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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街道两旁的景物飞驰而过,

叶二哥犹豫着说,“那换公司的货,你到底以前真的干了没有?”

叶霓扫了他一眼,轻蔑地说,“那重要吗?”

叶二哥扭头开车,心里发誓,路上再和她多说一个字就是“王八。”!每次和他妹说话都暗伤。

叶霓得了安静,正好陷入“痛苦”的人生抉择,今天的事情,她觉得是一种提醒,提醒她这个社会,家庭对女孩子的重要性。

家庭是一个人最直接的背景!

有钱人家的女儿,社会对她们总是比较宽容,觉得她们在良好的环境长大,不太容易接触到人性最丑恶的一面。就像自己这件事,公司显然不知道以前的叶霓家境还算可以,所以说开除就开除。

要是知道这女孩也有个民营企业家父亲,最少出于考量这个背景因素,公司也会卖个人情……自己要是真离开家,那从根子上面,自己就再也拔不高了。

没有家人“娇养”的女孩……将来结婚后也艰难。人性本贱,如果女孩出嫁时候就是掌上明珠,那男人也会理所应当觉得要捧着老婆,因为她原本就是那样的!

如果自己做了独立的女强人……

叶霓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年迈得体的女人,站在台上发言,那女企业家带着“光环”慷慨激昂,“——虽然我没有孩子,没有家庭,但是我带领手下几十万名职工,给了她们上万个幸福的家庭!”

叶霓赶忙打了个激灵,虽然她不喜欢相亲,但不代表她不想找个情投意合的人分享人生。以前是还没遇到,可是如果她变成了女强人……

那么喜欢女强人的会是哪一种男人?

她听上去就觉得,自己不会喜欢的那一种。

所以在她的心里:

女强人=孤独终老~

车在家门口停下,叶二哥停了车,等了半天不见副驾驶的人动,他下了车,想了想,去副驾驶开了车门。

车门一开,就见他那妹子好像有遥控装置一下,立刻就下了车,表情明显还在沉思,飘着往屋里去,顺便说了声:“谢谢。”

叶二哥又骂了句自己手贱!

叶霓没理会他,她现在很矛盾,很犹豫。

留在这家,挑战也很大……

谁知道刚一进家门,就看到了叶长胜正欢天喜地拿着一件粉红色的女装大衣,在对保姆说什么,一看叶霓和她哥进来,立刻笑着说,“霓霓呀,你看爸爸给你买的新衣服。这看着颜色多好看。”

他走过来拿着那衣服就往叶霓身上比,“快要春天了,你一穿这衣服,立马直接春天的气息扑面而来。你样子生的甜,穿这种颜色正合适。”

叶霓囧囧有神地看着那粉色的大衣,先不说这衣服的整体糖果系,她从八岁以后就没碰过,单看那质地,就够拉档次的。

她抬手摸了一下,最多百分之四十的羊毛,谁要穿这样的衣服呀?

叶长胜却很高兴,抖着衣服说,“你试试,你试试,这衣服是高档货,名牌,一万多块钱,你不是说身上的大衣都起毛球了吗?爸爸特意今天早晨去给你买的。”其实是看女儿不吃荷包蛋,想着出手一个更重量级的“杀手锏”哄哄她。

叶霓看他一脸笑,满满都是讨好女儿的样子,这种讨好,她很小的时候也在自己父亲脸上看见过,但后来,她的父亲总能知道她要什么,只有在她幼年,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什么的时候,父亲也曾这样忐忑地讨好过她。

父亲对子女的爱都一样……

叶霓摸着那“劣质”衣料的大衣,忽然心里很难过,“不懂行的,往往花了大价钱也买不到好东西!”这句话她以前总听父亲说,她自己却没有真正经历过,因为她从小就被父亲引领着,样样都要当内行。

一件衣服的款式,质地,包括颜色,每一种高档衣料的染色工艺,略微不同,色差就可能失了含蓄典雅。

她看向叶长胜,又看了一眼上面的挂牌,说了一句她从来没有说过的话,“衣服的收据还在吗?让人去退了。”

“退什么呀,挺好看的。”叶二哥笑着说,光明正大的看笑话。

可惜叶长胜不懂,他的审美观就到了那里,他真的觉得这颜色很好看,所以甚至是儿子的反话,他也听不出。

“看你哥都说好看,你试试,试试,也许一上身,你就知道好看了。”

叶霓摇头,“我不试。我知道自己要穿什么衣服,该穿什么衣服。以后你也是!”她拿过那大衣扔在沙发上,“这是你的心意,其实我应该高高兴兴穿在身上。或是明明不喜欢,因为是长辈给的,我就道谢收下,然后放在衣柜里就是。送是你的事情,但穿是我的事情!”

叶长胜:“……”他是想她穿的,不是要她放在衣柜呀。“多好看的颜色……你为什么不喜欢?”

叶霓向后了一步,“你看看我现在穿的什么颜色?”她身上是那件黑色的大衣。

叶长胜说,“这颜色有什么好看,暗沉沉的,一点都没生气,而且爸爸也是想着,你穿这种颜色的机会也不多了。等你再大几岁,就穿不了这种颜色了。”

叶霓笑了,这父亲还是挺可爱的。

其实叶长胜这个九流企业家也很不容易,他自己就是吃亏在出身不好,家里一点背景都没有。现在能真正做起来的大企业家,哪一个拐着弯不是有后台,而叶长胜,他是真正的摆地摊起家,市场里卖过鸡,农场里喂过猪,但在给女儿普及家庭历史的时候,他把喂“猪”婉转地换成了养牛。

当然,养“牛”比养“猪”听上去也好不了多少,但在女儿面前,父亲总会有人类奇怪的虚荣心。

但他不知道,无论养猪还是养牛,对于曾经是顶级名媛的叶小姐来说,打击都是巨大的。加上叶霓那天还旁敲侧击了一下,知道这浑身“泥巴味”的父亲,之所以剑走偏锋,通过给人家慷慨买单的方式,想要挤入人家的圈子,已经花了差不多三年的时间,也试过带女儿去,但女儿虽然长的还可以,但联姻谁只看长相……

所以这是一段悲催的历史。

还好两个哥哥都是在国外读过MBA,不过叶霓一听才去了一年,就明白那是真正的镀金,重点在“镀”这个字,半点含金量没有。

所以对叶长胜的品位,她真的没有太苛求,穿不对衣服的人很多,就算很多人找服装顾问,还有穿错衣服的事件。

明星红地毯上的例子每天都有!

她叹了口气,算了……能成一家人也是缘分。

“爸,你以后要记住,好看的颜色,并不一定适合穿在身上。”她抬手,摸向叶长胜的西装领子,不是手工定制,颜色也不够正,“我们在外和别人接触,你要打入别人的社交圈,就得先看懂别人释放的信号。如果别人都是叉子,你也得把自己打扮成叉子,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习惯,出身,就觉得自己应该是筷子!”

她整好叶长胜的领子,“品位和习惯,是要慢慢培养的。特别是人家的圈子,党同伐异的道理懂吗?你要想他们觉得你是一个圈子里的人,起码在外表上,要人家挑不出你不对的地方,有碍眼的地方,那就是格格不入。”

叶长胜顿时大喜,那天他女儿好好和他说话,他觉得女儿说的话真简单,真容易明白。

可是后来她生气了。

现在看样子女儿已经消气了,他说,“女儿你在哪儿看的这些道理,说出来真是浅显易懂。”

叶霓说,“所以你以后都要听我的,买衣服要带我去挑……当父亲的,怎么可以不娇养自己的女儿?当女儿的,怎么可以不被娇养?老爸都不娇养的人,难道指望联姻之后被老公娇养吗?”

叶长胜醍醐灌顶,连连点头,“我女儿一磕,真的开窍了。”

叶二哥却又一次对他妹刮目相看,这人现在变得这么会说话还得了,“你……真的不准备和以前一样,自食其力了吗?”语气很有些不死心。

叶霓想,自食其力?那是什么玩意?

“家庭是接力赛,父母子女代代相传才能走到可见的上层,你让我一个人独自去长跑?我跑的再好看有什么用?”她挽上她“爸”:“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听过吧……”

叶长胜点头,陈胜起义时候说的。这句话是他年少的励志名言呀。

叶霓说,“就是个笑话!没出身的人用来自我安慰的!”

叶长胜:“……”

叶霓却看向叶二哥,眼神挑衅,很有些“我就是要‘坑爹’,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架势”,让他刚刚不说真话,那大衣明显不合适也不说,叶长胜的“执迷不悔”是积年累月。

而且这算什么,她还要和他们“豪门争产”,以后她一定必须是家里的掌舵人!

叶二哥却忽然笑了,走到她跟前,上下打量半响,“看来失忆的确实彻底,连审美都摔出了坚持来,就是不知道你现在的审美外加失忆症,该怎么对待你的男朋友?”

“什么?我有男朋友?”叶霓大惊。

叶二哥看她诧异到瞪圆了眼,有种惊讶到极致的傻气,笑的越发开心,“虽然有些奇怪,但看到你这样,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好愉快!”

叶霓:“……”一个其实才不到21岁的小豆丁,她不和他计较。不过,有男朋友怎么这么多天不出现?应该……应该……感情一般……挺好甩的吧……

——可是甩人家的男朋友,

这个她真的没有干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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