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了?陆皆有些奇怪地回望他,眼神里的意思很明白。
你怎么了,你自己难道不清楚吗?殷参已经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了,他指着他的头顶,半天才恢复了语言组织能力:“阿皆,我能看到你的气了!”
卧槽,这天是要变啊!他不过是睡了一觉,怎么……世道变得这般快!
陆皆也是一惊,活到他这个地步,已经少有事情能够惊讶到他,但元气这种东西……他挑了挑眉:“可是黑色的?”
殷参却摇了摇头:“是青色的,清气长存。”
是……青色的吗?陆皆唇齿间轻轻呢喃,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他本就长得很好看,像是春雨刚下过的江南一般清朗舒适,殷参本来十分惊讶,在看到这张笑脸后,却被迷了心智。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一点点地,终于摸到了。
“参星,你这样,让我很难做的。”
他微微一笑:“怎么难做了?”
“呵——”从喉咙里发出来的笑声云荡在他的耳边,殷参甚至都没有招架之力,又或者他根本就没有招架的打算,气温陡然身高,作者爸爸都不敢睁开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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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皆并没有杀死谈仲席,他虽然失血过多,但命至少保住了。
但在谋害了诸多贵族的前提下,保住这条命比他死去或许更加痛苦。早些年谈家分裂,谈仲席早已脱离了华.夏国籍加入了缅国,缅国不过弹丸小国,何谈与英国交涉。犯下这般大的罪行,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监狱生涯。
有时候,死也是一种奢侈。
至于欧阳大师,倒是狡兔三窟,逃得比谁都快,陆皆在这块国土上扫荡了一圈都没看到,估计是逃到对岸去了。不过也没关系,迟早……都会找上门来的。
殷参将登陆的作者号关掉,专栏里一片血雨腥风,那欧阳老贼似乎是请了黑客直接黑进了文学网站的服务器,直接删除还不说,还设置了永久不能恢复,刚刚离水打电话给他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红文无故消失,网站和读者肯定会追究。但后台显示殷参并没有登录作者号,而是有外力直接切入了后台操作,网站在这方面肯定是没有底气的。离水给他打电话的语气很歉疚,说他可以再重新上传文章,网站会一路开绿灯。
殷参推拒了,首先他和陆皆都没搞懂文章消失了,人却还在的原因,毕竟总不可能是因为盗文、文包的盛行,那一点点的原站资源起不了任何作用,额……这么一想,还真有点可能。
甚至他还提出将此行为推在他头上,理由就说他江郎才尽、不想更新什么的随便挑,他以前选择在文字中徜徉是因为一个人闲着无聊,打发时间。现在已经有人陪在他身边,旁的什么还真不那么在意了。
陆皆进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一个蛋糕,蛋糕挺小的,就比巴掌大那么一点儿,长得……也不那么好看,殷参有些不解:“怎么想起来吃蛋糕了?你不是不爱吃甜吗?”
傻,今天是你的生日啊!陆皆轻轻笑了笑,将蛋糕摆在了他的面前:“不记得了吗?”修仙界并没有多少人过生日,大多什么真人摆下宴席也是因为成丹成婴,毕竟时间对于修仙之人来说,实在是过得太快了。普通人的一生,也许眨眼就过了。但对象是小十三,他可以付出所有的耐性。
殷参一楞,这才想起来:“哎呀,这不会是你亲手做的吧?”
他本是调侃,却没成想对方竟然真的点了头,眼睛里还有些献宝的意味,他忍不住看向那双骨节分明仿若艺术品的手,这双手可以炼丹,可以炼器,甚至执拿兵器征战四方,却没成想有一日可以拿起裱花袋做一个并不算好看的蛋糕。
但这是阿皆给他做的蛋糕啊,有了特定的意义,有了特定的对象,在殷参看来就是世界上顶顶好看的蛋糕了。
“诶,你怎么没有插蜡烛啊?”他还想许愿呢!说起来,殷家是传统的家族,爷爷在的时候,总是会煮长寿面给他吃,等到他大了,就只有一个人了。没有人替他庆祝,就无所谓吃不吃蛋糕了。
这些甜腻腻的西方糕点,于他而言并没有任何的吸引力,甚至……他的肠胃也不能接受。
陆皆轻轻一笑:“那日,你可记得答应过我什么?”
什么?殷参佳作不知,直愣愣地看他,可是对方一如刚才的镇定,他就松口了:“修仙,修仙,我记得呢!”
果然,这话博得了对方的好感。
一番打岔,蜡烛没插就没插,两个人都不是很喜欢吃这种甜甜蜜蜜的东西,但也许是与他分享的是对方,所以一人一口竟然也吃完了。
殷参打了个饱嗝,忽而开口:“她告诉你的吧,我今天生日。”是肯定句。
“嗯。”陆皆调整了一个姿势,让对方靠得更加舒服些:“她找我谈话了,估计是那日给她的震惊太过,并没有再说那些胡话。”
所谓胡话,就是让殷参娶妻生子之类的话。
“她竟然还记得我的生日?”
“她说是今日,是不是?”
殷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是也不是,我从小就只过阴历生辰,而她给你的日子是阳历,而且……还是英国的阳历日子。”
“……”修仙者尚且无法理解时区这个概念。
见他一脸不解,殷参也不解释:“其实也没什么,她能记得已经很不错了。而且我并没有来打扰她的意思,人在这世上,都是独立的个体,既然从不依靠,也就无所谓其他。只是……”他不由地叹了一声,他老爹这事儿,办得真是不够漂亮。
“你在想你父亲?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殷参闻言笑了笑,已经有些记不清了,他那时候还小又身体不好,长长久久地跟在爷爷身边续命,与父母亲的相处并不是很多,最多是逢年过节的时候见上几面:“爷爷说,老爹的性子谁都不随,长得就像是个好好先生,对谁都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据说我老爹当乘风阁掌柜时,是乘风阁业绩最好的时候。”
“印象里,他总是穿一身黑色的道袍,你也知道那个年代服装也不多样化,他出去工作,一身道袍,回来总会给我带东西。”记忆有些长,有些远:“哦对了,你还记得家里那一箱子铃铛吗?那是他送给我的,每年都做上好多,爷爷说他是殷家人里面最喜欢做铃铛的传人了。”
陆皆不禁来了兴致:“那你也会做,是不是?”
“那是自然,我的手艺可是爷爷教给我的,绝对的棒,等我搜集了材料,给咱俩做一双同心铃吧,你觉得怎么样?”
同心同守,殷家人一辈子只做一对。
他父亲也做了一双,耗了将近十年。只可惜等到铃铛成,戴铃铛的对象却不在了。
“哎,你还没见过同心铃吧?你把我给你的包裹拿出来,我给你看看。”
陆皆依言从空间戒指里取出那个小包裹,殷参接过,翻找了一番,找出了一个红漆的盒子。盒子有些古旧了,但木质却十分好,轻轻一扣便打开了。
入目,是一双白玉般的铃铛。
是玉却不是玉,殷参取出其中一枚,上面的纹路尚且有些斑驳,但并不影响它的美观:“这铃铛是取自天上的地底软玉融合极冰之石打造的,遇冷即热,遇热即冷,是不可多得的防暑取暖的佳品。为了这个阵法,老爹还向爷爷要了些极品的东西。我以前没心思打这东西,所以也没收集。现在想打,东西都没了。”难得的一脸沮丧。
陆皆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发顶:“想要什么,我与你便是。”哄小孩的语气。不过这铃铛也有些意思,他轻轻摇了摇,竟真是同心同声的。
一个响,另一个也会响。
“这次来,我本来想她若是过得好,就把铃铛送给她当临别礼物的。但现在,我却不想送了。”他说的是认真的。
“好,那就不送。”
“咚咚咚——”陆皆刚说完,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他连动都没动,就直接断言:“是她,要我开门吗?”
“开吧。”
何云清有些拘束,今日她换下了一身贵妇的装扮,穿了一身靓丽的小洋裙。她年纪已经过了四十,看着却只不多三十出头,当得上人生赢家四个字。
殷参手中仍然把玩着铃铛,脸上的笑意很淡。
“这铃铛……”
他抬头,否认了她的猜想:“这是我打来送给阿皆的,你觉得好看吗?”
她讷讷点头,轻轻说了句好看。她还能说什么呢,她这个儿子,比她想象得要出色得多,而那位陆先生也并不是普通的人。也是,能让她这儿子看上的,也绝对不是普通人。
“其实,我是骗你的,这原是我那老爹打来送给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_→文应该快完结了,还有前世和欧阳老贼,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