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千寻……”纪无尘连名带姓叫她的名字,挺奇妙的,因为朋友中鲜少有人这么称呼她,通常都是仇家才会这么叫她。但纪无尘略带沧桑的烟酒嗓缓慢却有节奏的念出这三个字就有一种唱民谣的风格。
他说话就像唱民谣,娓娓的,有故事。
“你和莫以司,在一起了吗?”
“啊,你也看见网上的消息了?”周千寻抿唇,好吧,数字时代有时还真是一泻千里啊。
“嗯,无意中。”
“是啊,昨天的事。”她点头,回答的干脆。
原本她想着恋爱这事就顺其自然,碰见谁谁问起就提,大概不会刻意官宣,没想到这才二十几个小时,几乎人人尽知。
没关系,也挺好。
这边刚说完,周千寻就听见纪无尘那发出好大一声巨响,像是什么东西打碎的声音。
“怎么了?”
“没有……没拿住手机,结果碰倒了杯子。”纪无尘沙哑的声音带着几分慌张,“杯子里的水流出来,沾到了稿纸上。”
“啊?那你快收拾,别把重要东西弄坏了,我就先挂了啊。”周千寻有点想笑,赶紧把自己的嘴角压下去。
“……好。”
她是知道纪无尘的迷糊程度甚于自己的,虽然很可怜,却又很可爱。
可转念一想,手机没拿稳?
不会是她和阿司在一起的消息又把人惊着了吧?
周千寻百思不得其解,摸着下巴想了半天。
纪无尘在收拾桌子,实际情况比他说的还要糟糕。挂掉电话的时候他又扯到了主机线,现在电脑是黑屏,往后退的时候被水滑倒,现在坐在地上。
满屋狼籍。
他怔忪的坐在地上,愣愣的看着湿透的稿纸,摘下了眼镜,把头埋在膝盖里。
身子在颤抖。
宽敞的房间,昏黄的吊灯投下巨大的暖色光晕,窗帘拉的很紧,有绿植,还有猫。
纪无尘称这个房间为“筑梦轩”,筑一个梦,渡一场劫。
现在,梦碎了,劫难逃。
周千寻换了身衣服,裹胸浅蓝色雪纺衫搭配白色短裤,简单的设计却完美的露出了两条修长的腿和洁白的天鹅颈,小v领透着深凹精致的锁骨,吊坠着一个纤细精巧的水滴吊坠,蓝色简约头绳束起一个高马尾,清纯又诱惑。
依旧不施脂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罗江颜知道她最近很忙,大概总不得闲,便也不再过问太多,提醒她注意安全之后就没说什么。
开门时,莫以司正站在她面前。
“不留你进来喝茶了,先出去出去。”周千寻怔了一下,然后推着他往外走。
她没去车库,直接上了莫以司的车。
“小千。”
莫以司盯着她,似有不悦。
“干嘛,我惹你不高兴了?”周千寻偏头,锁骨便整个露了出来。别看她瘦,在该胖的地方还是有肉的,小v领恰到好处增添了几分性感。
“小千,我要给你买衣服。”莫以司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捧着她的脸吻。
他一出现,周千寻的节奏就被打乱了。
“阿司……”她推着他,每次都要把她的氧气吸尽他才肯罢休。
“小千,你穿的太露了。”
莫以司的额头碰着她的额头,温热的气息与她的喘息交织在一起。
“我以前也这么穿。”周千寻眨眼,狐狸眼潋滟多情,光影沉浮。
“以前我就不高兴。”
“……阿司,不许无理取闹。”周千寻揉了揉他的脸,坐直身子,“我有正经话要说。”
“嗯。”上一秒莫以司认真答应着,下一秒又来了句,“小千,坐我腿上。”
“……”
“小千,坐我腿上。”
周千寻抿着唇笑,一只手覆住半边脸,满满的宠溺到无奈,“阿司,我想知道你这十多年是怎么抑制住你的本性的?”
“为了不吓到你抑制的。”莫以司拉住她的手,一双凤眼流光溢彩。
“会有人看见。”
“不会,这是单向玻璃。”
如果不是坐在前排,他绝对直接把人抱到腿上,但因为这里有太多障碍,一个不小心就会磕着碰着,若是伤到了小千,他会疯掉。
所以只能软着声音,撒娇也好祈求也好,小千腻不过他。
周千寻咬着下唇纠结了几秒,妥协了。
她很瘦,车里的空间不算太拥挤,足够她转身,两条腿随意的搭在右边,坐的很安稳。
“会不会重?”她揽住他的脖子。
“很轻,小千,你太轻了。”莫以司环住她的腰,纤细约素,不足盈盈一握。
一米六六的净身高,勉强达到九十斤,能不轻吗。
“阿司,我今天去了小夕家,见到了秦爷爷,他说他可以帮我疏通警局的关系,不会让局长徇私枉法。所以现在有四个地方必须去,华龙集团,李东生,许家和柏家。我想问题的关键还是华枭龙,所以想让你陪我一起去。”
莫以司的脑袋埋在她的颈窝,带着几分温热和醉人,“小千,华枭龙那边我一个人就够了。”
“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你能怎么帮我?”周千寻揉了揉他柔顺的碎发笑道,“周氏的事我还是想自己亲自经手,你只要陪着我就好。”
莫以司想说虽然他不认识华枭龙是谁,但他可以把任何实体搞垮,无论是公司还是人。
但他还是没说。
“好。”
“还有,今天我对纪无尘说,希望可以在他那里工作。”周千寻随口提了一句,毕竟她朋友确实多,其中不乏异性,还是有必要和阿司报备一声,免得他又乱吃飞醋。
果然,听到这个名字,莫以司的脸立刻沉了下来,眼底的清风霁月便似蒙了霜。
周千寻拽了拽他的衣角,“因为有纪无尘在,我的工作时间可以自由一点,熟人在一起可以互相照料嘛。既然我决定今后在杂志社工作,为什么不选在朋友的公司?”
莫以司沉默,还是不悦,却又无法对她发火,闷闷的像没有讨到食物的比熊犬,周千寻在他脸上香了一下,“不许生闷气。”
“小千,我会搬出莫家。”莫以司抓住她的手,轻轻摩挲着她的指尖,她的指甲很漂亮,是天然的肉粉色,手指纤细修长,一根一根似青葱笔直,完全可以做手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