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老爷,该起床了!”
大清早,李哲在侍女们的服侍中起得床来,打开窗户,向远处眺望。
孟州,这处西洋上最庞大的海港也开始忙碌起来。
打李哲家楼上的这个角度往港口看上去,从东方来的前往非洲东海岸的海船和从西方来的要前往东方马六甲去的巨型海船挤满了港湾外面的海面,满眼望过去全都是高达数层楼高的巨大风帆。
风帆处挤满了上上下下忙忙碌碌的水手,从货船上卸下来的货物在码头上川流不绝,亚洲象,非洲驼,肩背上驼满货物的牛马,忙的连码头上的原始吊臂起重机都难承重荷,不得不发出咯丫丫的沉重的声音——想想这些舟船上所承载的财富,便知孟州城号称的安王殿下的钱袋子,溢满黄金之地果然是名不虚传。
不过这却和李哲无关,他此时还只是这个大宋朝一个小小卒子,虽然有望挤进去这个国家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但距离安王这样的巨擘那是天差地远。
李哲今天早早的起来,吃了早饭,就有胡适带着几个伴当伺候着,一起前去孟州日报报社,李哲家大院门前挂着的煤油街灯,刺破晨间的雾气,将门前照的透亮,马夫已经将自家的马车开出来,赶到大街上,李哲上前正要抬脚而上,就早已有一个下人弓下腰趴在地上,给李哲垫脚。
这,好吧!虽然李哲自认身体健康,腿脚灵便,绝对用不上这样的服务,但是这却是这时代的习俗,这个时代有钱人的奢华绝对是让后世人瞠目结舌。。
于是李哲心里带着负罪感踩着这名下人的背,上了马车,胡适他老爹,九叔在前头招呼着马夫,
“在大街上行走,路上慢点,切记别撞着人了给主家惹祸,”
是!老实巴交的车夫一连声答应着。
几句话招呼罢,得儿,驾!
随着马夫的马鞭响声,这架黑漆漆的,由四匹马拉着的马车,就开始隆隆开动起来,刺破晨雾,向着孟州城的深处驶去。
大宋朝的马车坐着也很舒服,这可是这时代的贵族专款,并不像后世人想象的那样颠簸,车底和轮子想必已经应用上了一定的原始的减震技术,车厢内很宽敞,却只有李哲和胡适进了来,其他人都隔在外面。
孟州城的街道全是整齐的大青石板铺设,看起来很是整洁,马蹄打在地上发出令人悦耳的哒哒哒的声音。坐在马车里,沿途能看到街上已经到处都是行人,大街上已经是忙碌起来,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宋人百姓,还有更底层的赶着牛的天竺人土著,在李哲经过的时候,万千艳羡的看着他这辆漂亮的马车,马车所经之处,其他人纷纷避退。
李哲乘着的马车,这就是这时代的宝马豪车了!
在自己的马车上,李哲就能看到对面胡适这小子,就是满脸的左顾右盼,一副张狂的感觉。就像后世坐在宝马里的天生的就对其他的行人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
李哲在这一世可也是上层阶级中的一员。
但,不知为什么,李哲自己总觉得别扭,那种心理上生疏别扭的感觉却萦绕在心间久久去不掉。
这时胡适开声,
“老爷?”
“怎么?”
“昨日我出去的时候,便碰上陈府上的二老爷,说过两天晚上北境街府上又要开诗会,想要邀了您一起同去呢。”
李哲一听,立马就皱上了眉头,诗会,诗会,这所谓诗会,其实就是后世的party,只不过是发生在文人士子之间,显得文雅高大上了许多而已。
这邀请李哲的陈府二老爷,也是个熟人,大号名叫子龙,陈子龙,这个名字众位看官应该会觉得熟悉吧!
没错,此陈子龙就是彼陈子龙,后世南明年间,很活跃的那个江南复社陈子龙,也不知道怎的也跑到了这大宋朝海外偏远之地。为此李哲还专门去户部司查了查,他老爹也是叫陈所闻,祖籍也是来自大宋本土,只不过早在百年前就在天竺洲安家落户,陈所闻现在位居安王府教喻之职,就是家庭教师。
但这家庭教师可是天竺洲第一家庭里的教师,所以这地位也非同小可。
李哲和这陈子龙是州学里的同学,好友,因此这货有什么好事通常都会提携李哲一把。因此,这诗会的消息,就及时通知了过来。
李哲听完了胡适传的消息,心里揣摩,如果是旁人家的诗会,李哲现在手上拮据,或许就不去了,但是这北境街府上的诗会,呵呵!
李哲还真是不去不可呢。
………………………………
只听见马蹄声隆隆,不多时就到了一座临街的雕梁画栋,迎面是一座很是气派的三层小楼,比李哲自家的小楼面积大些,楼上侧方挂着一幅大大的招牌,上面用端方持重的厚重颜体字写着:孟州日报。
孟州日报社的主编方觉远一听说李哲来了,就慌忙从正门奔出,拱手相迎,怎么说李哲也是个准男爵。
“哈哈,李爵爷,久仰久仰,招呼不周,未能远迎,恕罪恕罪!”
“哪里哪里,先生说的哪里话来。小子只是末学后进,今日贸然上门拜访,才是失敬!”
大家都是文人雅士,玩笔杆子的,这说的话,行的礼就自然是和平常有所区别。
方觉远早年在州学里上过,也是个叱咤风云的性子,好指点江山,在昔日州学里也是个名人,便是如今也算的上是这孟州城小有名气的才子了,所以后来才搞了这么个孟洲日报。算是李哲的前辈。
一套客套话下来,话里才进入正题,
“先生你好,”李哲拿出昨晚摹写好的稿子,大概有三万字,“这是在下的小说,还请先生不吝斧正。”
那方觉远接过来,便笑道,
“爵爷性子忒急,哈哈!也好,那就恕我怠慢了,且让我安心看一下稿子。”
于是这办公室里静了下来,李哲也敛声静气,坐在椅子上,慢慢喝着茶,等待方觉远看自己的稿子。
那方觉远,本来还抱着随声敷衍的态度,毕竟在他看来,李哲一个准男爵,即便是上了州学,又能有几分文采,大宋朝的军功世袭贵族那都是一个模样里出来的,全都是粗鄙武夫,从这等家庭里能出什么读书种子。
方觉远打心眼里是不觉得李哲能写出什么好文的。
岂料,这李哲这个小说一拿上手,打眼看进去前几段就让人立刻精神一振,那文字中格局与以往小说杂家全然不同,字里行间却是新意,处处给人一种器宇轩昂之感。
书中短短的三两万字之间,剧情跌沓起伏,引出好多的英雄好汉出来,郭啸天,杨铁心,曲三,还有那道士长春子丘处机,人人形象鲜明,豪气冲天,一片义薄云天的江湖侠胆之气喷薄而来,只让人难以罢手。
后世新派武侠的扛鼎之作,放到这时代,果然是让人耳目一新。那节奏,那精彩紧凑的剧情,只让人叹为观止。
“好书!真真是好书!”看罢,方觉远读的不禁叫出声来,然后看到李哲,才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爵爷这书,却让某看的有些失态了。”
“无妨无妨!先生谬赞了。”
李哲心想,你看的越失态才是越好,说明我这书越是有可能会畅销。他原本是有些担心这书会水土不服的,现在看到方觉远这个样子,心里总算是有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