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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偶遇(1 / 1)

最新网址:www.botaodz.com余易的人市之行,最终还是买下了那一家子。【龙坛书网】

一对朴实的父母带着两个不足十岁的双胞胎女儿还有一个十三岁的儿子。妇人确实勤劳能干,可是男人却跛了一条腿。

男人年富力壮,就是可惜了这条跛腿,却偏又要把全家绑在一处。这一场场的人市挑选下来,谁看中他家的人他就拼了性命的留,虽然他们这些人的人命不值钱,但也不是谁都想闹出人命来的,况且他家的孩子都还不大,又不是非他不可。

就因为这样的原因,这么大一家子慢慢就剩在牙人胖三的手里了。见余易有意向,非但没有坐地起价,反倒便宜了不少,那个父亲基本算半卖半送了的。

“哼,你们这是遇到贵人了,往后在主家好好干活吧!”胖三面色不虞,这一家子剩在手上好些日子了,倒贴饭菜不说,还几次搅和了他的买卖,那男人是个硬骨头,打也打了,死性不改。收到手里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现在可算是卖了出去,再也不见就好。

一家子便跟在余易的后头出了人市,除了两个长相差不多的女孩眼里有些隐隐的雀跃,其他的人似旧神情麻木,毫无知觉一样。

牙人胖三对他们绝对算不上好,现在他们如愿以偿一家子仍在一外,按说多少应该有些庆幸才对,那现在这个样子,心如死水一般,只能说他们对自己一家子的前路并不怎么看好,又或者说,去到什么样的人家,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想来这一家子,应该都是曾经遭遇到很大的伤害。

人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比心如死水来得更绝望的呢。唉,都是可怜的人。

余易什么都没说,只是见那男人一头一脸的伤,处处是触目惊心的血痕,看得渗人,而且他的腿脚似乎伤得很厉害,走路都非常费劲。

便示意许青阳把他扶上马车,先带到医馆找个大夫把伤给看看,顺便让一家子都给大夫瞧瞧,是否有隐疾。

同情归同情,但必须要身体健康,余易不能把自己一家子的性命拿来同情别人。人市里卖的奴婢多少都受到过虐待,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若真有病的,能治她可以请大夫医治。

若是有传染病的,那也就只能说对不起,她能做的只有买了他们再放他们自由这么多了。

“马车我赶走了,那小姐怎么回去?”对于余易的安排,许青阳皱了皱眉,显然觉得不妥。

“没事,这里离家也不远,我跟玲珑走着回去就可以了。”从这里到余宅,相距不过两条大街,又是繁华地带,现在又是白天。

玲珑听了神色一喜。虽然现在已不再是千金小姐,但到底是年纪不大的女孩,平日里又是养尊处优养在深闺,热闹的市井对她有着极大的诱惑。

“大小姐,我真的可以吗?”小丫头抛却了平常与实际年龄不符的沉稳,脸上放光。

说到对余易的称呼,这两兄妹却是不一样的。对许青阳来说,他的主人只有余易,他向来直接以小姐称呼她。

而玲珑虽然也跟在余易身边,但余易因为心理年龄比她大得多,平常相处的时候并不多,倒是跟荣姐儿玩得多一些,她习惯按余家姐妹分别,叫余易大小姐。

“想逛街了吧?早知道让荣姐儿一同出来了。”在余易心里,两条大街的距离,对前世女孩的战斗力来说,可不就是逛趟街么。

“那,等我把他们安顿好了再来接你们。”许青阳狠狠的看了妹妹一眼,无奈的应下了。

他那一眼除了警告妹妹的得意忘形,也是暗示她要保护好余易。

除了上一次的惊马事件,丰城一直风平浪静的,连一直追着他们兄妹的那些人出再没出现,许青阳一直高悬着的心算是放了下来。

人市的气氛很压抑,余易和玲珑两人都不喜欢,送走了许青阳的马车,她们两人快步离开。

走出人市所在的胡同,街上渐渐热闹起来。此时正当午时,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很多,只是到处都是掉光了叶,光突突的树,显得有些萧瑟。好在阳光普照,暖融融的,行走其间,也算另有一番乐趣。

玲珑这时候完全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没忍住踩着树丫投下的阴影,一跳一跳的在前头开路。偶尔有叫卖的小贩经过,她也伸过头去探看别人筐里卖的是什么。

街面上有不少开着的铺子,或大间,或小间,全是木制的房屋,古香古色的。有经营布匹绸缎的,有卖笔墨纸张,精致古玩的,胭脂水粉门前香风扑鼻,茶肆酒楼人声鼎沸。

玲珑的小脑袋转来转去,一双眼睛仿佛不够看,不时听到她小嘴儿里发出惊奇的声音。一看就是难得出一回门的深闺女儿。

丰城的热闹落到余易的眼里当然是不够看的,不用跟她前世的大都市相比,就是赤水县城也比这里热闹。但她见玲珑看得开心,也耐着性子由着她。

“要不咱们也进去看看?”再次经过一间胭脂铺时,余易见她的两条腿都有些迈不动了。

说实话,穿到这个世代日子也不短了,余易还真没进过胭脂铺。

她在外行走一般都穿男装,不大能用得上,而且余家还在孝期,也不适合描眉画眼。

“可以吗?”玲珑的望着余易,眼睛亮晶晶的。虽然是问句,却透出惊喜。

余易好笑的点了点头,那丫头却已如欢快的小鸟一样,飞快的跳了进去。

眼前的这间胭脂铺放眼丰城,算是规模比较大的,一连两间的木制店铺里陈设着不少大小不等的瓶瓶罐罐。进去的顾客都是女子,轻巧的擦身而过,留下一地芳香。

“大小姐,大小姐,这里还有润颜膏卖呢!”里面玲珑似乎发现了好东西,冲余易叫着。

现在余易依旧穿着一身白的男装,站在门口被进出的小娘子们打量有些不大自在。她这具身体的年龄不过十三四岁,按说已过了雌雄莫辩的年纪,只是她生得瘦弱,连发育似乎都迟缓了些,又是宽衣大袖,再加上前世的经历让大大咧咧的她没办法像这时代的闺阁少女一样笑不露齿行不动裙。

远远的看,倒还真有几份如玉公子的风范。

可就玲珑这一声喊,让刚才看到她低着头羞红了脸的小姐们一下明白过来。

“小姐里面请,小店本种齐全,质量上优,南北的畅销货品都有!”掌柜的是个玲珑剔透的妇人,一听就明白了原委。

敢情门口站着的如玉公子是个小姐啊!

余易摸了摸鼻子,这丫头还真是!这下不进去都不好意思了。

显然玲珑还沉浸在发现宝物的欣喜中,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这一嗓子给自家大小姐造成了困扰。

“大小姐,大小姐,润颜膏!”玲珑手里拿着一个雨过天青的细瓷瓶子,献宝似的举给余易看。

“呵呵,这位姑娘真识货!这确实是润颜膏,是南地的特色货,在云州那边可是供不应求呢。”女掌柜笑盈盈的走了过来。“润颜膏是润肤养颜难得的珍品,京城里皇宫大内的娘娘们都爱不手呢!只要用了咱们铺子里的润颜膏,包管肤色明丽,宛若凝脂!”

“嗯,是纯净的栀子花香味的,是上品。”玲珑对于女掌柜的奉承,显得理所当然。只不过听到云州后,神色有些黯然。

女掌柜说得没错,云州的润颜膏确实畅销,最小瓶的都要二两银子以上,有时候一瓶难求,卖到五两银子还有人争着要。当然那时候她根本不用为没有润颜膏用而担心。以前在家里,一入秋根本不用吩咐,就有丫鬟换了润颜膏来给她用。

至于一瓶难求的事,还是她有一次出门看到几个妇人为最后一瓶润颜膏的归属闹得不可开交,才知道的。

“想不到在这小小的丰城竟然有如此货色,还真是难得。”玲珑纯属有感而发。

“小店里的润颜膏得来可是极不容易,数量有限只此一瓶,若是小姐相中了,还是赶紧下手的好。”女掌柜顺势说道,她识人无数,面前这一对气质出尘的主仆,虽然衣着朴素,但身份肯定是不简单。

店子里的这瓶润颜膏摆出来已经有些日子了,无论她说破了嘴,那些夫人小姐们都不动心,倒是眼前这个做婢女打扮的姑娘一下就看穿了来历。而主子女扮男装,一看就是了不得的人家!

小门小户家的女子要求并不严格,出门逛个街并不会遮遮掩掩的。在一众女子中,身着男装的余易确实有藏头露尾的嫌疑。

难得遇到一个识货的,女掌柜自然不想错失一个好主顾。

“啊,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吗?”突然从旁窜出一只手,一把就夺过了玲珑手里的瓷瓶。

纤白的手举了细瓷瓶,抬到眼高细细的端详,“不见什么特别的啊。”说这话的时候,细眉微蹙,樱桃般的小嘴一开一合,说不出的风流动人。

女子年纪不大,却衣着华丽,一身粉红遍地撒花制锦夹袄合身得体,衬得身形越发凹凸有致,头上梳着倭堕髻,鬓边带一串珍珠留苏的步摇,弱风扶柳一般的走了过来,身带香风。

妩媚中带着慵懒,声音软软的,真是侍儿扶起娇无力的绝色。

女子身后跟着两句梳着丫髻的半大侍女,垂头低目,规矩得很。这是哪家的女眷?放眼丰城,配得起这样的绝色的女子的人家并不多。

余易把心中能排得上号的人家一个一个的梳理。

怪不得余易如此上心。大庆不比相对平等的后世,在这样的特权封建时代,普通人家根本娶不起这样的女人。女人变相的也是一种隐形财富,是特权阶级攀比的对象。

即使是贫寒之家娶到了这样的女子,对他们来说,绝对是非福即祸的事。

“原来是三夫人啊!贵客贵客。”女掌柜现在已经完全换了一副面孔,面对余易主仆的时候还算笑容亲切,现在就是谄媚了。

“这润颜膏了,能为夫人的绝代芳华添光加彩那真是它的福气了。”

“真的有用?”她对女掌柜的奉承视而不见,这话是对着余易说的。

虽然余易已经认定这个女人得罪不起,但这么傲慢的态度还是让人不喜。明显刚才认出这润颜膏的是玲珑,并不是她。看这女人的样子,应该是不屑于跟玲珑说话。

“我不是很清楚。”余易摊了摊手,实话实说。

“你用过吗?”这回女人终于把脸冲向了玲珑,并没有因为在余易那里得不到回答而恼怒。

玲珑自然也敏感的感觉到了,她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了答,“是的,润颜膏护理皮肤是不错的选择。”其实她是希望余易能买下来,现在这间店铺里只有这么一瓶,这个女人买了,余易自然就买不到了。

但她的眼光也同样告诉她,这个女人得罪不起。

“那好吧,我就相信你一回。”女人丝毫没有觉得自己夺人所爱,有什么不妥,但也没有耍什么脾气,说这话的时候还冲余易笑了笑。

余易这时候突然心神一动,忙叫住了女人离去的脚步。

“夫人如果相信我,不如再多相信一回如何?”

“若是把香粉换成象牙白的,肯定比夫人手里拿的这款白色的合适。”

果然,余易的话音刚落,那女人立即止步转过身来。“哦?”显然她对于余易的建议有些吃惊。

她掂了掂手里的香粉,拿到眼前看,接着又从店里的香粉中挑了一款象牙白的来。两拿香粉在她青葱似的手里托着,仔细的比对。

“有什么不同吗?”显然她没看出什么名堂来。

“夫人的肤色已经很白皙了,若再扑上这白色的粉,会有过犹不及的感觉,倒不如选择更接近肤色的象牙色,只会更自然,更细腻。”虽然余易两辈子对化妆都并不太热衷,但不代表她没有这方面的常识。

刚才女人一过来,她就仔细的打量过了,好看是好看,但一脸白白的粉也够显眼的。

她的心里猜到了某种可能,又见这女人并不是蛮不讲理的性子,有心交好才斗胆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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