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出炉的weekly news(《周报》)被放在学校各个公共区域里,头版整版版面上,羽悠绝尘而去,威廉愣在舞池中的大幅照片触目惊心。
这个话题立刻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新谈资,大家的观点完全是一边倒倾向威廉的,大家都觉得羽悠这个籍籍无名的新生是那样莫名其妙,不知好歹,故作矜持,太过另类,甚至还有人杜撰羽悠和劳伦是一对儿百合……
千奇百怪的留言和猜测传到羽悠耳朵的里的也不在少数,她即便再潇洒,仍是感受到周围的风刀霜剑,她很诧异,这件事和别人有半毛钱关系吗?难道不应该是她和威廉两个人之间事吗?
这天晚上,文瑾回到宿舍,将刚从餐厅带回来的沙拉和三明治拿出来,正准备吃,艾玛“咣当”一下撞开门走了进来。
她一眼看到文瑾小餐盒里浇了蜂蜜芥末酱和千岛汁的沙拉,夸张地挑挑眉,说:“哦,天啊,这些酱汁里全是卡路里,并没有任何营养。我现在正在减肥,吃蔬菜沙拉的时候,只会浇一些柠檬汁或油醋。”
文瑾冲艾玛友好地笑笑,没说话,继续自顾自吃着沙拉。要知道,咱们文瑾在调配沙拉的时候,可都是用自己带来的量勺,精确测量好酱汁分量的。
最近健康教育课正讲到营养摄入和能量消耗的问题,文瑾掌握了这些之后,每餐都会大致计算一下摄取了多少卡路里。
这时,艾玛从书包里拿出一只牛皮纸口袋,从里面取出包着餐巾纸的热狗,那只热狗显然是玛丽大婶新做出来的,还冒着热气,一股浓重的大蒜混合香肠的气味立刻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文瑾皱了皱鼻子,心里暗自觉得好笑,刚才不是还口口声声喊着减肥,连吃沙拉都嫌酱汁有热量,这会儿,怎么居然吃起这种高卡路里的东西来了?
艾玛并没有急着吃,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文瑾解释道:“为了减肥,我可有将近24小时水米没打牙了,昨天称体重,居然瘦了整整一磅,所以,今天,无论如何也要犒劳一下自己。”
艾玛是个话痨,平日在宿舍就算没人理她,她也总是絮絮叨叨。假设文瑾回复了这些絮叨中的百分之七十,就已经足矣将她活活累死在这间宿舍里了。所以,文瑾的通常做法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基本上不用回复一个字。这完全不影响艾玛的自high式絮叨。
最近,艾玛的絮叨升级进入了2.0版,她不但开始絮叨家谱,从她的七大姑八大姨三婶六舅妈,还谈到了她爸的副官,她妈妈的闺蜜,而且说的非常细节琐碎。
文瑾苦不堪言,她对艾玛说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最主要的事,艾玛的絮叨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降低她的学习效率。
她不得不花大部分时间呆在图书馆,算好艾玛出去参加派对的时间,才能回宿舍享受片刻安宁。
“你知道,我的第五个姑姑嫁给了一个荷兰的外交官,听我外婆在世的时候说,他们是在塞纳河边认识的,那时候,我姑姑正在法国读书,才21岁……他们的第五个儿子,也就是小儿子都要比我大10岁……”
艾玛一边和文瑾说着话,一边在她的木架子上翻找着什么东西,不一会儿,她拿出一个形状怪异的瓶子。
“啊,找到了,找到了,就是它,这可是个宝贝。”艾玛用裁纸刀撬开盖子,一股奇怪的味道冒了出来。
坐在自己书桌旁,边吃东西边复习预备微积分的文瑾,一闻到这股气味险些呕吐出来,她不由得朝艾玛的方向投去略带敌意的目光。
只见艾玛手中的瓶子里,装着某种颜色可疑的粘稠固体,凭着直觉,文瑾判断,可能是一种她叫不上名字的,经发酵处理后的豆类食物。
文瑾敢怒不敢言地看着艾玛,艾玛将一团看起来很像翔的恶心酱料糊到了自己的热狗上,酱料一遇到温度很高的热狗香肠,气味更加浓烈刺鼻,那股味道堪比常年未经清理的沼气池。
艾玛微眯眼睛,吸了一口气这种令人作呕的气味,然后,张开大嘴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艾玛吃了几口,忽然觉得不对劲儿,想起什么似的,将盛着可疑固体的瓶子杵到文瑾鼻子底下,问她:“你不尝尝吗?我妈妈刚寄过来的鹰嘴豆酱,古法秘制的哟。”
文瑾猝不及防地闻了一下那个敞开的瓶口,一口气没捯上来,刚刚吃下去的沙拉和三明治好玄没吐出来。她仍是极力屏住呼吸,礼貌地摆摆手,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文瑾,看看手里吃到一半的三明治,再想想刚才那股令人恶心的味道,尽管她并没有吃饱,却再也没有胃口吃任何东西,甚至不想再看到任何食物了。
作为略有些小气的姑娘,她向来最痛恨浪费,可现在,她不得不将剩下的三明治包起来扔到外面去。
艾玛又从架子上又拿起另一只敞着口的瓶子,里面装着些鲜红的果实,疑似是蜜渍樱桃之类的东西,她用力蒯了一大勺送进嘴里,大声问正要出门的文瑾道:“餐后甜品要一起品尝一下吗?”
文瑾哭笑不得,心想:还餐后甜品,这个词都被你侮辱了。真正的餐后甜品有这么个吃法吗?然而,她没说话,抿嘴笑着摇摇头,走出了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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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吧,快看看我给你们带来了什么?”白馨蕊揉了揉被购物袋上的编织绒绳勒疼的掌心,将四个巨大橘黄色购物袋重重地放在教室的哈克尼斯圆桌上,。
阿曼达、维姬和艾米全愣住了,同时,长大了嘴巴,小心脏咚咚直跳,脸上的表情就像忽然被仰慕已久的男神当众表白了一样。
购物袋中间有一个低调的黑色标识亮瞎了她们的眼睛:一个人牵着一匹马,后面拉着一辆复古的四轮马车,下面是一个h打头的单词,写作:hermes。
这个图标在a校几乎没有人不认识——爱马仕,一个闪着金色光芒的名字,一旦拥有别无所求的品牌,充满永恒生命力的真正奢侈品。
既不像lv那样俗气到臭大街,也不是迪奥那种浮夸的妖艳贱货,至于阿曼达那天提到的普拉达,与之相比则完全被秒成了板起脸来装腔作势的老太婆。
三个女孩不约而同地假装成不经意,顺手去翻看一下商品的吊牌,心里立刻一阵狂喜。是啊,高贵不但需要传承有序的血统,价签上的那个数字本身也很能说明问题。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一个年薪20万美金,自鸣得意地认为小日子过得十分惬意的中产,如果发了工资后直奔爱马仕店,因冲动而买下了一件心仪已久的皮具,那令人咋舌的价格不但可以立刻将他连人带信用卡一并像抽陀螺一样抽立,任由他们精神抖擞地原地打数十个圈圈,而且接下来的一个月,她还不得不亲身体验吃土的尴尬境地。
所以说,能否每年拥有一两个爱马仕包,两三条限量版的爱马仕丝巾或披肩,基本上就是区分中产阶级与富豪的分水岭。
“还愣着干什么?快拿出来看看吧,我选的样子不会太差。”白馨蕊颐指气使地催促着。
三个女孩如同得到了大赦令的囚徒,利索地从纸袋中拿出一个十分讲究的人字纹棉麻质地防尘袋,迫不及待地解开束着口的丝带,郑重其事地从里面拿出一只最新款lindy包。
这三只包包蓝色、橘黄和棕色,除了颜色之外,样式、大小、皮质花纹都一模一样,三个人相互对望着额手相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艾米还过来拥抱了白馨蕊一把。
“怎么做到的?一口气买四只!爱马仕店里的那帮假淑女的做派我还是有了解的,就算是vip顾客买一只包包,都觉得人家像是不付钱拿走她们家祖上留下的传家宝似的。”阿曼达是个明白人,虽然她还从未拥有过这样一只爱马仕包,但是,妈妈是那里的常客,店的规矩还是懂一些的。
“是啊,前年我爸要送我妈妈一只birkin当作结婚十五周年的礼物,足足等了半年多,货品才拿到手。”维姬满脸诧异。
还没等白馨蕊说话,艾米尖细的声音响起来:“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维姬和阿曼达露出一脸愿闻其详的审慎表情,只有白馨蕊看着见多识广的艾米笑而不语。
艾米拖长了声音继续说道:“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每年光顾爱马仕店五次以上,这五次碰巧分别去了爱马仕位于世界不同地区的旗舰店,比如:纽约、巴黎、上海、米兰、墨尔本,而且每次去,你都会在店里购买价值3-5万美金的丝巾、首饰或皮具,最重要的是,你买的都不是入门的基础款,而是主题限量款,或者设计师款,那么他们肯定会对你另眼相看的。”
维姬耸耸肩,胖脸蛋上露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
阿曼达倒抽了一口气,看来,今后要对这个中国小女孩另眼相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