着秦天,“神人啊,小兄弟真是神人啊!——秦先生,不……,少主!你才是真正的未来的少主啊!”
“少主?”秦天愕然。
“秦少你有所不知,九天玄塔上古阵法的规则,正是能在佛陀虚塔下引发圣光沐浴,便可以成为新一代的九天玄塔掌门!”
“并且,你还将会赢取景家之人为妻!”缪春秋道:“刚才三小姐已经说过了,若是你真乃是天选之人,必定会嫁给你,让你成为九天玄塔的新主!!”
秦天愕然,“啊……,这尼玛,有人要嫁给我?”
“嗯,是啊。三小姐景诗蔓正是第八塔塔主,那才是真正的国色天香啊。”缪春秋嘿嘿笑道。
秦天却是嘴角一撇,他大概知道是谁了。那个女人,的确颇有姿色。但……
秦天看着缪春秋,笑道:“景诗蔓,国色天香?她能有咱唐小姐漂亮么?”
唐艺怔怔地看了秦天一眼,不屑地把头别到了一边,心里却有些别样的感觉……,只是她不说。
唐志强这时候忽然跪下,道:“秦少,这一次,真的是承蒙照顾了!!我竟然从八荒境武尊三段提升到了如今的九天境武帝第三重天!我以为,我辈子都无法成为九天境武帝了呢!”
秦天笑笑,“你们现在只是魔力达到了而已,就像是刚才……”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