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走了一整天,天色暗了下来,易云森让大家就地扎营过夜,让累得慌的众人顿时轻呼一声,终于可以休息了。
与刚出来时的情绪稍有不同,这一天下来多数人变得更加团结起来,碰到草丛里跳出来蹦得老高的变异虫子,除了男人,女人也轮起凡能被抓住的家伙冲上去一通砸,再厉害的变异虫也要吃不消,最后变成一滩虫泥。动过一两次手后,突破了心理那道惧怕的防线后,众人对面临的境况稍稍乐观了一些,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保护身后的家人与孩子,就是再危险也不能让他们退后。
不过大家这一路谈论得最多的还是易队长的那只鸡,上午的战斗结束同去的村民回来后,就非常激动兴奋地将亲眼目睹的场面栩栩如生地描绘出来,一传十十传百,连钟文礼他们这支人也知道了,易云森带着的那只看上去丑陋的小灰鸡,竟是个能喷火球的觉醒变异鸡,那妒忌的眼神,就是再迟钝的人也能感觉自己的后背要被灼烧穿了。
有那几人的宣传,小灰鸡在队伍里的地位顿时来了个大飞跃,就是卫杨他们的态度也大大不同,只要易云森回来了,他们时不时要去易云森身边晃两圈,要不是易队的威信比较高,估计他们都能说出叫易云森让小灰鸡吐两个火球给他们看看的话来。
夏母和村长的老婆陈秀兰相处得不错,一天搭伙走下来现在已经互相用名字来称呼了,不过休息做饭的时候夏母还是回到自己人这边了,白天之所以主动去结识村长老婆,也是不想因她一人给担负着保护责任的儿子夏父增添麻烦。
夏母一边做饭一边怪嗔夏父:“你也是个闲不住的,儿子叫你休息也不肯,就知道逞能。”
虽然不在最外围第一线,可夏父也一直拿了把军用匕首守在第二线,夏父也不恼,笑道:“我这是锻炼身体,你没看我一天路走下来这状态还不错?以前常住办公室的,这体力根本没办法跟小年轻的相比的。”
夏父说得还有些小得意,之前在院子里空下来也会锻炼身体,现在也不会放过机会,只有身体越好在这世道里才能过得越好,就算碰上危险想要逃跑,也得有力气跑得动路还必须跑得快,之前住在那院子里的时候还会拉着夏母在院子里遛圈。
夏母还不是怕他硬逞强,看他这状态也不说了,杜聪和李永亮也主动一起帮忙,其他人也没闲着,加上夏母准备了不少真空包装的饭食,很快准备起十几人的饭菜。
不过夏母做好后盛了一碗肉先送到易云森这里,不过她可不是为了讨好易云森来的,而是特地给小灰鸡准备的。
“妈,你第一个盛的居然不是给你儿子的,而是给这只小灰鸡的?”夏文舟哇啦啦叫起来,还用手指着受到特殊待遇的小灰鸡,此刻准备吃饭的易云森正拿着湿纸巾给小灰鸡擦爪子擦嘴巴。
封晨心里正受不了被人如此对待,但他现在的状态又让他没办法,这下好了,有个笨蛋主动送到他面前来让他出气,毫不客气地探出脑袋就冲那只手啄去,动作快得夏文舟想缩都来不及,就觉得影子一闪手就痛了起来。
“哎哟!这牙口也太重了吧,妈你看你看,他还欺负我!”夏文舟捂手跳脚,再移开手时,表皮上红了一片,万幸没有破皮。
夏母看别人哄笑她儿子,忍笑着也没好气地用力拍了一记儿子:“你个混小子,等你能跟小灰一样能干,你妈我也第一个侍候你怎样?就这么点红亏你好意思叫得出口。”还嫌夏文舟手伤太轻,边说就边伸手在他手拧了一把,伤上加伤的夏文舟嗷的一嗓子就叫了起来。
夏母为自己报仇,封晨是很高兴的,不过,小灰是什么?叫的谁?封晨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毛色,抬头望天,明白了什么叫生无可恋。
易云森是很想笑的,可看到封晨这模样又笑不出来了,拿了双筷子准备给封晨喂食的时候低声说:“要不重新给你取个名字?临时的,等你不用这样后就没人叫了。”
其实易云森心里明白,封晨的身份迟早会曝露出来,他留意到,福田村那位觉醒了火元素能力的人,发出来的火球小不说,颜色和威力与封晨的也相差得太远,现在充其量也就给柴堆生火。
封晨喷出的小火球虽然个头挺小,但能瞬间就将一整只大猫烧成灰灰了,这温度有多高他都不能确定,就是被人碰一碰,他想后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所以等恢复人形的封晨一使用他的能力,他与小灰鸡的相同之处不难被人发觉,那时连封晨自己也不能否认两者的不同了吧。
但曝露归曝露,易云森还是想要独霸封晨一段时间,这样手把手的亲自封晨,易云森的心软成了一滩水。
封晨无奈,只得用爪子在易云森手心里写了一个字:繁。
易云森又确认了一下才确定这个字是繁字,对封晨写出这样一个字有些好奇,但眼下也不适合追根究底,试着说:“叫小繁?”
封晨无奈地点点头,还能怎么办?再不纠正,估计很快所有人都会用小灰这样的名字来叫他了,最后知道他是个人这名字估计也跑不掉,要跟着他一辈子了。
易云森拍拍手,引起围着锅台准备吃晚饭的众人的注意,将封晨的新名字宣布了一下,自然又引得大家笑闹了一番,不过与小繁相比,小灰的名字实在与他展现出来的惊人的杀伤力违和得很,所以这新名字一致通过了。
夏母又给易云森送来了他的饭菜,一大碗饭上面堆满了菜,有兽肉还有这一天路上找来的各种可以替代原来粮食的吃食,易云森道了声谢,因为要照顾封晨并没有与其他人挤在一起。
很快,整个临时的宿营地上空都飘起了阵阵饭菜香味,一堆堆的篝火也将宿营地照得通红。原本舍下家里大堆粮食跟着出来的村民很担心吃食问题,他们能带出来的粮食有限得很,担心用不了多久就吃光了,但今天一天下来,封晨带着易云森离开队伍后在外寻找到了不少上一世他吃过的植物,让他找出了五六样,其中有一种是块茎,富含淀粉,末世后证实完全可以充当主食,易云森找了不少带回来后,中午就与自己队伍里的人带头吃了起来,并有意识宣传了一下,下午就有不少村民也动起手寻找了起来,晚上放在肉汤里煮一煮,味道出奇的好。
“这东西叫什么?吃起来味道真不错,粉粉的,不用煮太长时间变烂了,跟红薯土豆有点像,可味道还是有点差别的。”凑在火堆旁吃饭的村民问道。
“听人说,易队给取了个名字,就叫黑薯,要不是易队说,看这长得铁疙瘩的样子让人都不敢下口。”颜色丑不说,还跟个肉瘤似的,但把外面一层硬硬的表皮削掉后,里面的肉却是粉嫩的,“易队说,这黑薯晒干后能磨成粉,这样更容易储存,对了,还能种植,咱路上多找些挖出来,说不定以后就靠种这个当吃的呢。”
“别说了,连花花都找到样能吃的,丫丫妈怕吃坏,特地去问了易队,易队说能吃的,可把丫丫妈乐坏了,一个花花比两个大人都有用。”
……
不少火堆旁都在谈论今天新得的吃食,之前在村里连变异猪肉都不敢去拿了吃,可今天什么都吃了,还有人路上逮着只兔子般大的老鼠,扒了皮后一家子吃得甭提多欢畅,于是那些大只的家伙他们抓不到,小只的总可以了吧,于是一路祸祸所有能下口的,让逃难的这支队伍气氛也变得轻松了不少。
好在大家还记得易队提醒他们的话,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入口的,找到了新鲜食物最好让他过下目。有人问易队怎会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的,易云森很干脆地回他们,是种特殊能力,能感应得出来。这样的解释反而让福田村的人更加相信,封晨对此只能翻白眼来表达他的感想。
没多少村民怀疑易云森的话,可有些人却不相信,比如钟文礼与孙老板这伙人。
孙老板很后悔,原来的变异猪肉他一块没敢尝,现在上路后见易云森那伙人变异兽肉吃起来毫无顾忌,心里怀疑这兽肉吃了可能对能力觉醒真的有好处,所以到了晚上就让人挑最好的变异兽处理了做给他吃,而且专挑肉吃,其他什么块茎草之类的都丢给下面的普通人吃,除了他外,队伍里的觉醒者也吃得最好,并且什么都不用动手,让别人侍候着。
钟文礼也很赞同这样的做法的,末世了,在他看来觉醒者就是上天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一群,这世道就是要优胜劣汰,凭什么让普通人享受跟他们一样的待遇?就是要分开来才有更好地吸引觉醒者加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