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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衣怒马少年时 第四十章 瑰红色的双拳(1 / 1)

<>第四十章瑰红色的双拳

胡适,名字与民国时期某一位大学者相近,字里行间透露出风雅儒士的味道,但拥有这个名号的却是一位五大三粗、身上纹着一条张牙舞爪青龙的汉子。

华容县天然的地下性质,决定了胡适能够轻松的在地下世界惬意的生活,虽然胡适有隐隐一家独大的气势,但他是聪明人,知道迈出那一步对于自己百害而无一利。

黑暗里面的势力越乱,他们能够得到喘息的空间也就越大。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不一样,胡适那张略显臃肿的脸上,一双眯成缝隙的眸子散发着冷冽的光泽,死死的盯着自己面前的黑袍人。

初春时节总是阴雨绵绵的,潮湿的气息积郁在这个县城的角落里面,渲染上一种发霉难难闻的味道。

人在这样的环境当中,心情总是不太好的,尤其是还面对这样来者不善的挑衅者的时候。

“你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大了吧!”,胡适披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松垮垮的坐在宽大的沙发上面,脸上冷笑着。

这名来路不明的黑袍人口气确实有些大,一开口就要让胡适交出自己的位置,美名其曰有能者居之,这让一贯喜欢用冷眼看人的舒适着实不爽,要不是看着那一箱扎扎实实的钱堆面子上,他说不定早就翻脸了。

“胃口大不大你不用管,你只需要知道我能够吃得下就行了。现在你只需要回答一句话,行还是不行!”,黑袍人夸张的肌肉轮廓在黑袍下浮现出来,话语里面隐隐有种压迫的感觉。

“口气不小!”,胡适起身走了两步,面对那一箱至少有十万块的人民币的横财,说不动心的确有些不可能,但是这一位混迹多年的老油条,心里面却还有自己的小算盘。

“小子,我觉得要交给你一些道理才行。”,胡适没有回答黑袍人的问题,转身说道。

“哦,什么?”,黑袍人的脸盘隐匿在黑暗之中,看不清表情,但话语当中的确透露出些许感兴趣的味道。

“有句话叫做财不外露,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胡适说完这句话,有些阴测测的笑了起来。

黑吃黑,这听起来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但是这个世界里面,最不需要讲究的,往往就是道理二字。

人的欲望往往都是无止境的,恰巧在这样的环境当中,这种本性是最不需要遏制的,所以胡适现在笑得很开心。

然而让人感到诧异的是,那一名黑袍人似乎全然没有察觉到胡适的险恶用心,暴露在空气当中的嘴唇同样是笑得灿烂。

“这句话我不常听,我听得最多的一句话还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在说完这句话之后,黑袍人便将自己面前的钱箱盖上了,这边代表着这一次的谈判破裂。

从古至今,每当一件事情已经不能单单用嘴来解决的时候,那么紧接着的必定是拳脚擅长。

这一种野蛮的因子,从来就没有因为文明的不断进步,而在人类的血液当中消失殆尽。

胡适的脸上展现出信心十足的样子,这间破旧的厂房坐落在县城最人迹罕至的东北角,就算是动静再大一些,也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

但是,黑袍人对这样的环境也十分满意,脸上彰显自信的笑意丝毫没有减少,从口袋里面取出八个锋利的虎戒指套在手指上,冰冷的蜂刺在空气当中释放着令人胆寒的光泽。

“弄死他!”,胡适挥了挥手,脸上笑容狰狞,他不认为带着那样有些花哨戒指的陌生来客,能在自己二十名带着西瓜刀和铁棍的小弟面前占得便宜。

可惜的是,黑袍人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胡适此时心中的所想,完全就是一种谬论。

一根实心铁棒砸在了黑袍人宽阔的后背上,一道沉闷的声响在厂房当中激荡开来,黑袍人似乎感觉不到疼痛,狰狞的转过头来,一拳直接挥到了来人的腹部。

锋利的尖刺在黑袍人的手中速度极快,瞬间就会出去五拳,提着铁棒的小年轻脸上有些诧异,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挥像自己的每一拳,在贴到自己腹部的时候,立马就消失不见了。

但是他马上就明白了,潮红的腹部散发着阵阵凉意,在冰冷的空气当中显得尤为刺眼,恐惧感立即在他的心底蔓延,随即便化成了一道尖锐的叫声彻响起来。

黑袍人并没有立即停手的打算,在短暂的停止过后,开始在小年轻诧异的眼神当中,将左手抬起,死死的按住了对方的肩膀。

心头的恐惧迫使小年轻想要逃离,但黑袍人如同虎钳一般牢固的左手,让他的心开始慢慢的绝望起来。

对付敌人,攻心为上永远是上上策,黑袍人牢记着自己少爷说过的话语。他现在所想要的是控制这片势力,震慑已经是足够了。

黑袍人的右手握成拳,开始飞速的朝着小年轻的腹部出击,每一次细小的风声当中,都会携带起一片迷蒙的血雾。

在这样如果潮水般的攻势之下,小年轻似乎已经丧失了对于疼痛的知觉,一张脸麻木的盯着自己面前的黑衣人,似乎想要永远的记住面前的这张面孔。

从黑袍人原先站立的位置到墙角处,足足有十米的距离。

于是,鲜红色的血迹也一路淌了十米,在昏暗的室内显得极为刺眼。

黑袍人将眼神已经逐渐涣散的小年轻扔在墙角,转头盯着一脸骇然的胡适,抬起一双染上瑰红色的双手,挑衅般的指着。

胡适的心中一阵苦笑,但这个时候已经容不得他有任何的退缩,撕开自己的衣服,露出满是花纹的上身,提起身边的一把长刀,咆哮着朝着黑袍人砍去。

地下解决矛盾的方法通常都是十分直接的,能够活着见到明天太阳的就是你胜利者,是非曲直这样的道理在这样的地方,通常是没有道理的。

还站在两盘的一种小弟,虽然在面对黑派人残暴手段的时候,双腿都已经控制不住的抖动起来,但仍旧是挣扎的凑上前去,只是气势上已经明显的减弱了几分。

能够活下来的人,没有一个是缺心眼的,他们现在需要做的只是在关键的时候补上一刀而已。

当然,他们补刀的对象自然是活不下来的那个人。

胡适自然是知道这样的道理的,因为他就是这样将刀砍在上一任老大的脖子上面,一步登天坐到这个位置上面来的。

所以胡适完全没有留情的打算,一上来就算是卯足了力气,狠狠的举着刀朝着黑袍人的脑袋上面砍去。

胡适大声咆哮着,心里面却已经在想象着鲜血淋漓的场面,这是一种很畸形的情感。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黑袍人似乎完全没有躲闪的意思,嘴角依旧挂着那样一种让人感到不安的笑意。

在方才的情形之后,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种自信的表现。

于是,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声响之后,不可思议的神色开始在胡适的脸上弥漫,他手中的刀还没有放下来,身体却已经颓然的倒在了坚硬的水泥地面之上。

鲜血从胡适的额头上面流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释放着凌厉的杀机。

胡适张了张口,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最终还是颓然的闭上了眼睛。

出现在黑袍人左手上面的是一只手枪,方才刺耳的震鸣声响,就是从这个巴掌大的黑色物件发射出来,像死神的镰刀一般,将胡适的生命像收割稻草一般带走。

空气当中静谧到了极点,没有人敢大声说话,之后沉重的呼吸声依旧在四周回荡。

黑袍人凌厉的眼神朝着四周扫射,对于现在的情形,他无疑是很满意的。

威慑的最高手段便是伐心,黑袍人在展现出自己彪悍的手段之后,出现的这一道枪声无疑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场剩下的人都已经丧失了斗志与反抗的意识,这一点让他很开心。

要在短时间完成自己少爷交代的人物,只有用雷霆手段以暴制暴。虽然这样的作为在长远来看,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是又有谁会在意自己已经不需要的工具呢?

“很好!”,黑袍人冰冷的声音响起,将手枪收了起来,指着冲在最前面的一位青年。

青年立即醒悟过来,一条金项链随着身体的晃动,发出哗啦的声响,谄媚的笑容堆积在脸上:“老大,您叫我?”。

黑袍人笑了起来,识时务的墙头草正是他现在最需要的。

“你叫什么名字?”,黑袍人拍了拍青年的肩膀,问道。

“陈俊。”,青年像一只鹌鹑般的点头。

“很好,以后你就是这里的老大了。”,黑袍人大笑着说道。

名字叫做陈俊的年轻人,开始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狂喜,身体颤抖起来,抬头发誓般的说道:“以后一定为您马首是瞻!”。

黑袍人对于这样的奉承显得有些兴致缺缺,挥了挥手转身露出不屑的神情。

这样小混混的誓言倒是有多少可信度,他现在是丝毫不放在心上,用这样强硬手腕换回来的,无非就只能是力量压制下的屈服罢了。

衷心这个东西,几斤几两,可能拿出来称吗?

他现在的时间很急迫,少爷无时无刻的催促,已经让他几乎没有半点休息时间。

接下来的硬骨头还有很多,但是他不介意一个一个的啃下来。

陈俊看着身边的一个钱箱,眼神当中露出浓重占有的欲望。

黑袍人走的时候并没有带走,陈俊自然知道这一箱钱归属于自己。

陈俊抱着箱子,眼神当中释放出冰冷的信号,他现在是这里的老大,自然便是箱子的主人,谁敢上来,他便不介意拿起身边的大刀,尝尝见血的滋味。

毫无知觉躺在冰冷地面的胡适,似乎已经被人遗忘了,但是谁又在乎呢?

冰冷的世界本就是这样让人感到窒息,在地底下的人都是活不长的,早一点去阎王爷那里投胎,谁又能说不是另外的一种解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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