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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现在是少年(1 / 1)

三轮车响着铃走了老远我才反应过来。我很难想象没有小谢的日子会是什么样的。或许也和以前一样,每天听着无聊的课,困了偷偷睡一觉,无聊了和那帮孙子侃一会儿,吃饭,做作业,睡觉……怎么想怎么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跟咸鱼似的。

我一边想象着小谢走了以后的日子,一边漫无目的地瞎逛,不知不觉就到了家里。我妈特别热情地问我今天去哪玩了,玩得开心吗?我摇摇手说还好。

我妈最近都特别热情,这倒让我觉得不安,经过一番盘问才知道她逛街的时候遇到锋哥了,锋哥很够义气的替我美言了几句,再加上这次月考成绩单的印证,比起城南一中的时候确实进步不少,所以格外高兴。这让我饱了好多口福啊,比如当天就有一个竹笋烧牛肉。以往我只尝过荆竹炒屁股肉的滋味,这竹笋烧牛肉竟是头次吃到,感动得我差点眼泪都出来了。

新同桌是郑钧。这小子每天都和前面的女孩子新闻联播,说的还都是那种过了气的新闻,有一次连零三年非典时候的事都给翻出来了。我当时就没忍住,说:“小郑同志,我们要与时俱进啊,你老说这些老掉牙的东西有意思吗?”

“你知道什么,这叫温故而知新。”

……

后排的几个兄弟也是屌得不行,自习老师不在的时候三个人能凑个桌子开始斗地主。当时有那种很小的扑克,有什么异动手一翻就盖住了,有次老师刚从他们跟前走过,几个人就继续打起来,看得我目瞪口呆的。心说你们真心牛。

每天看见邓尚书那家伙心里就有气,但是技不如人,也没办法。于是我暗自下决心,期中考一定要把他压下去。努力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考完期中考试了。

那个周末我去了趟旧书店,进门就看见王老师在那里看一本《世界十大未解之谜》,这种东西最适合拿来装逼了。我笑了笑,进去搞了本数学奥赛的题,还是九几年的老书,纸都泛黄了。又看见一本《文化苦旅》,那时候不是流行嘛,看过这书写作文满纸都是人文关怀和历史积淀,不过句子就写得又长又绕,老师都不忍卒读。我在食堂听高年级讨论过一些,想着也不贵,就拿下来准备买回去看看。

拿给老板的时候老板直接说:“这本数学白饶。”

我说:“那敢情好。”

老板叹了口气,说:“这种东西留在这里都快变僵尸了,你要看就送你,反正也是熟人。”

这时候我瞥见他案头一本《夜航船》,说:“这书怎么卖?”

老板连忙捂住,说:“这是镇店之宝,不卖。以前就你旁边那小姑娘跟我说了几次,我就是不卖。”

我觉得老板这样也挺搞笑的,说:“我就是随便问问,您别激动啊。”说着又指着旁边的一本小册子,问道:“这个呢?”

那是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跟别人说纪昀可能没什么概念,说纪晓岚大家就知道了。“对,就是大烟杆那个。”

老板一听,二话不说,又把这本书捂上。

我打趣说:“老板,你这样好东西都往自己面前扒拉,这生意还怎么做啊。”

老板没好气地说:“你管我呢。”

……

这旧书店老板挺奇葩的,你跟他相处久了就会觉得这人特别奇怪,比如从来不让人杀价,多说两句就是“要买买,不买走。”我估计他不说“不买滚”都已经是养脾气了。而他看不上的书或者是跟谁特别聊得来,书直接送你也没问题,跟个孩子似的。

不过或许这倒是我们这帮人喜欢到这儿看书的原因。

有了旧书店,傻逼连续剧都看得少了。不过还是反复看过仙剑一,主要那时候经常在学校,所以看得断断续续的,就听见小谢说情节了,没怎么看。我记得我特别喜欢听那里边一个叫莫失莫忘的插曲,大学的时候上过不少通宵网,我游戏打得不好,也没兴趣,就听歌看视频了,这首曲子我都不知道听了多少遍,每次听的时候有些事就跟过电影似的,然后上通宵的时间就飞似的过去了,然后是交钱。

忆旧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除却伤感,还有肉痛。这样的感悟在我每次上通宵交钱的时候和结束出门的时候都格外清晰。

我如愿以偿地坐回了小谢的旁边,然而这并没有让我感到高兴。小谢告诉我,可能考完期末考试她就要启程去福建了,这次是很确定的。

又一个周六,天气很好,我窗前的风信子正开着花。那是一盆蓝色的风信子,我从我妈那边抢来的。风信子的味道很好闻,然而我妈说那玩意儿有毒,平常都叫我开窗通风。

那天下午我在窗前坐了很久,什么都没做,就是发愣。我惊奇地发现我竟然能忍住无聊不去看电视或者钓鱼,或者打乒乓球。大概三点的时候,阳光正好打在我坐的位置,我感觉特别晃眼睛,而且风信子闻得太久确实有点不舒服。我觉得有必要出去走走。

我家住的地方是县城边上的一个高坡上,高坡后面是一条铁道。铁道下有一个隧道,离我家只有两百来米。我以前看过一眼,不过却从没去过。

隧道两旁是长得很盛的狗尾巴草,在老家的时候我们几个孩子经常躺在山顶草地上,嘴里叼根草,然后一动不动,看谁撑得更久。我随手摘了一截叼上,顺着隧道往前走。

穿过隧道是一片油菜田,远处山坡高低起伏,油菜就这样绵延出去,眼前是浩瀚的一片金黄。山坡上有一排树,排列得很舒服,再上面是一座两层小楼,白墙蓝瓦,非常雅致。我站在隧道口,忽然感觉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我在春天特有的柔风中顺着刷出来似的路往前走,田边飘着素蝶和花香。我要去看一看那座像是在油画里的小楼。

当我沿着小路接近那座小楼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无比悦耳的声音。这段记忆刻在我脑子里,比那些石碑上蚀刻的字和浮雕还牢。我那时候我开始相信小谢不是无端地来到我的生命里,我觉得这预示着什么,产生这种想法的原因是我回头的时候看到了蓝得一塌糊涂的天空。瞳孔再度聚焦的时候我看到了站在二楼上穿着白色卫衣的小谢。

“你怎么在这?”她问,手里拿着一个水壶。水壶旁边是一盆石竹。

“我随便转转,结果就到这里了。这是你家吗?真漂亮。”我拿开眼睛去看阳台上的花。那些花大多是我叫不出名字的,但是都很耐看。

小谢很高兴的样子,放下水壶跑下来。

“今天我把家里的花都搬出来晒晒太阳。哎呀,有两盆还挺重的,搬起来真累。你来了正好,帮我搬一下,嘿嘿,柯爷可是封了爷的人,这点小事还是能帮我这小女子的吧?”她边说边堆出动画片里小女孩才有的俏皮表情,说完还挺乐呵地看着我。我知道她心里想的是,嘿嘿,可让我逮着了。

和小谢在一起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事情。因为她可以向对待所有的损友那样挤兑我或者给我找点额外的事做,而我却不能像对待王老师那样对一个漂亮女孩大呼小叫。

我说:“凭什么啊,我就是出来转一圈,容易吗,窝在家里都长蘑菇了。一出门就被人当苦力啊。”

“您是谁啊,您可是柯爷啊!快快的。”小谢眨着眼睛说。

搬花是很容易的事情,很快就完成了。小谢泡了一杯昆仑雪菊,茶色很好,味道也很清新。我坐了一会儿,告诉她我家就在前面隧道对面,她表现得很惊讶。当然这主要是由于这条隧道少有人走,因为这条路并不是那种宽阔的公路。

当天我们沿着这条并不宽的路走到了我家。我带她看了我家门前的大黄桷树,然而她似乎对李婶家的米色小猫更感兴趣。她拍着手逗那只小猫,不过那小家伙很拽,也不跑,但却别过头去根本不甩她。她有些失望,说:“柯爷,它怎么这样啊。”有人说聪明女孩犯起傻来比傻女孩犯起聪明来可爱多了,这个问题直到大学时代还争论不休,然而研究心理学的廖总曾言简意赅地得出结论:“看脸。”

我比较无奈,说:“你又没有小鱼干之类的,它当然这样了。”

小谢:“……”

僵持半晌,小谢说:“我知道了。”然后很欢快的顺着坡跑了下去。再上来的时候她手里多了包猫咪。猫咪是我们那里的一种零食,里面有些薯条、豌豆之类的东西,猫咪只是一个商标之类的称呼,除了包装袋上画的那只猫,和猫没半毛钱关系。

她很高兴地晃晃袋子,而我诧异的是她竟然无聊到这种地步。那只小米毛当然并不领情,在小谢撒的猫咪上嗅了嗅,就转身大摇大摆继续回窝里睡觉去了。不过小谢并不失落,用她的话说是她终于知道了猫咪和猫粮是两个概念。于是退而求其次,这包猫咪就被成了我们的零食。

一路上她跑跑跳跳的,这样的小谢倒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临走的时候她跟我说当天让她想起了千与千寻。我没听真,问了句:“什么寻。”

她一脸鄙视地说:“千与千寻都不知道,你有童年吗?”

我反驳说:“现在不就是童年吗?”

她更鄙视地一拍我肩膀,说:“少年,我们现在是少年啊!”

……

从这以后,小谢就从这边骑车去上学了,这比她原来走的大公路近了不少,而且也不用在过铁路的时候担心被火车撞飞(虽然这么多年这路段还没听说有人被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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