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长领着高守,在经略府庭院走廊间穿来穿去,从侧门出来,上了一辆马车。
驾车的水长一路无话,对高守很冷淡,甚至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瞪着高守。
马车在幽暗的街道上行驶,街道坑坑洼洼,水长横冲直撞,对坑洞不避不闪,木轮马车不比前世汽车,一点避震性能都没有,高守疲乏饥饿的身体,被甩得东倒西歪,要不是抓得紧,说不定已被甩下马车,睡意倒是赶跑了些许。
高守打了个哈欠,忍不住说了句:“可以慢一点吗?不行的话我下去,自己走去抱月楼。”
水长刚开始没有回应,但放缓了速度,后面似是自言自语的咕哝起来。
高守听了两句,总算明白。
水长是担心种师道被牵连,原因是申家不好惹,而高守是申都监旗下的小卒,水长看不起高守,认为种师道没必要为一个小卒趟这浑水,明摆着得罪申家,会影响前程。
高守从他的只言片语中,还看出了一点——畏惧,水长似乎对申家有畏惧。
这点他与孙伯有相似之处,但孙伯与王家当时已被逼入绝境,孙伯的恐惧更多的化作了愤怒与痛恨。
转念间,高守多少能够理解水长。
……
抱月楼就在眼前,大门挂着红栀子灯,三层高红漆木料为主的楼阁,楼中通明的灯火,透过木格纸窗,让整个抱月楼彷如一个大大灯笼,散发出馨黄色的柔光。
抱月楼在民房普遍只盖一两层的渭州城中,也算是鹤立鸡群,只是这点高度,还远远谈不上“抱月”两字,当然了,高守是与自己前世所见的高楼做类比,在这还是冷兵器时代的大宋,有些苛刻了。
张灯结彩的抱月楼,显得热闹非凡,人声鼎沸,门口排满了马车与马匹,负责接待的店小二忙不过来。
主要是因这个年代,晚间娱乐项目太少,可选择的无非就抱月楼、脂玉坊这一类能听听小曲,喝喝小酒的地方,所以晚上这些地方汇聚很多人。
从外观看过去,抱月楼并不像专注做皮肉生意的脂玉坊,他更像是个酒楼,但与前世酒楼不同的是,抱月楼又不是个纯粹吃饭喝酒的地方,风月诗词赋予这类场所更为高雅的格调,艺妓歌舞弹唱的表演,增添了许多情趣和风韵。
经历那些所谓的风雅情怀后,归根结底,男人们最感兴趣的,还是最后的保留节目——狎妓。在这一点上,与私窠子没有本质不同,不高尚,也没有多邪恶,其实很大部分是由于动物繁殖的天性导致,好吧,说成兽性也行。
高守之所以懂这么多,除了前世的经验和学识,他还有在江南一带生活十几年的印象,江南富庶繁荣的城市中,他见过比抱月楼更大,更奢华的类似场所,多了去。他以前年纪太小,没进去过,但没吃过猪肉,不等于没见过猪走路。
高守飘飞的思虑,突然被一句话打断。
“这里系马的地方都没有,你自己进去吧,我先走了。”
水长撂下一句话,调转马头,挥起马鞭在空中“噼”地打了个响,驽马四蹄再次翻动,一转眼就消失在黑黝黝的夜幕,只有急促的蹄声,犹自传到耳边。
说好的好酒好菜招待呢?
高守苦笑一声,摇了摇头,他不计较水长把他丢下,反正他也不喜欢身旁有个面瘫脸,自己不欠他任何东西,何必看他脸色。
理解是一回事,喜不喜欢是另一回事。
这所谓三年一度的盛会,进去看看热闹,见识一番,也没什么大不了,主要是还能蹭一顿佳肴,刚才在王家吃的糕点果蔬毕竟不是正餐,看抱月楼这架势,酒菜应该不会太差。
这不,美酒的淡淡味儿都飘了过来,依稀还挟有肉汤炖煮出的香味,在这日渐寒冷的时节,喝一口热酒,撸一块香喷喷的炖肉,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高守更觉饥饿,伸了伸懒腰,摸摸鼻子,从黑暗中,走向灯火辉煌的抱月楼。
……
于此同时。
王家厅堂上。
座上的王博翊,伸了伸脖子,朝门口望了一眼:“这个时辰还未出现,应是不会回来吃饭了,管家,他真有经略府铭牌?”
“千真万确,巡城的折副指挥使都验证过。”站立在王博翊身旁的孙伯,郑重的点点头,这已是王博翊第八次问起同一句话,但孙伯仍旧不厌其烦的认真回答。
“虽然他仗义搭救了我们,又身怀经略府铭牌,也读过书,可军健毕竟是军健,即便是高等些的传信军健,家世也可想而知,如何能托付终身?若是,若是被族里那些人知晓,雪如嫁给一个军健,我岂不成为笑柄?这比嫁给申玉才还不如。”
王博翊顾虑重重,说完眼神瞄向对面端坐的王雪如。
王雪如涨红着脸,没有言语,用低头饮茶,掩饰神态的羞涩,全然没有了两个时辰前,侃侃而谈的口才。
她没想到,刚才孙伯会直言不讳的,建议父亲纳高守为婿,以解决申玉才对她阴魂不散的觊觎之心。
在孙伯看来,大小姐急缺一名夫婿,而高守虽年少且身份较低,但冷静睿智,仗义良善,身上散发着一种捉摸不透的不凡气度,隐有雏龙般的潜质,不失为一个好人选。
因此孙伯觉得,可以撮合他们成为一对夫妻。
大小姐成了亲,申玉才就不会这样穷追猛打,这次申家设下可怕陷阱,是要人财两得,顺带还要杀良冒功,诛灭商队,想想都令他后怕不已。
能尽量彻底的解决王家面临的威胁,又能报恩,两全其美的大好事。
可优柔寡断的王老爷,此时却顾虑良多。
“老爷,若是大小姐不能尽快婚配,真不知申家又会捣弄出何等狠毒招数,孰轻孰重?”孙伯反问了一句,就算忠言逆耳,他也要坚持,有过差点被割下脑袋的经历,孙伯似乎骨头更硬,当时他是已经绝望了。
“如儿,你意下如何?”王博翊见王雪如不出声,直接把问题推了过去。
“大小姐眼光可高了,她喜欢能吟风月的真正才俊,才不是那孟浪军健。”侍立于王雪如身后的小夕,插了一句嘴,俏皮巧笑。
小夕只是王雪如贴身丫鬟,可是讨论王家大事,也没有叫她避开,本就说明小夕的地位。
“死丫头,不许胡言乱语!他是恩人,”王雪如笑骂一句,心内思绪杂乱,却也知道必须回答,她轻轻呼出一口气,理了理鬓边长发:“爹爹,他才一十六岁,女儿一十八岁,不太合适,我们还是尽快处理掉这批货物,变卖房屋,离开这是非之地吧。”
“不能走!你祖父叔伯派我来此开拓市易,这样回去,如何向他们交代?”说到离开渭州,王博翊倒是坚定起来,他张了张嘴,还想说点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出口。
“老爷,大小姐,你们再考虑考虑。”孙伯又坚持了一下,见王博翊好了伤疤忘了痛,王雪如也不能完全认识事情的严重性,他只能叹息,说到底他只是个仆人。
“孙伯,你一路千辛万苦,又差点死于屠刀,还是先去歇息,别操心坏了身体,我与爹爹会再慎重考虑。”王雪如柔声道。
“如儿说的是,管家劳苦功高,回头自有重赏,先去歇息,此事也可明日再商议。”王博翊也挤出笑容,站起来,亲切的拍了拍孙伯手臂。
孙伯很失望,却也无法,只能施礼退下。
这时,门外进来另一个丫鬟小月,对王雪如说道:“大小姐,马车已备好,可以出发了。”
“这是要去往何处?”王博翊问道。
“约了罗夫人,一同赏月,在罗夫人的杏心园相聚。”
“杏心园,罗夫人?哦,是廖刺史的那名宠妾罗氏?”
“正是,罗夫人也是我们商铺老主顾,喜欢听我讲些江南风物,因此互有往来。”
“结识些达官眷属,也是不错,也是不错,”王博翊感到汗颜,布庄与裁缝商铺他许久未曾理会,基本都是王雪如一人打理,所以根本不知道多了一位有来头的老主顾,“杏心园就在抱月楼旁,抱月楼正要举行中秋诗会,莫非……”
“爹爹,时候不早,女儿要去赴约了,”王雪如欠身施礼后,裙摆轻摇,款款而去,“夕儿月儿,我们走。”
王雪如的内心,完全不似她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轻松,可以说是异常沉重。
刚才孙伯说得很详细,除了孙伯自己的见闻,也有他从高守、鲁达等人口中获得的只言片语,这些足以让她了解到,申家人比她想象得还要丑恶阴毒,也更加可怕。
申家几十年来控制渭州一带的市易,包括私市,其势力长期掌管破戎寨等边境防区,保护他们的走私通道,也为他们赚取巨大利益,用这些利益四处结交官员,栽培子孙,豢养大量家奴护院等,积累下滔天权势,称霸一方,无人敢惹。
申仲勇手下要用通敌罪名,处决孙伯等人,但真正通敌的,很可能是申家自己,而且已不是一天两天。
但申家掌控着一切,一点证据都没有,即使有证据,王家为了避免灾祸,也不敢轻易拿出,只能强忍下来。
就好比后背给人捅了一刀,差点送命,知道谁是仇人,却不能声张,有时候迫不得已还要对仇人强颜欢笑,口中称颂,这种感觉,让心内敞亮的王雪如极其难受,却无处言说。
她本是没有心思去杏心园赴约,可这是她与罗夫人几日前就约好的,罗夫人又是她的重要主顾,何况自己也的确喜欢诗词,抱月楼中秋诗会,她已期盼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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