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这个专业能找的工作还挺多,但是鉴于我想多一点时间陪李想,觉得还是学校稳妥一些,我直接去面试了。琳琅上班的那一家学校,正赶上她们学校扩招,老师的岗位有不少缺口,像我们这种应届毕业生,物美价廉工资低,干活吃苦又卖力,自然是实习生的最好选择。
简单的面试之后,我就到学校学习开始工作。刚到学校的老师并不能直接开始教课,至少在转正之前是没有可能的。这一家学校的转正期是三个月,辞职的话也要有三个月的通知期,虽然我也没有想好会在这里工作多久,还是签了两年的合同,不知道公立学校的实习老师是怎样的,反正在这样的私立学校实习老师和打杂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学生打架,负责去拉架通知家长的是我,学校办活动去吹气球的也是我,批改作业,课后补习这样的杂活儿都是我的。虽然没有正式上讲台,但是已经游走在各个部门之间,把学校混的比较熟悉了。同期来的实习老师都非常勤勉,每天来得早有的完,相比较之下我这个踩点来到点走的简直像个混子,来了半个月以后,我突然发现死对头曹晓晓竟也来了这家学校做实习老师,不妙啊,我们俩碰头一准的生事,于是我火速向琳琅打听,“实习老师不基本上都是迎接的么?怎么她也来打杂?”
“她去年考研失利了,今年估计放弃了吧。话说你俩真有缘,她大学期间除了你就没针对过别人,你生孩子的那一年她整个儿人都无精打采的。”
“呸呸呸,求你祝我点好吧。荆辰这个混蛋,净招这种烂桃花。”
“她喜欢荆辰?”
“我也找不到别的理由啊,我们军训的时候关系还可以的,军训结束之前认识荆辰,她就突然不待见我了,后面你也知道了。”
高考之前我妈怕我吃不好,脑子不够用,特意请了一个月的假过来陪读,短短一个月的汤汤水水让我的体重直线上升了大约十公斤,高考放榜以后的暑假,我懒得和头猪一样,除了吃就是睡,憋在家里面都不带动一下,偶尔我妈让我下楼扔个垃圾,就算是日常运动了。所以上大学军训的时候,我的体重可一点儿也不轻。某天晚上,军训结束之前有一场文艺汇演,由于前面方队走的不好,我们系被留下来加训,演出之前的时候连饭都没得吃,只能加速跑步前进才能保证不迟到。那时候曹晓晓和我的关系还不错,她住我隔壁宿舍,偶尔会来找我们借个水卡防晒霜什么的,我们也聊过几次天,基本上就是喜欢的男明星和正在追的剧之类的没营养的话题。我还记得那一天晚上路灯不太亮,我们整个系的姑娘在校园的南门儿往校园北边跑。可能夜色太黑,不知道谁踩了我一脚。我失去重心,整个人重重的摔了出去,我深刻的体验到什么叫做眼冒金星。估计过了很久我都没有从地上爬起来,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曹晓晓正在我旁边急着叫同学把我架起来,那时候我整条右腿一点力气都没有。恰好隔壁学院有男生路过,荆辰当时就在里面。他被曹晓晓拦住叫过来帮忙,看见我摔的已经动不了了,他直接背起我往学校医院走,高高的身影在不怎么明亮的灯光下,显得特别瘦小。我看见他的脸上汗水不停的往下流十分心虚,“同学你体重?”
“136斤,怎么了?”
“没,看不出你体力不错啊。”就比我重10斤我的天太尴尬了他的腰会不会被我压折了?
“哦~”感觉荆辰明显的僵硬了一下。
这一路上我的脑海里都是小学时候从科普小报上看到的内容:蚂蚁可以搬得动比自身重六倍的物体,然后我在心里一直默念,希望他是蚂蚁,希望他是蚂蚁……大概走了二十分钟才到医院,夏天的衣服比较薄,他的上衣明显被汗浸透了,但是此时我更担心他别被我压出啥毛病了,“同学你的腰还好么?”
然后我看到他诡异的看着我,“我挺好的,已经到了,让你同学陪你吧,我得回系里了。”那时候他没有留下姓名和任何联系方式,我以为自己遇见了一个,还在感叹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结果在一起以后我才知道,他当时是以为自己遇见了女色魔,大半夜的好心帮助受伤路人,小姑娘哭的一脸眼泪鼻涕还不忘调戏他…
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我发誓我当时只是很怕要付他医疗费。后来我们在一起以后得知真相,我简直想捏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