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状元攻略13(1 / 1)

马贩子没有get到叶萧逸的心痛点,只以为叶萧逸嫌他报价贵。

这马贩子开始吹他的马:“小兄弟你有所不知,这马儿能活30年,20岁的老马买回去也能用十年。只要不用老马来驼重物和拉车,用来代步远行还是不错的。一般旅人就用老马赶路,十二两银子其实不贵。”

叶萧逸马上摆摆手:“我不买老马,我买马是用来拉货的。”

马贩子马上道:“拉货?那肯定就选挽马了。挽马脖子粗,腿壮,能够拉车、拉货、干农活,速度还比牛快多了,耐力也比骏马好。

我这儿的马都是挑选过的好马,跑一天只需喝一趟水,非常适合日夜兼程拉货。普通马车都要二十多两银子一辆,我这挽马只要二十两,不算贵了。”

叶萧逸看着那长得跟牛差不多的挽马,有点嫌弃道:“它这样矮,速度没比牛快多少吧?”

马贩子嘴角抽了抽:“您不是要拉货吗?拉货的,就长这么矮。”

叶萧逸咳咳两声道:“我要拉的货并不重,就是些头饰,很轻的。我想要脚程快一些的。”

要是买了头牛回去,墨玥来回一趟扬州城要六天,那可是大大折煞了效率。墨玥肯定不干。

马贩子口风一变,又带叶萧逸去看他的八百里加急骏马:

“小兄弟要是用来出门赶路的,我这儿用来骑.乘的骏马跑得可快了,驿站官爷都用它来跑八百里加急信件。40两还算便宜卖给你的,官爷来跟我买是这个数。”

说罢,马贩子朝叶萧逸比了五个手指。

墨玥一看骏马那清秀灵活的脖子,和修长的四肢,就知道这家伙跑得快!

叶萧逸却看着这马的细脖子细腿道:“这马腿比起挽马,也太细了吧?都说骏马娇贵,不但要用精饲料养着,不能被蚊虫叮咬,不能被冻着,也不能累着。

你这八百里加急的骏马,耐力看着不行啊?要是跑一趟就跑死了,我岂不是亏了?你这里有乘挽兼备的马吗?我想要腿长的,但也要腿粗的。”

马贩子一拍大腿道:“有!我这儿还有几匹乘挽兼备的宝贝,我带你们去看看。”

马贩子把两人带到一个马棚外,那里的马的确与别处的不同,似乎是挽马与骏马的杂.交品种。

挽马长得笨重,四肢粗壮有力,马头大,脖子粗短,适于套绳拉车。但是脖子短就代表脑袋不能灵活转动,视野范围有限,不适于极速奔跑。挽马的腿也较短,奔跑速度就比牛好一点。

而骏马身姿优雅,四肢纤长有力,尤其是后肢特别长,有利于加速奔跑。

骏马都长得比较清秀,马头中等大小,颈项修长,能呈弓字形弯起。脖子非常灵活,能让马儿在奔跑中保持全方位视野。

骏马速度方面是杠杠的,就是太娇贵,不仅饲料精贵,驼人也不能驼多。用它来拉车也是勉强,除非几匹骏马一起拉。

而这栏马就跟改装车似的,形似骏马,但是体型却还是挽马的大块头体型。

这栏马,马头比挽马又大又笨重的马头小,清清秀秀的也能称作骏马。脖子粗直,比挽马的短脖子长,比骏马的脖子粗,能够套绳。

这栏马四肢粗壮有力,比挽马腿长,比骏马腿粗,奔跑速度和耐劳度应该好了不少。

这就是一群融合了骏马腿长、脖子长优势的挽马。

叶萧逸很满意,对墨玥道:“你去挑一匹吧?”

墨玥很快就挑好了一匹马,叶萧逸马上赞道:“大鼻子,大眼睛,小耳朵,这马不错。”

一旁的马贩子直接被这小兄弟的话逗得笑了出来。

墨玥看了马贩子一眼道:“《相马经》有云,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奔。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目小而多白,则惊畏。

马耳欲小而锐,状如削竹者为佳。耳小则肝小,肝小则识人意。这样的马会比较通人性和好驾驭,舍弟说得有哪里不对?”

马贩子直拍自己脑袋,跟客人道歉:“真是对不住,老朽卖一辈子马都没读过《相马经》,如今觉得您这话真是太对了。区区一句就抵我大半辈子的经验,改明儿老朽也去读书去,让客人见笑了。”

叶萧逸点点头,接受了马贩子的道歉。老子也没读过什么相马经,就是赛过马,知道一点,不比你强多少。

墨玥溜着那马骑了骑,走了走,看马蹄印子都落在一条直线上,马腿没瘸没痛,运步轻快,算是合格了,就付了钱买了马。

两个少年郎同骑一匹矮壮的骏马,用全速奔回了家,发现速度还不算慢。而且杂了挽马血统的骏马,温顺老实了不少。

以前叶萧逸赛马从马背上跌下来,那马就撂蹄子自己撒欢奔去玩了。

这儿的骏马,人去茶摊喝口水也是要栓着的,不然它会到处乱跑。

叶萧逸这匹有挽马血统的矮马却不用栓,会乖乖的原地等你回来,性子非常敦实。叶萧逸对这匹改良的挽马非常满意,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小乖”。

墨玥对他主子的文化程度不发表意见,只是默默的给叶萧逸加了作业,让叶萧逸好好修习他的文采。

叶萧逸练习用毛笔画横,练了两个月的“一二三”。最近墨玥这个傲娇的老师,终于肯教叶萧逸写“川”字了。墨玥说,叶萧逸的“竖”没写好,他就不会教下一个字的书法。

叶萧逸无法,只能每天晚上狂练“川”字。

另一边,墨玥自从有了“小乖”号坐骑,墨玥铺货的脚步走得更远了。整个扬州下辖的所有城郭,只要是还没有叶氏簪花的,墨玥就都去铺货。

连扬州附近的几个郡,也被叶氏的簪花占领了。墨玥跑了多少地方,可想而知。

渐渐的,以扬州为中心,出现了一股“簪花热”。

由于叶氏簪花每次都供应不足,簪花的价格也被炒上了天价。这更加令各路商人眼热,连大户人家的丫鬟都在自制簪花,悄悄拿出来卖。

但是目前,这些簪花都卖不到叶氏簪花的“天价”。

因为叶氏簪花是有品牌的,又风靡贵圈已久,上层贵圈追逐的是“人无我有”。即使大街上的货郎全都来卖簪花,这些官家小姐太太们却看不上,依然在等墨玥的货。

墨玥的货现在依然很吃香,叶奶奶每天都准备一车簪花给墨玥拿去卖。但是这种日子不会长久,墨玥知道。

各大名店已经开始生产自有品牌的簪花,各店掌柜也已经开始悄悄把叶氏簪花的牌子撤下去,换上自家生产的簪花。

墨玥只见到这种情况,只哼笑一声,转头就把货铺到更多的地方。只要是繁荣的地段,就能见到叶氏的簪花在名店寄卖。

这段日子,墨玥每天给叶萧逸讲完三篇诗经,就出门跑货去了。墨玥出去了,叶萧逸就自己慢慢消化、背诵。等到墨玥晚上回来吃晚饭了,必会检查叶萧逸的背书功课。

要是叶萧逸不会背,或者背错,墨玥就会罚他抄书!叶萧逸就得开夜车,乖乖抄书。

为了不伤眼睛,叶萧逸硬着头皮每天死赶、慢赶,也会把每天的任务量都背下来。

为了免于被罚,叶萧逸每天都会在墨玥回来前,把三篇诗经背得滚瓜烂熟。

为此,同一篇诗经,叶萧逸一天要背上好几遍,生怕自己记不熟。

叶萧逸背那么多遍,连叶奶奶和叶小妹听多了,都会念两句了。为此,叶奶奶十分高兴,说叶家祖坟冒青烟了,她们家乖孙要有出息了。

三个月后,叶萧逸背完了305篇《诗经》。

叶学渣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自己有出息!这三个月,他以每天三篇的速度,居然背会了三百首诗经!

叶萧逸本以为他会背一篇丢一篇,今天背、明天忘,怎么都不可能把4万字一字不漏、连目录都能一个不错的按顺序背下来。

这全靠墨玥的魔鬼训练法凑效。按照叶萧逸以前的学习方法,别人看书是过目不忘,叶萧逸是过目就忘。想让他记多两天,那是难上加难。

但是墨玥这个变态,他每天出门前,都给叶萧逸指定三篇复习任务。叶萧逸每天不但要新背三篇诗经,还要复习、复背老的三篇诗经!

墨玥就这样制定了一个个车轮战计划,每天轮翻让叶萧逸回忆自己背过的内容。

要是叶萧逸忘了之前背过的内容,墨玥就加倍的罚。

为了应付墨玥每天的抽查功课,叶萧逸每天都精神高度紧张的,背了这篇,又去复习那篇,生怕被墨玥抽查到他不会的。

叶萧逸会这么配合,也是知道墨玥的方法一定会凑效。

已经背会的东西,就是要及时去回忆,才能达到不忘。回忆的次数多了,对这个信息的反复提取周期长了,就能达到永生不忘。

古人就是这么把人脑练成移动硬盘的。

叶萧逸现在是巴不得自己的脑子就是个移动硬盘,或者是个扫描仪什么的,最好扫一遍就过目不忘。

为此,叶萧逸非常积极的在训练自己的记忆能力。

叶奶奶看到叶萧逸这个学习劲头,整天笑呵呵的,对墨玥老师是加倍儿的好。

墨玥发现叶萧逸这小孩,虽然底子不好,但是可塑性很强。

墨玥也没想到叶萧逸这个三个月前大字都不识的白丁,真的能三个月背完一本诗经。

出于爱才之心,墨玥开始教叶萧逸学文。

《诗经》学完了,墨玥便开始让叶萧逸写四六字一句的骈文。

作一篇没有格律的古文已经够折磨叶萧逸了,这会儿还要写有格律、有押韵、还要对仗工整的骈文?

叶萧逸直接炸了:“我不干!不会写!”

墨玥闲闲道:“只有八个字。”

意思是选择骈文作业,就只需你写八个字。选择古文作业,至少要写一百字的小作文。怎么选,你自己看?

叶萧逸一点都不中套:“现在我的小作文,改两遍也能过关。若是写四个字一句的骈文,谁知道你会让我改多少遍?我还是选小作文算了。”

墨玥悠哉悠哉道:“可以啊,古文作业你继续写。骈文,也要写。”

“!”叶萧逸绕着墨玥转了两圈,“你最近很闲?”

闲得都有空溜我了,不用跑货了?

墨玥“嗯”了一声,啜了一口茶道:“顺斋最近已经不收我的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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