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他都不想懂,我只想懂你。为什么我感觉你对案子比对我还要感兴趣?好了,我现在一切都听你的。”林十一说着率先迈步走了出去。
“我对案子当然比你对感兴趣了。”司徒清歌跟着后面小声地嘀咕着,偷偷地对着他的后背扮了个鬼脸,又回头看了看桌子那客栈老板安排的饭菜,真是太可惜了。
两人走到隔壁的客房,里面正站着个神色焦急的中年男子,他体态发福,打扮得像个暴发户的模样,一边不住地叹气,一边来回地踱着步。当看到穿着一身官衣的林十一出现的时候,他立刻迎上来‘扑通’一声跪到他面前,叫了声:“大人,要为小民做主啊。”
司徒清歌赶紧闪到一边,心里不断感概这古代的人动不动就跪的毛病。
“起来说话。”林十一显然已经习惯了有人没事就跪跪的行为,十分淡定从容地走过中年男子身边,坐到客房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问道,“你就是此案的知情人?你家住何方?速速报上姓名来历。”
“大人,小民张有财,家住琉璃县城,世代经营一家琉璃店。”张有财恭恭敬敬地站了起来,一一回答着林十一提出的问题,“小民怀疑这案子与小民有关,于是前来禀告大人。”
“仅凭一句怀疑,你就敢跟本官说对此案知情?张有财,你可知罪?”林十一话语中自有一番威严,吓得张有财忙不迭地低下头去,极力辩解道,“大人,小民请求认尸,以真正确定此案子跟小民乃息息相关。”
“有勤!”林十一对着外面大喊了一声,那个叫有勤的衙役就飞快地跑了进来,对着林十一恭敬地行了个礼,“大人有何吩咐?”
站在一旁的司徒清歌忽然注意到衙役们跑步的时侯总是微弯着腰,右手按住腰刀,;这姿势看起来一点也不潇洒。要是她当了衙役捕快,就直接把大刀扛着肩上,哇,想想,那该有多酷啊。
“有勤,你带他去认尸,认完再带他回来见我。”林十一指着面前的张有财,利落地吩咐下去。
勤又行了个礼,才把张有财带了出去。
林十一等他们都出去后,转过身看了看司徒清歌,疑惑地问道,“歌儿,你刚刚在笑什么?”
唉呀,这呆子,什么时候这么会察颜观色了,司徒清歌在心里暗暗想着要跟他说真话还是假话,她刚才最多也不过是嘴角捎微扯了那么一下下,竟就被他抓住了,真是郁闷。
“我是在想啊,要是有天我能当上真正的捕快了,我一定天天扛着大刀,那一定好威风吧。”司徒清歌童鞋边说边忍不住地傻笑着。
“当捕快容易啊,只要你帮我破了今天的这个案子,我就可以答应你。”林十一心里也在盘算着,要是她真的当上了捕快,那他们不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他越想越觉得这事儿靠谱,暗暗打算着回头就着手进行此事。
“真的吗?女子也可以当捕快?你不是拿我开玩笑吧。”司徒清歌惊喜地大喊出声,这女的真可以当捕快啊,那她以后的人生不就更加丰富多彩了吗?不过惊喜之中又有些质疑,这林十一不会是在忽悠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