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一件事物的喜欢总有ta的保鲜期,这里说三十天只是约数,当不了真的。
其实本可以把题目改成
“保鲜期”,但是少了些味道,既然是保鲜期,又怎能少的了具体的日子呢,那些海誓山盟,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最后不也沧海变桑田,遂来了一笔加了个三十天。
我对吃的有一种偏好,任何新的东西,记住那种味道,下次还想要它,这样可能会持续很久,直到我不再想吃它,这就是它的保鲜期,可能是一周,一个月,半年,甚至是一年,五年,一辈子。
吃榴莲糖,入口很难接受,这对于班上其他同学来说,而我试了一次,喜欢上了它,还不错,一整袋,每天三到五颗,室友以为我疯了,我笑笑,可是我也没能坚持多久,总共吃了两袋,不到一个月,我换了口味,喜欢上了菠萝糖,从此超市里的榴莲糖与我无缘。
这里说的只是单纯的对一件事物的喜好,不包括那些嗜酒如命的人,我不懂他们,不好说话。
爱一个人,似乎也有保鲜期,两个人相恋总要经历一段轰轰烈烈,恨不得每时每刻黏在一起的时候,倒是过了这段时光呢,难道都要在回忆中度过吗,每天互相抱怨说你不像一开始那般怎样怎样,你不爱我了之类的话。
保鲜期过去了,擦出的火花燃烧成熊熊大火,烧尽了两人的所有。不凡有那些恩恩爱爱过日子的,他们之间平平淡淡,没什么大起大落,那一开始擦出的火花,只是点起了小火,而两人共同维持着这团火,不灭,每个人从自己身上抽出一把薪柴,但是又给予彼此适当的距离,让他们有时间去补充那缺失的一把柴火,两人中间始终点着一把小火,偶尔的风吹,那火苗只是倾斜,跳动,不曾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