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知道自己在苏城没法混下去了,不仅没有找到靠山,而且得罪了一票大少,最关键的是,她刚才用那种态度对待苏城首富冯伯正的救命恩人,以及救命恩人的女朋友。
作死作到她这种程度,距离真死已经不远了,她要赶紧离开,趁着都忘了她这个无名之辈的时候。
眼看就要走出庄园,她一直悬着的心刚要放下,就听有人在身后说话。
“学姐,你匆匆忙忙的,要到哪去啊?”
她眼前一黑,强忍着惧意,小心翼翼地回答:“我家里有事,让我赶紧回去。”
“家里有事?你骗鬼呐!”
彭喆的身影出现,阴测测地盯着她。
刘艳心中已被恐惧所填满。
彭喆是谁?苏城有名的花花公子!
这样的人,放着大厅里冯思媛、祝梦悠那个级别的女神不去撩,反而盯着自己,其对自己的恨意,可见一斑。
绝不能坐以待毙!
“彭少,我哪敢欺骗您啊!”
她做出妩媚状,贴到彭喆身上,同时不着痕迹地向下拉拉衣裙,露出胸口处大片雪白。
身体,就是她最后的武器。
“滚蛋!挺着胸色诱我?刘艳,你以为你是柳岩啊?”
彭喆一巴掌将其打出老远,他虽然既花又色,但可不是饥不择食的那种,刘艳这种货色,连个班花都算不上,他根本看不上。
“明知道我们都在追求沈沐漓,还把她骗到聚会上,介绍给其他男人认识。你好大的胆!”
“我没有!我只是想让她见见世面!”刘艳还在狡辩。
“见世面?你以为我们这些人,哪个不能带她进到聚会里?臭女人!”
彭喆越说越怒,对着倒在地上的刘艳拳打脚踢,下手极狠。
“彭少!饶命啊!”
刘艳痛苦地打滚,哀嚎,发现求饶没用后,改而喊道:“救命啊!”
刚好,有人经过,而且还是负责聚会上维持秩序的王总管。
刘艳仿佛看到了救星:“王主管,救救我!”
如果是其他人,王主管职责在身,不能坐视不理,但被打的那个是刘艳!
如果不是这个女人有私心,搞事情,那么刚才的冲突可能更早平息,自己也不会惨遭发配,大权旁落。
想到这里,他还是觉得有必要插手此事。
“彭少,这里人多眼杂,换个地方动手好了,那边的灌木丛就不错。”
“还有,完事了把人弄出去,别留在这里,吓到别人。”
他知道不可能去报复老板的救命恩人,唯有拿这个女人撒气,以解心头之恨。
“好嘞!”
彭喆从善如流,提起刘艳一条腿,将她拖到灌木丛后,又是一阵惨叫和哀嚎。
刘艳已经彻底绝望!
……
过了几分钟,彭喆回到宴会厅,加入李庶新所在的小圈子。
小圈子有十来个年轻男人,共同点是都爱慕沈沐漓,都恨不得顾成马上去死。
“没戏了!这下有冯伯正给他站台,整个苏城没人动得了那小子!”
小圈子的气氛一片悲观。
“不一定!”发言的是李庶新,凭借过人的头脑,他在同龄的富家子弟和大少中,说话分量不轻。
“你有什么主意?”
“刚才冯伯正介绍顾成是救命恩人时,我留意到,冯伯正身后很多姑苏集团的高层,对顾成都有些敌视,尤其是冯伯正的干女儿陈萍儿,还有那个房地产部的负责人蔡永亮。而且那个冯思媛好像也看不上顾成,态度不屑,根本没把他当成是老爹的恩人。”
“这有什么用?他有冯伯正撑腰就足够了。”
“所以现在的关键是,顾成怎么就成了冯伯正的救命恩人,打听到这一点,再对症下药,不一定没有翻盘点。毕竟,冯伯正早已失去锐意进取的精神,想说服他,不难!”
一圈人目瞪口呆,他们还想的是该如何对付顾成,可李庶新的目标竟是,如何破除冯伯正送给顾成的免死金牌。
而且那可是冯伯正,苏城最有权势的人,是想说服就能说服的么?
“能行么?”
“不试试怎么知道。等我的消息!”
李庶新四周看了看,向蔡永亮所在的地方走去。
……
“这个东西好好吃!”
沈沐漓和顾成开始了他们今晚的主题——吃。
有了刚才发生的事情,聚会中竟然奇迹般的没人来骚扰他们,他们也乐得轻松自在,尤其是沈沐漓,里面很多食物她都没有吃过,不由吃得不亦乐乎。
这时,聚会上突然有些骚动,只见冯伯正带着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地向入口处走去,像是要去迎接什么人。
不管是知道消息的,还是不知道消息的,一时间都被震动了。
姑苏集团的生产总值占整个苏城的五分之一,为防止集团总部外迁,就连苏城市长都无法在冯伯正面前拿架子。
在苏城的地盘上,根本就没有人有资格比冯伯正晚到,更没有人能够值得冯伯正如此隆重地迎接。
那么,来者是谁?
难道是外省市的一方大佬?按理说也不应该,后天就是除夕,基本上不会有人在这个时候来苏城参加这种聚会。
人们都好奇地望向入口处,没一会,进来一个人,是一个岁数不大的年轻男人。
肯定不是这一位!
人们都这么想,可偏偏冯伯正急忙迎了上去,客气地打招呼握手,而年轻男人也客气地回个礼,虽然都很客气,但尊卑凸显。
是冯伯正先伸手的!
也是冯伯正脑袋低垂了两秒钟,对方只是简单地点了点头。
一时间,刚刚被震动的人,已经变成了震惊。
这个男人很帅,面容俊朗阳光,双目炯炯有神,线条刚硬,身姿笔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人中之龙。
他的帅与彭喆完全是两个类型。彭喆属于那种颜控妹子最爱的小白脸,而他则是将男人味表现得淋漓尽致,仿佛是行走的荷尔蒙,让妹子远远地对着他放电,难以自持,当然从五官精致和皮肤色泽上,他同样比彭喆要强上一些。
更耀眼的是他的气质。站在人群中,明明身高跟其他人差不多,但看上去,就是觉得他更高一些,那是鹤立鸡群的超然感在作怪。
显然,聚会上认识他的人不少,一个个表情夸张,带着孺慕、敬仰和崇拜之情。
顾成不认识此人,正好奇中,只听沈沐漓惊叹:“咦,他回来了。”
“你认识?”
“认识,我初中同学,名叫吴崇辉,不过初一就转学走了,后来一直没有音讯。他人很好的。”
五年没见,一眼认出,还有个人很好的评价,足以说明沈沐漓对这人印象深刻。
顾成倒没什么嫉妒心理,习惯性地查探属性值,还没来得及细看,系统先说话了。
“检测到当前任务符合完成条件,是否完成?”
哎?
呦!
惊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