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一共有九道入口,内部分为东西两片城区,其中共一百零八座坊市,看似修得工工整整,但其中亦有三六九等之分,毕竟朝中的达官显贵,黄紫公卿们自然不可能跟这些素面朝天的普通老百姓们一样生活。
话又说回来了,若真有人那么节省,堂堂一位朝廷大员,却住在一户貌不起眼的小院子里,整日吃糠咽菜的话,那往好了说的确是有上古遗风,为官清廉,但往差了说,那丢的就是朝廷的脸面,更何况但凡是有一个人这么做了,那就已经是在与百官为敌了。
一锅冷水里掉进一滴热油和一锅热油里掉进一滴冷水,那可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总之,除开占地大小的区别以外,若从上空俯视,但凡越是靠近城池边缘的,那自然就是越差的地方,越是离着中央皇城近的,那自然越是显贵。
从长安司出来后,李轻尘左打听右打听之下,终于是找到了一座自己足以担负得起的地方,可当他望着眼前这栋破破烂烂的酒楼时,还是很无奈地叹了口气。
没法子,为了了解到一些事情背后的真相,他可以做那拦路抢劫的贼人,因为孰轻孰重他分得清,但如果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享受而去做这种脏事的话,那他做不到,毕竟他再怎么说,也是在镇武司长大的孩子,而不是绿林盗匪养大的。
手里提着深灰色的布皮包袱,里面装着的也就是几件用来换洗的衣裳,至于碎银则都贴身放好了,他也不嫌咯人,可正当他欲往客栈里走的时候,冷不丁旁边突然有一位比他还矮了半个头的白衣少年,竟然直接越过了他,然后迈着有些奇怪的步子跨过了门槛,抢先一步走到了柜台前。
在双方错身而过的那一瞬间,李轻尘的心中突然出现了一丝奇异的悸动,那种感觉,就好似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在一个漫天大雪的夜晚,于野外碰到了一匹饿狼,当他目视着对方猩红嗜血的双眼时,自然便会生出一种让自己浑身发软的恐惧感。
不是懦弱,只是因为你清楚,对方是一个狩猎者,而自己,只是一之普通的猎物罢了,反抗,只会带来更加悲惨的结果。
这个给李轻尘以如此可怕感觉的矮个子少年,其实长得可谓是眉清目秀,小脸上的五官极其标致不说,眉心中央还有一颗红色的美人痣,更是为其增添了几丝柔美之感。
之所以会笃定对方是一位少年,既是因为对方穿着的关系,更关键的,还是身为中三品武人对于每个人气机的天生感应,若是寻常人见到这位白衣少年郎的第一反应,或许真的会因为其相貌而浮想联翩,认为这可能是一个女扮男装的美貌少女,但李轻尘却没有做此想。
就这么错身而过的一瞬间,李轻尘敢确信这就是一位个头有些偏矮的翩翩美少年,但这个人无论是气质神态,还是包括走路的姿势在内的方方面面,都跟“美少年”这三个字完全搭不上边。
如果说李轻尘那种偶尔流露出来的冷漠感,只是对于这个世界天生的疏离,那这个人,就是完全地在排斥外界的一切,所有一切世俗的规矩,道理,在他看来,都是没用的狗屁而已,他就像是一匹在荒原上流浪的孤高野狼,无言也无语,只是默默独行罢了。
李轻尘只是稍微瞥了一眼,便敢断定此人一定经历过很多次极度惨烈的厮杀,或者说他过去生活的环境,应该很不太平,因为他就连走路,都是微微佝偻着腰的,步子奇怪,是因为他走的都是那种细碎但极其稳健的小步子,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好似他随时就准备出击狩猎一般,这也导致他其实不矮,但看着就是不高。
“住,一个。”
这位眉心生有一颗显眼红痣的少年郎,声音却很是沙哑,听着就好像很久没喝水了一样,干干巴巴的,而且说出的话,更让人不得不怀疑此人是否是大洛王朝的百姓,应该说就连那帮胡人,一口大洛官话都要比他说得更加标准,此人,似乎连正常说话吐字的顺序都不清楚。
而柜台后面那个看着年岁也不大,肩膀上还披着一条可以随时擦拭桌椅的干净毛巾的店小二,显然也被其气势所摄,一时半会儿之间,竟然嗫嗫嚅嚅地说不出话来。
少年见状,眉头微微一皱,看样子显然是有些恼怒了,但不知为何,他并未再开口说什么,或是直接动手,见状,李轻尘赶忙走上前,说道:“小二,我也要一间客房。”
他在说话的同时,还用上了传音入密的手段,这就相当于有人直接在其耳边吼了一声,那店小二惊呼一声,吓得原地跳起三丈高,这下子终于回过神来,来不及收拾被自己扒了一地的东西,他先是看了一眼对面的李轻尘,然后又小心翼翼地看向了那虽然很是不耐烦,但依旧默不作声的少年。
李轻尘微微一笑,一伸手,道:“他先来的,我可以等一会儿。”
那店小二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感激的表情,轻轻地点了点头后,一边说着话,一边赶紧从柜台后面绕了出来。
“店里人手确实不够,就劳烦您稍等片刻了。”
李轻尘亦是微微颔首以做回应。
店小二弯着腰,一脸讨好笑意地走上去,朝着那少年郎热情地招呼道:“客官,您这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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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做好了登记,不得不说,这长安城查的的确是严,自己既然都已经入城了,可在这里入住,竟然连官凭路引等等都还要再问上一遍才行,但终究是找到了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也算不错了。
哪怕是这种简陋的小客栈,但总归也是隐私一些的地方,但凡武人,都不喜欢被人看到修行的过程,这与读书人就截然不同,后者总是巴不得让更多人看见自己的。
被店小二领着上了楼,取了一把房门钥匙之后,李轻尘便来到了这间供他暂时落脚的屋中。
房间不大,里面也就放着一张挂着帷帐的小床,一个上面摆了一套粗瓷茶具的小方桌,一个用作装饰和存放东西的小柜子,柜子上面还有一只市面上最便宜的釉瓶,聊作装饰。
虽然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内出现这么简陋的客栈显得非常不可思议,但因为长安城每天来往的人都很多,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根本就无力支付高昂的房费,所以像这种虽然看着简陋,但实际上该有的东西一样不少,房费又极其便宜的客栈反倒是更受欢迎。
想一想那些寒窗苦读十余年,只为一朝乘风而起,鸡犬同升天的寒门士子们,个个为了省钱,要么借住在城郊庙宇,要么只能住在堆满了杂物的柴房里,更有甚者,只能强忍恶臭,与牲畜同住,他李轻尘眼下也算是不错了。
放下包裹之后,李轻尘走到窗边,放下了卡住的窗闩之后,一把推开了窗户,还好,屋子虽然看着又旧又破,但别说是里面了,哪怕是窗户夹缝这种小地方也擦拭得非常干净。
这就已经足够了,因为在幽州那种风沙很大的地方,屋子里是绝无可能保持这么纤尘不染的。
推开窗户之后,李轻尘这才发现自己面朝着的方向正是客栈的后院,地方不大,后面其实就是客栈的后厨以及马棚柴房等地,但是巧妙在但凡有味道的地方,口子都朝着外面开,完全熏不到里面的客人。
至于越过了后院石墙,再往外看,那就是一座座连绵不绝的建筑了,按照规矩,这种小客栈建的也不算高,所以没太远,李轻尘的视线便完全被一栋民居所阻,再也看不到后面的东西了。
听着外面一刻未曾歇息的喧闹声,再看着巷道里来往穿行的人们,李轻尘忍不住在想,这天下间,每天不知有多少怀揣着种种执念的人来到这里,可绝大多数最后都只能黯然退场,不知自己,又能在这里待上多久,是否,也能在探明真相,为义父们报仇之余,也留下自己的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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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春末夏初的时分,入夜的时间自然要比寻常晚了一些,等到那轮如鸡蛋黄一样的红日终于渐渐地失去了它照耀万世的光芒,一轮明月跃上中天之时,那扇李轻尘白日故意留下,没有锁好的窗户被人从外面给一把推开了,然后便见有一个矫健的黑影突然翻到了屋中。
原本就没睡熟,对方一来就已经听到动静的李轻尘直接从床上翻了下来,借着窗外打进来的月光仔细一瞧,却见来人的身材精瘦,双臂下垂过膝,就这幅打扮,倒是与自己那位惨遭韦陀击杀的猴子干爹有几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