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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梦涵(1 / 1)

远信牵着马走过陌平县,打量着这里繁华的大街,体会着远离京城别有一番滋味的风土人情,满心欢喜。周围三五成群的人打打闹闹,远信却并不显落寞,仿佛这里的热闹也是属于他的。路上转悠的有点口渴,他走进一家客栈,小二热情的上前招呼,“这位爷,里边儿请。”

远信把马缰丢给小二,“把我的马牵去,用好料喂着。”

“好嘞,小的这就去。”

远信走到掌柜的桌前:“可有空房?”

“有,上好的房间,宽敞明亮又便宜,一天只要两百文钱①。爷要住几天啊?”

“先住三天吧。”远信掏出一两银子,“给我拿些好的酒菜来。”

掌柜的招呼着,“好嘞,小二,快给这位爷找张干净的桌子坐着。”

小二麻利的过来:“爷这边请。”

远信吃着菜,门口进来一位相貌清秀的白衣男子,斯文翩然,脸庞干净清丽。只见这位白衣男子在经过一张桌子的时候,突然停下弯身捡起一块玉,对桌前吃饭的人说,“这位公子,怎么这么不小心,您的玉掉了。没看错的话,应该是块古玉吧。”

正在吃饭的墨衣男子,锦衣鲜丽,富态昭然。他放下筷子否认道:“这玉不是我的。应该是谁刚才掉下的,我坐这儿的时候还没有呢。”

白衣男子一喜,赶忙坐下来,神秘兮兮的小声说:“要不,我们把这玉分了吧。这可是难得的古玉呢。你看这色泽,你看这质地,真是难得的上等货啊。”

“这,”墨衣男子思量着,有些犹豫,“这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啊,这客栈人来人往,谁丢了谁捡了谁说得清啊。再说这玉如此难得,偏让我们捡着,定是上天有意给我们发财的机会,你若是犹豫错过了,可是对上天的辜负啊。”白衣男子娴熟的劝着。

“说的也是。”墨衣男子有几分赞同,送上门的钱财,有几人能经得住诱惑呢,“只是我家是经营丝绸的,我并不识玉,也不知这玉价值几何。”

白衣男子指点道,“要说这玉啊,我倒是懂一点。这色泽晶莹,通体无暇,触手生温,即是上等的古玉,价值连城啊。”

“既是古玉,我们该怎么分呢,若是损坏,只怕不妥。倒不如我们去当铺当了它,拿钱回来我们也好分。”墨衣男子建议道。

“公子所言有理。”白衣男子暗喜,“只是,小弟我只是路经此地稍作歇息,待会儿还要赶路呢。此去当铺,一来二回的,恐费不少功夫,怕耽搁了行程啊。”

“那,”若真如他所说,这玉价值连城,他若带走,我岂不亏大了?可是我若不让他带走,他未必妥协啊。墨衣男子沉思。

白衣男子见他犹豫,便知已经上钩,提议道,“不如这样,小弟我赶路匆忙,带着玉一不留神怕给丢了,也是累赘。二来,这玉也不比金银盘缠来的便利。我跟大哥今日相识也是缘分,大哥送与我些金银算是给小弟我送行。这玉,就权当是小弟给大哥的见面礼了。大哥意下如何?”

墨衣男子对于他的慷慨有些出乎意料,激动的称赞道,“贤弟果然深明大义,一看就是大度有修养之人。只是大哥今日身上钱财不多,只有这百余两散银票。”

“大哥这是哪里话,既是兄弟还需得着分清你我?大哥有如此情谊,小弟我就却之不恭了。今日与大哥一见如故,若非赶路,定当登门拜访。”白衣男子接过银票,还不忘拉拢着两人的关系。

“好贤弟,来,大哥敬你一杯。”

两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白衣男子沉着淡定,墨衣男子却因兴奋激动,竟有些酒洒了下来。

酒毕,放下酒杯,白衣公子告辞。墨衣男子拿着玉,混着洒在手上的酒水,一片绿色晕染开来。

“你站住!”墨衣男子知道受骗,一声大喊。

白衣公子刚逃两步就被门口之人拦下。此时店内多位刚才还默默吃菜的人均站了起来,“好小子,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敢在大爷这兴风作浪。”

白衣男子迅速被包围了起来,孤立无援,眼看周围的人凶神恶煞,一副不好招惹的派相,忙拱手赔笑:“各位大哥,小弟我有眼不识泰山,竟不想招惹了各位大哥。”白衣男子忙掏出刚才收下的散银票,往刚才说话的壮汉手中塞:“各位大哥喝喝茶,消消气。小弟我再也不敢了,各位大哥海涵。”

壮汉冷哼一声,并未领情。白衣男子又从身上掏出钱袋,娴熟的圆滑着,“大哥消消气,小弟今日就带了这么些钱,改日,改日一定请大哥们喝酒赔罪。”

壮汉接过钱,掂了掂,分量不轻,勉强嗯了一声,白衣男子看壮汉缓和了些,顺势准备溜走:“那大哥们先吃着喝着。”

不料壮汉打开钱袋,却见里面都是些石头子,怒道,“给我抓住这小子!”

白衣男子被几人架住,动弹不得,哀求道,“大哥,大哥饶命啊,小弟也是迫不得已啊。小弟家中有高龄老母卧病在床,还有弟妹需要吃喝,实在是迫不得已啊,求大哥大发慈悲饶了小弟吧。”

“先是丢假玉骗人,再拿石子糊弄大爷,现在又作出此番苦情状。小子你到底还有多少诡计?”

“大哥明察,小弟现在说的确是实情啊。小弟家住西门大街十二巷,大哥不信过去一看便知。家中老母还在床上呻吟等着抓药呢。”

“我随你去?不出这条街你就溜了,你当我还会再信你?”壮汉说着把装着石子的钱袋往白衣男子的脸上砸去。这满袋的石子要是砸在清秀白皙的脸庞上,可是要留下伤痕。

远信一直坐在边上边吃边看着这场闹剧,逐渐对这诡怪精灵的白衣男子产生了兴趣。在满袋的石子出手之时,他果断起身,急速飞到白衣男子面前,一把接住那包石子:“占地为王,以多欺少,算什么本事。”

“你是谁,没你的事你还是哪凉快哪呆着去,小心吃不了兜着走!”壮汉威胁道。

“哦?”远信挑眉,“那我就兜回去慢慢吃。”

随着壮汉一声“上!”围着的人都朝远信打过来。远信伸手揽住白衣男子的肩,脚尖轻掂便飞起来出门而去,在几丈外落下,两人飞奔而去。

两人奔到河边,白衣男子大喘着气说:“应该没人了吧。”

远信也同意:“是吧,不管了,先歇歇吧,累死了。”

“你功夫这么好,跑什么啊,怎么不跟他们打起来啊,好好教训教训他们。”白衣男子说着比划着,仿佛那几人正在他面前等着被揍。

“呦,我救了你你不道谢还挑拨是非。你是唯恐天下不乱啊。再说我的功夫实在不怎么地,就轻功还凑合。”

“这也不错啊,你飞着轮番往他们脑袋上踢一圈,多过瘾啊,哈哈哈太好玩了。”白衣男子脑补了一场大战,兴奋不已。

远信摇头道:“得了吧,大小姐长点好心吧。”

“你,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她低头打量了自己一圈,没看出什么破绽啊。

远信笑而不语,在草地上坐下,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和河边随风飘扬的柳条,也是一番美景啊,他向来随遇而安,走到哪都能享受。

这姑娘也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这让远信小小的吃惊了一个把,他还没见过一个女孩子这么率直,落落大方,面对陌生的男子也一点都不害羞,被自己抱在怀中也不介意,又在河边和一个陌生男子坐在一起,要是换做其他女孩子,估计哪一样都够让她们羞的没脸见人。

“你不回家啊?”远信问她。

这姑娘也是一副享受风光的模样,“还早,这么好的阳光,走了岂不辜负。”

远信随口问道,“你父母还真是放心你啊,让你一人在外行骗。”

“我父母在我家乡,不在此地。”

“哦,我说呢,谁家有父母的女儿能教成这样?”

姑娘不乐意了,“教成怎样啊,非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笑不露齿,三从四德才叫女人啊,我不是你们这的人,也不喜欢这么矫揉造作,我就是我。”

这女子还真是特别啊,远信不接话,从草地上拔了一根草,嚼在嘴里躺下,难得这一份闲适,忽然想到自己的状况,哀怨道,“这下损失大了,”

“怎么?”

“我付了那家客栈三天的房钱呢,看来是回不去了,我真是脑袋有问题啊。”

“是啊,我也觉得你可能有点问题,不要放弃治疗。”

远信马上坐了起来,冲她道,“我救了你,还这么对我说话,真是,哪有你这么无礼的女孩子。”

姑娘做了个鬼脸,洋洋得意,“这么无礼的女孩子,不是在你面前吗?”

远信无奈的撇了嘴,“是是是,活生生的在我面前,我要是不救你,你现在指不定在哪呢,可能已经被打成肉酱了吧。”

姑娘不屑道,“切,才不会呢,像我这么美貌如花,天姿国色,卖给妓院还能收入一大笔钱呢,谁会像你这么笨,打成肉酱,能卖几个钱?”

“哈哈哈!”远信笑了起来,她又一次震住了他,他认定了,面前之人确实不是常人,没见过女孩子这么不羞自夸天姿国色的,也没见过哪个女孩子说到妓院依然脸不红心不跳颇为自然的,更何况还说的是自己?虽然她骂远信笨,不过远信倒是一点也不生气,笑的很开心呢。

“你真是个奇人啊,”远信收敛了点放荡不羁,有意套近乎,“在下还不知姑娘芳名呢。”

“你问哪个?”

好吧,败给她了。“你有几个?”

“我刚来这的时候,在一户人家做丫环,他们叫我雪儿。我本名叫姚梦涵。”一个在现代再普通不过的名字。

“姚,梦,涵”远信念了一遍,“听口音你不是陌平的人吧,那你来自哪里?”

梦涵憧憬道,“我来自一个很远的地方。或者说,来自另一个世界。至于为什么来这里,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一个人来这里了。”

远信当真有点早招架不住,“好高深啊。你不会是个病人吧,就是那种失心疯,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

梦涵破口大骂,“你才有病呢,本美女好得很!”

远信连忙点头,表示同意:“好好好,你好得很,跟你说了这么会儿话,除了跟正常的女孩子不同之外,也没什么大毛病。至少没钱了会想些怪招骗钱,被人说了也知道回嘴。”

“什么叫跟正常的女孩子不同啊,我不正常吗,我看你才有病。”梦涵得理不饶人。

“我有病,是啊,我要是没病,谁丢下三天的房钱跑出来啊。”

“哼。”梦涵胜了一把,颇为得意。

远信打探道,“你怎么会去坑蒙拐骗,你在你家乡做什么谋生?”

“我说了你也不懂。”

远信豪言壮阔的说,“这你就小瞧我了。我走遍大江南北,也算是小有见识。你且说来我听听吧,没准儿我就知道呢。”

见远信如此自信,梦涵有意刁难,“我是学IT的,你听过吗?”

“挨踢是什么?”远信笑了,而且越笑越止不住,“你一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连轻功都不会,挨踢?陪人练功?你以为你是彪形大汉啊,你笑死我吧。”

“切,”梦涵懒得跟他一般见识,“就说了你不懂吧。”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挨踢是不是挨打?”

梦涵看他越说越离谱,忍不住解释道,“哎呀我说的IT是跟计算机有关的,不是你说的挨揍。”

远信不解,“计算机?我听过公鸡母鸡土鸡山鸡,还没听过计算鸡,难道那只鸡深谙权术,能掐会算,谋略一流?”

梦涵知道已经无可解释了,晕倒吧。早知道会有这一遭,学点什么不好,非要学IT,搞的到古代了,自己学了半辈子的东西,毛线也用不上啊,只能去行骗了。好在21世纪的骗术还算好用,成功了不少次呢。

远信依然笑的止不住,过了好一会儿,梦涵冲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笑够了吧。”。

“我肚子疼死了,你怎么这么有意思啊。”

梦涵凶道,“还笑,再笑我把你扔河里去你信不信?”

“你要是有这么大力气,我就信你是一头母牛。”

“你”梦涵被气到了,“你说什么,我是母牛,你才是公牛,你一只手就能把我抱起来,还跑得那么快,你才是公牛,你就是一头大大大大大公牛!”梦涵说着还用两只手在头上比划牛角。“别跑,你给我站住,我非把你扔河里不可!”

两个人一个跑,一个追,打打闹闹,十分开心。

日落西山,起了凉风刮在身上有些冷,梦涵说,“我该走了,天快黑了。”

“不要走好不好,我很喜欢和你在一起。”远信连自己都不相信居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话,要是换做别的女孩子,或许会大骂一句,登徒浪子,不知羞耻。不过眼前之人如此特别,远信终于鼓起勇气说了出来,骂自己也好,远信是真心不想离开她的。

其实这个下午,梦涵也是很开心的,她也希望以后还有机会一起玩,但事实并不允许,面带遗憾的推辞道,“这个,我还要回去做事呢。”

“做什么?做些假玉?不要再以行骗为生了。梦涵,让我保护你一辈子好吗?”远信看着她的眼睛,郑重的说。

梦涵惊住了,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

“答应我好吗,我真的喜欢你,不想离开你。”

“可是……”梦涵迟疑。

远信紧追不放,“可是什么?”

“没什么。”犹豫了一下,猛吸一口气,梦涵恢复了她的豪爽,“我答应你。”自己一人来到这个世界无依无靠,整天靠坑蒙拐骗度日,能遇到一人真心待她,她不能说不动心。一下午接触下来,梦涵觉得眼前之人并无恶意,也算可靠。

“太好了,梦涵,你答应我了!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的。”远信把她拥入怀中。梦涵,这个被荒废了将近两年的名字,此刻被人亲切的叫起,如此温暖、舒心。在远信的怀中,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他的胸膛温暖宽阔坚定踏实。她自己都被自己的决定吓到,这么仓促,这么迅速,就把自己交给一个毫不知底细的人,比现代的闪婚还离谱吧。不过梦涵并没有很担心,她感觉都的是安心,一颗漂零的心,现在终于安了。

那晚,远信和梦涵秉烛夜谈,两个人聊得很开心。梦涵对远信描绘现代的世界,讲自己的家乡是什么样子,讲什么是计算机,IT到底是什么行业,下了好大一番功夫,却依然没能给远信讲明白。要一个古代人想象现代的发达,简直比考上公务员还难啊。远信为此被梦涵骂了多次笨,一向不肯吃亏的他却并不还嘴,自认笨吧。

远信拿出他的随身金牌,梦涵端详着,彪悍的虎头形,一圈云纹盘绕,正面刻着一个“云”字,反面写着“闵承圣恩,世代忠君”。

远信解释道,“这是我宗族之物,云族历代是皇上的亲信。我小时候曾因救驾有功,被封为勇侯。”

哇塞,皇上亲信?勇侯?我一不小心居然还入了官场?自己漂泊到古代受了这么多苦无依无靠,竟然还能钓到个金龟婿。哇塞,看来老天对我不薄。一转眼怎么就从一个街头骗子摇身一跃成了干部的家属?老天开眼啊。梦涵强压住心中的激动,小心的问道,“你有爵位,怎么不在朝为官?”

“我的爵位只是虚衔罢了,没什么实权,况且官场也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其实远信是他兄妹三人中最先有封赏的,他小时候就对奇闻怪谈感兴趣,偶然识得些天象,在一次狩猎时协助皇上躲过一场山洪,也避免了一批人马的损失,被皇上嘉赏。

梦涵疑问,“你出身显赫,你家人不应该指望你飞黄腾达吗?怎么会允许你在外游手好闲?”

“这还得有赖于我哥。”

“你哥?”

远信感慨道,“是啊,我哥是才是家族的骄傲,我爷爷和父亲把希望都寄托在了他身上,我也就有了可逃之机。自我父亲过世后,爷爷对我哥的要求就更严格了,还好我哥现在已有赫赫盛名,也算没辜负爷爷的期望。”

“那你哥他一定很累吧,一个人背负了全家的荣耀。”梦涵想起了现代世界的小孩子,背负家长的期望,整体各种补习班,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

“是啊,所以我很敬重他,他吃的苦有一半本该是我的,我享的乐也该有一半是他的。”远信想起程征,心中诸多歉疚。

梦涵话锋一转,不聊这么沉重的责任了,聊点开心的,“你说他享有盛名,那你说说你哥的姓名,看我来大照两年之久,是否听过?”

“程征,你可曾听闻?”

“程征?”梦涵念了他的姓名,忽然倒吸一口凉气,“程征!民间有‘西程南袁’之说,说的是你家?”

“是我家,怎么了?”

哦天啊,我只当自己找了个金龟婿,也不要太金好吗,一个小官够我吃喝不愁就够了,偏要是如此权倾天下的世家,风口浪尖,我招架不住啊,梦涵一阵头疼,看多了尔虞我诈的宫斗戏,看多了树大招风不得善终的历史小说,不由得一阵恐慌,“程征是你亲哥?”

远信看梦涵神色不安,安慰道:“自然是,如何?惊住了?你就算是听过他的大名,也不至于如此紧张。”

梦涵强行镇定,“我是听过他,只是没敢跟你这个混混小子联系在一起。你们既然是亲兄弟,名字差异也太大了,你们名门世家不该有个族谱吗?”

“哦,是有族谱的,程家我这一辈男名从远,女名从遇。不过哥的名字是皇上亲赐的,是个例外。”远信解释说,

还亲赐?梦涵心里更不踏实了,不愿再提他家中之事,“你家太厉害,吓到我了,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们还是不问世事的鬼混吧。”

远信喜道:“看来我们真的是一路人。其实我也不喜欢官场的氛围,所以我才离家游历。”

“可是我没家无牵无挂,你毕竟有家啊,你一个人在外游历?你不会觉得孤单吗?”

“当然会。有时候在外地遇到热闹节日的时候,即便融入了他们的欢乐,也会感觉很孤单,会很想家人。”远信没有伤感,话锋一转,“不过以后我就不怕了,你愿意陪我浪迹天涯吗?”

浪迹天涯,那不就是周游世界吗。在现代倒是想游,没钱啊。一个穷困IT女,连买个手机都要攒两个月工资,周游毛线的世界啊。这下好了,有馅饼掉下来了,呜啦啦。

红烛过半,夜已深。

远信把梦涵揽在怀里,“以后你只管跟着我便是,想要什么我都会为你争取,不要再去行骗了。”

梦涵不乐意,“为什么啊,挺好玩的呀。你不也说你经常做些戏弄人的事吗?”

远信严肃道,“我能保护自己,你能吗,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你都怎么办呢?”

“以前,就这样啊。将计就计,见招拆招喽。实在过不去,就被人揍一顿呗。”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无依无靠,远信可以想象到那些日子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有多艰难,他相信人性本善,所有的不义之事只是为生活所迫,当一个人的温饱都是问题时,你讲再多的礼仪道德有用吗。他曾经路过一个纯朴的村庄时,深受感染,曾想过如果这天下都如此,家家互助互爱,人人相信相敬,共同劳作共同收获,有食同享,有衣同穿,没有争斗没有阴谋,该是个多美好的世界啊。

远信将梦涵紧紧的拥入怀中,仿佛这样才能抚慰她以前的伤痛,“若有一天我们真的穷的揭不开锅,非要到为非作歹才能糊口的地步,必然也是我去偷去抢,你安心在家等我便是。”

注:①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制度极为混乱,不同朝代之间有差异,先来给小说中的钱统一一个说法吧。

1两黄金=10两白银,1两白银=1000文钱=1贯(吊)钱,折算成现在的RMB一两银子大约为500块(我是以明朝来算的),参考百度文库《古代一两银子到底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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