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的来历,李老汉不清楚,但是,他知道,绝对是朝廷里派来的。
回到了家里,炊烟已经升起,该吃晚饭的时候了。
“爹,爹,出事了!”就在李老汉刚刚回到了家里,就看到大儿子李孟慌慌张张地说道。
“能出什么事?让你去城里卖菜,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除了种粮食,李老汉还在家里住了些菜,挑到远处的镇上去卖,换几个灯油钱,今日,这大儿子早晨出去,现在才回来,也太晚了。
“爹,鞑子已经跑了,现在,大同城的周边,都是明军了!”大儿子说道:“我今日去市集上,看到市集上来了一队我们汉人的军队,一打听,才知道是明军,说是整个山西,已经重新回到汉人的手里了,我不信,悄悄地多跑了几十里的路,远远地看去,果然,大同城头的旗帜已经换了。”
明军?李老汉顿时想起了今日碰到的那个老头儿和那个随从,看样子,肯定是明朝人的细作!
顿时,李老汉脸色一白。
“爹爹,怎么了?”大儿子问道。
“今日我碰到一个人,说让我们迁移到别的地方去,给几百两银子,还免除几年的赋税,而且,土地还很多。”李老三说道。
“这样很好啊。”大儿子说道:“爹爹,我们现在,就种十亩地,现在就耕种得不够了,以后,等娃儿长大了,还需要更多的土地,但是,咱们已经租不到地了,要是有更多的地种,我倒是愿意去…”
“当!”大儿子的话没有说完,脑门上已经挨了一烟锅:“你个不争气的东西,你还记得咱家祖坟在哪里吗?要是走了,以后谁会到祖坟上烧纸钱?以后没了,你要埋到哪里去?这里是咱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你居然要离开这里!”
李老三吐沫星子乱飞,教训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显得非常激动。
大儿子挨了这么一下,脑袋上似乎鼓起个包来,虽然心里不以为然,但是嘴上,却不敢再说什么。
明日里,再偷偷地去打听一下,如果真的有这么好的条件,就算是背井离乡又有什么?
“傻儿子,当官人说的话,哪个有真的?到时候,你去了那荒僻的地方,回来的盘缠也没有,除了留在那里,还有什么办法?什么给你几百两银子,都是瞎话,真要去了,就上当了!”李老汉熟悉自己的儿子,害怕他再做出什么傻事来。
李老汉这么一说,大儿子也终于死心了,的确,那些官府说的话,什么时候作数过,给几百两银子,他们又怎么舍得。
………
施彦端满脸疲倦,回到了大同府衙。
“施老先生,事情办得怎么样?”陈风向施彦端问道。
几天以来,常遇春进展顺利,已经筹集了二十多万两的银子,虽然离需要的数目还相差很多,但是,毕竟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只是,施彦端这边,却出了难题。
“故土难离,故土难离啊!我已经在大同的周边,将政令布了出去,但是,前来响应者,寥寥无几,直到现在为止,只有十几名的百姓同意,而且,其中还有五六个人,一看就是村子里的破落户,游手好闲,根本就不愿意干农活,即使是同意去,恐怕也是为了我们的那些银两。”施彦端说道,眼神之中,满是无奈。
施彦端体察民情,制定出了完善的计划,本来感觉已经是非常实在的了,但是,具体实施起来,却遇到了这么大的阻力,这是施彦端想都没有想过的,现在,事情没有办成,施彦端感觉到自己的老脸上没有什么面子。
陈风看着施彦端的样子,知道施彦端在苦恼着什么,现在,事情很不顺利。
“王爷,以末将来看,直接将这些要迁移的百姓,押着过去就可以了,而且,咱们还可以让那些鞑子降兵来干。”常遇春说道。
常遇春自然知道王爷的意思。迁移百姓,其实也是为了这些百姓好,让他们有更多的土地可以种植粮食。但是,这些百姓这么不识抬举,又给银子,又给土地,还免赋税,这样还不行,对于这些没有眼光的村民,那就只能用武力来解决了,为了避免自己背负骂名,就让那些鞑子降兵来干,比较合适。
大同城原来的守军,没有跑掉几个,除了被消灭的,常遇春俘虏了近万人,这些人现在没有任务,留在这里,只是浪费粮食,倒不如,让他们出去干活儿。
常遇春这么一说,就看到了陈风眼睛冒出精光,熟悉王爷的常遇春,立刻就知道,王爷这是同意了。
“王爷,那我就去准备了,反正这种事,鞑子兵以前也经常干,五天之内,就让他们给驱赶着二十万的百姓,先去探探路。”常遇春说道。
“回来。”陈风说道:“常兄弟,你还记得,你曾经也是普通的百姓吗?现在,这种迫害百姓的事情,我们怎么能干?而且,将这些鞑子降兵再武装起来,那更是错误的。”
陈风这么一说,常遇春顿时糊涂了:“王爷,那我们究竟要怎么办?”
“将这些降兵,分成三批,押送到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先让他们去了那里,整修村舍,盖房,掘井,为我们迁移百姓做准备。”陈风说道。
如果不是常遇春提醒,自己都将这些降兵的事情给忘记了。现在,常遇春这么一说,陈风立刻就想到了这些人的用途,这一万人,可就是一万的劳力!
对于这些人,不用将仁义道德,没有将他们杀了就够不错的了,先拉着他们去干活儿,修好了村子,也可以让先过去的百姓,有个落脚的地方。
“是,王爷,我立刻就去下命令,这些鞑子兵,要是敢偷懒,我让监工们狠狠地抽他们。”常遇春说道。
在陈风的授意下,常遇春派出一队人马,去做先期的准备。
而主要的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施彦端看着陈风,知道陈风肯定有想法,这个陈王爷,要比自己还老道。
正午的阳光,照在了大同城,府衙虽然高大,但是,没有一丝凉风,也显得非常闷热。
陈风从椅子上下来,走了几步,其实,现在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又踱了踱步子,陈风忽然想到了历史上的一件事。
当初,商鞅变法,为了树威信,就拿出重金,雇人将一根木头,从南门扛到北门,开始谁都不信,后来,一名百姓扛过去了,就得到了那五十两的重金,从此,他说的话,才被人认同和信服。
现在,百姓之所以不走,很大程度上,就是对新政权的不信任,对于到了那里的未知的生活的恐惧,让他们不愿意迁移。
干脆,现在就先立威信再说。
“施老先生,看来,我们也得在城门外,立一根木头啊。”陈风说道。
立木头?施彦端一听,立刻就和陈风想到了一起。
“是,王爷英明!”施彦端说道:“那我现在就去。”
“不急,明日吧,今日,先把这消息散播出去,明日,我和你一起去城门外。”陈风说道。
这件事,做起来一定非常有趣,陈风倒是想要看看,有谁这么幸运。
当时商鞅赏的重金,其实是黄铜,而现在,自己要赏的,是实打实的黄金,十两黄金,够一个普通百姓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施彦端出去,陈风在府衙内,感觉到有些无聊,看来这次迁移百姓的任务,肯定不会很快就完成,那么,自己肯定会在这大同城里,呆上很长一段时间。
早知道,该把玉寒等人,从大都给叫来了,自己身边,还真缺不了几个女人的伺候啊,陈风暗暗地想到,脑子里,却忽然又闪出了另外一个人的身影来。
秦淮第一艳,叶诗诗!
这个娘们,当初在应天城外的时候,张口闭口地对自己暗生情愫,结果,自己毫不客气地纳了她为妾。
但是后来,自己还没有跟她有鱼水之欢,就已经北上来了,之后,将她放在了扬州,一直也没有再见过她。
当然,陈风知道,这个女人的身上,有很多秘密,可惜,还没有时间一探究竟啊。
“王爷,扬州传来急信。”陈风正想到了扬州,就听到了外面刘狗儿匆匆地赶来说道。
扬州来的急信?该不会是那个叶诗诗逃跑了吧?那个女人,压根就没有打算跟自己过日子。
陈风这般想着,接过了刘狗儿递来的情报,打开一看,顿时一楞。老老爷在烟雨楼消失数日,去向不明!老老爷!这个称呼,就是一直都在烟雨楼里沉醉于做学问的脱脱的称呼,现在,他去向不明,那可是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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