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人也不想总是麻烦侄子,没好处的事情,潇湘子一向都不大乐意去做,他也不能总是拉下脸去相求。这一次他就找了另外一个朋友。
说是朋友,其实也算不上是朋友,其实是情敌,不过现在凌雪飘摇已经作为别人的女朋友了,这一对难兄难弟自然应该放下芥蒂。
安大人来到了中州,而笑看红尘正在一家酒楼里等着他。一般不缺银子的人,都会选择在酒楼里谈事情,不会被打扰,还可以喝点好酒解解闷。
笑看红尘看到论坛视频中凌雪飘摇挽着五元的手,自然是气得要疯掉,帮会里的桌子椅子又被他打烂了一套。而安大人这时候发消息给他,说知道五元的下落,约他见面详谈,他自然是毫不犹豫应约了。
“你说他们明天会去藏省?”笑看红尘怒气还未平息,太阳穴还正在跳得欢快,于是一口气就喝了半瓶酒。
安大人一向喜欢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哪怕他得不到的,也不能让那个五元得到。他讨好地笑道:“对,我听那个臭和尚亲口讲的,明天一早就会去布达拉。我一直觉得笑看老弟你是一表人才,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年少多金,才华横溢,而且还是少林派的大师兄,更是大帮会的帮主,哪一样不甩那个臭和尚一条街?而你一向对凌雪飘摇情深意切,游戏中谁人不知?老哥我真替你不值!”
笑看红尘听到这番话,还是很受用的,脸色稍有缓和,恨恨道:“阿雪一定是被他清高的外表所蒙骗,你放心,我一定会将阿雪从他的魔爪中拯救出来。”
于是两人进行了一场“正义之师,替天行道”的磋商,决定这次一定要将五元杀得落花流水磕头求饶不可。
今天,天若怜见下线之时,正好爸爸回来了,于是便喊她一起喝甜汤。
一家三口能坐在一起喝甜汤,聊聊天,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天若怜见爸爸是一个慈父,一向都很宠爱自己的女儿。天若怜见常常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爸爸妈妈一直很恩爱,对她又很疼爱,爸爸事业有成,妈妈持家有道。老天让她降生在一个如此温暖的家庭里,实在是对她的恩赐。
“小怜啊,今天爸爸碰到刘萧了,他向我问起你。”爸爸突然向天若怜见提道。
天若怜见早就知道潇湘子会找上门来,问道:“他说什么?”
爸爸笑着说道:“他说知道你在玩游戏,就来问问你的情况。”
天若怜见紧张道:“爸,那你怎么说的?”
爸爸会心一笑,女儿的心思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我说你现在身体好了一些,所以在玩游戏,但是还留在国,不能外出。”
天若怜见松了口气:“那就好,千万别让他找到我,不然有得烦了。”
妈妈却插嘴道:“其实我觉得刘萧还挺不错的,刘远方好像有意过几年就将远方财团慢慢交给他打理了。他为人上进,又相貌堂堂,还一直对你痴心不改,你就不考虑一下?”
天若怜见嘟起嘴:“妈,人家又不喜欢他,现在我还小,不想考虑感情的事,您就别管了。”
妈妈笑着摇头道:“好好,妈不管,最重要是你喜欢。你要是碰到喜欢的,带回来妈帮你参详一下,妈的眼光可是最准了。”
天若怜见娇笑道:“是是是,妈的眼光最准,不然怎么挑到爸这个绝世好男人了呢。”
夫妻俩闻言,相视一笑。
一家人其乐融融,一直到了晚上,天若怜见已回房睡去。天若怜见的父母却还未睡着,她的妈妈正依偎在丈夫的怀中道:“我现在真的觉得挺幸福的。”
但是她的面容却有忧色,似乎有什么悲伤的事情萦绕在心头,直到最后她低声啜泣道:“可是我真的很怕有一天幸福会消失掉。”
丈夫紧紧搂住了妻子道:“孩子她妈,放心吧,有我在,我会让一家人永远幸福下去。”
妻子仿佛重新找回了信念,擦了擦眼泪,两人更紧密地拥抱在一起。
第二天,八点钟的光景,在藏省的布达拉城,四个人终于聚齐,便出发前往桑耶寺。
藏省属于比较边远的地区,所以玩家很是稀少,基本上只有一些本土的玩家,而今天突然有几个外人到来,倒是起了一阵搔动。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有了凌雪飘摇这个大名人,使得原本三个人的低调的旅行,突然变得高端华丽起来。
几个本土的玩家正在议论纷纷。
“快看……快看……没想到那个帖子是真的,凌雪飘摇跟那个和尚在一起了。”
“哇靠,不止凌雪飘摇,还有两个美女呐,那个和尚怎么本事真大,这么好的事情怎么轮不到我呢?”
“切,就你那猪哥样,而且到现在还没三转,哪个妹子会看得上你。”
“靠,你还不是一样。”
“所以我们要加紧升级,这样才能泡到妹子嘛。”
于是五元的存在是很有励志作用的,为藏省这片贫瘠之地带来了一阵升级的热潮。只不过他们离得很远,看不到五元的等级,不然恐怕他们就不会这么想了。
本来藏省这里出生的人也并不是这样的少,但是一般有一点实力的,都去了别的地方,加入了其他的帮会。而藏省的物产资源比较少,所以这里根本就没有一个像样的帮会,致使这里的人烟是越来越少了。
当然,偶尔也会有人过来做一些任务,所以五元几人的到来,虽然引起了搔动,却并没有引起更多的注意。只有一个人,现在正双眼冒光地盯着他们看。
这是一个瘦得如猴子一般的人,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他的样子神情和动作,无不在告诉别人:我是一个贼。
他确实是一个贼,一个很小的贼,但是他学到了一个逆天的技能,探云手。能直接从别人身上将金钱和装备摸过来。但是他的技能目前却很废,因为受到了地域的限制,他只能在藏省使用这个技能,如果在别的地方用,对不起,捕快立刻会现身,将他抓入大牢。
而布达拉城的贫瘠,却是让他的技能完全没有用武之地,这里的玩家基本上最富有的就是他了,其他人身上的装备,他都懒得去摸,万一失败了还会被胖揍一顿,他当然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但是当他看到五元之后,想法立刻就不同了。能泡到凌雪飘摇的人,怎么说身上也得有个几百万金吧,有几件黄金级装备那也是应该的吧。就算失败了被揍死,他也一定要去摸一摸不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旦得手,下半辈子不愁吃不愁穿了啊。
而且他心理也极度不平衡,自己20多岁了还是单身汉呢,那光头却一次搞三个,没天理啊!不偷他偷谁?
他同时发现身边突然又来了几个外来的人,也是几个和尚,也偷偷盯着五元在看,他心想:莫非他们也想抢劫那个和尚?
不过他可管不了那么多,偷比抢要方便得多,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绕到了五元前面不远处,然后迎着向五元走了过去。
快接近五元之时,他才发现五元等级竟然如此之低,他内心在狂喜,等级的压制会令得他的探云手成功几率高很多。
探云手不需要离太近,手能够到的地方就行,于是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他出手了,并且在“叮”一声过后,成功了。
系统提示摸到了286金和一件装备。他忍不住心里骂道:我靠,这和尚比我还穷,才286金?他的探云手只要成功就能获取对方身上10的金钱,这意味着五元混身上下只有两千多金?
两千多金只能买一点小材料小药啊之类的,随便一件150级的白板装都要5千金以上好么?
他心里很失望,以为这次能大捞一票。早知道这和尚这么穷,他还懒得出手呢,探云手的冷却时间可是很长的,万一等一下碰到一个真正有钱的呢?
到了隐蔽之处,他才无所谓地拿出那件装备,一看之下,他惊得连嘴都合不拢了。
我靠,居然是黄金级的腰坠,这下真发达了啊。自己累死累活做了20多环的师门任务,才得到一件暗金级的内甲,也是他身上唯一一件暗金级的装备,而突然看到黄金级的装备,他差点没突然心肌梗塞。
他狂喜一番之后,然后将装备戴在了身上。本来他也有考虑是否卖掉,但是作为他成为小偷这个职业以来最辉煌的战果,他决定将之留在身上做个纪念,以此告诉自己,小偷这个职业是钱途光明的,虽然他之前曾经不只一次想删号重练。
而五元三人在走过一段距离之后,五元突然“咦”了一声,停下身来。三女全都好奇地看着他,风雨暧昧道:“五元大哥?你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