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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得来全不费工夫(1 / 1)

东傲剑,西纵横,南明月,北琉璃,说得正是武林中四大势力。

很显然,傲剑山庄雄踞东方,而纵横山庄,位于承天版图西方。

经过半个月行程,庞大的迎亲队伍终于来到东西交界处。

借着中午吃饭的时间,凌霜留下一封书信消失得无影无踪。

书信内容大致如下:爹,娘,南宫人妖实在不是好人,做了他的老婆吧,十有八九会身染梅毒菜花等绝症。女儿年方二八,清清白白,干干净净,浑身上下连个疙瘩都没有,就此毁了一生实在不值。为了武林的未来,为了江湖的安定,为人类能有健康发展,女儿不得不走。爹娘的养育之恩,女儿铭感五内,铭记在心,他日有机会,一定会回傲剑山庄承欢膝下,为二老养老,捏肩捶腿,端茶递水(此处省略500字)

凌霜为什么要选这个时间、这个地点逃跑呢?说起来,这可是相当有讲究的。

话说中原东西南北交界处,也就是此地三百里外,有一小镇,名曰风波镇。

风波镇以前叫什么不晓得,自从无数起杀人放火,强奸拐卖的案件发生后,就莫名其妙成风波镇啦。

这个镇上,天天风波不断。

风波镇四通八达,在这里作案既方便选目标又方便逃跑,不选这里下手,绝对是个不合格的匪类。

就因为合格的匪类的太多,来往客商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居民住不下去了,然后就渐渐搬走。再加上五年前,德高望重的王老爷一家莫名其妙被杀死,王家大宅天天闹鬼,风波镇越来越名副其实,居民走得一个不剩。

大概是交通便利方便聚会,空房又多可以住人。从三年前开始,丐帮的总舵就搬到这儿来了。

凌霜肯耐着性子跟迎亲队伍一起走,原因有三。第一嘛,自然是因为在此地逃跑方便投奔丐帮。舒舒服服蹲在轿子里,有吃有喝有人伺候,总比她单枪匹马,风尘仆仆赶路好。第二嘛,此地东西交界,想追也不知道往哪追。第三嘛,这个城市人口密集,街道多如牛毛,一出门就能跑个没影。

舒舒服服在城里住了几天,南宫家的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

凌霜换身男装,大摇大摆将首饰往当铺柜台上一丢,“看看值多少钱?”

掌柜疑惑地打开破旧布包,顿时两眼放光,“一口价,三万两。”

凌霜懒得跟他废话,“二十万两,少一个铜板都不行。”她在路上的时候仔细研究过,这些首饰都是极品。就算不值二十万两,也值个十几万。三万两?坑人啊?

掌柜两眼放光看着她一身粗布衣裳,又看看不离手的冰魄剑,“小伙子,哪来的啊?”

凌霜抓起首饰放到自己面前,“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掌柜腆着脸笑道,“这东西弄不好会招灾的,一口气,五万两,多一个铜板没有。”

凌霜翻翻白眼,“你以为这是赃物?”

“不是吗?”

“是你妹啊。”凌霜拿起包袱,转身欲走。

“等等”掌柜见肥羊要走,不禁有些着急了,“公子,还可以再谈谈嘛。”

“我死当,二十万两。”

“八万。”

“不谈。”

老板狠狠咬牙,“十万?”可都是好东西啊,还是死当,这笔生意一定要做成。

“还是不谈。”

“你别得寸进尺。”

两人正僵持不下,一名青衣公子走进来放下一把长刀,“老板,值多少钱?”

凌霜侧目,不禁微微一愣,“是你啊?”这不是丐帮副帮主陈墨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林小姐?”陈墨显然也认出凌霜。

“原来是个小姐。”掌柜的开始嘀咕,“小姐,当不当啊?”

“当啊,二十万两,一分都不少。”

掌柜干脆不理她,拿起陈墨的长刀仔细看,“这破刀根本不值几个钱。”

凌霜抢过来一看,此刀隐隐泛着红光。刀柄处雕刻一圈火焰花纹,一直延伸至刀尖。无论用料还是做工,都是一等一的好。

“这刀多少钱?”凌霜问。

“三十两。”当铺掌柜开口。

凌霜微微一笑,“陈帮主,我出三万两买你的刀。”

众所周知陈墨以火焰刀为武器,而这刀柄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可见经常使用。也就是说,此刀是他的武器。连火焰刀都要当,陈墨一定有困难。

“你”陈墨淡淡看着她,“多谢,无功不受禄,林小姐的好意,陈墨愧不敢当。”

“我喜欢这刀。”

“你的首饰最多值十万两。”掌柜料定凌霜没钱,趁机趁火打劫。

凌霜拿着首饰火焰刀,大摇大摆走出去,“老子不卖给你。”

“林小姐想干什么?”陈墨也追出去。

凌霜警惕地朝他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人跟着你。”她没有看到,不过有一种感觉,一种杀手特有的感觉。

“请把刀还给我。”陈墨冷漠地要求。

“陈帮主,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分头走,一个时辰后东大街三十一号鹏程客栈天字二号。”

轻飘飘的身影迅速消失在人群睁中,陈墨有些无奈,只得从另一头走。

凌霜在城内绕了一圈,顺便把首饰以十八万两的价格当出去,再把十五万两存入钱庄。然后,买了当地名吃‘香酥鸡’,才慢悠悠绕回客栈。

陈墨已经坐在房内,看样子等了好一会。

她将香酥鸡丢到他面前,“饿了吧?吃点东西。”

陈墨没有碰食物,“林小姐,陈墨虽然是个乞丐,不吃嗟来之食。”

凌霜并不答话,将火焰刀并三万两银票放在他面前,“我以三万两的价格买你的火焰刀,卖不卖?”

“不卖。”

“你有困难吧?”凌霜端起茶盏喝一口,“是面子重要还是钱重要?”

果然说到点子上,陈墨无语了,“这”

凌霜微微一笑,将冰魄放在桌上,“不着急,我话还没有说完呢。我以三万两买你的火焰刀,换这把冰魄剑。”

陈墨‘蹭’一声站起来,“冰魄剑?你哪来的冰魄剑?”

“这事吧,得从一个多月前说起”凌霜将事情经过大致原原本本说了一遍,某些细节上做了些许改动。

陈墨愣了不知多久,才迷迷糊糊回过神,用一种迷茫的眼神看着她,“师傅他死了。”

凌霜从行礼中七星剑谱和玉碗取出来,和陈天鸿的骨灰坛一起推到他面前,“陈帮主遗言,七星剑谱、冰魄剑、玉碗都是给你,坛子里是陈帮主骨灰。”

陈墨将骨灰坛紧紧抱在怀里,一张冷冰冰的脸绷得更紧,“谢谢,林小姐。你对丐帮的大恩大德,陈墨无以为报。以后有什么差遣,丐帮万死不辞。”

“不必客气。”凌霜拿起冰魄剑,“不瞒陈帮主,碧影也是习武之人,对冰魄剑爱不释手。希望陈帮主能把此剑送给我。”

陈墨默然颔首,将银票收在怀里。

“陈帮主。”凌霜又拿出一张银票递给他,“我跟陈老帮主也算有缘,这张银票算碧影对丐帮的一点心意。”偷偷背了人家的剑谱,还打算全部偷学完,实在是心虚得很啊。

陈墨没有收,“林小姐是丐帮的恩人,区区一把剑不算什么,你不必客气。”

“好吧,我逼你。”陈墨是个死脑筋,逼他完全没用。

“告辞。”

“等等。”凌霜叫住他,“陈墨大哥,林碧影所作所为有不得已的苦衷,希望你不要跟任何人提起见过我。”

人在江湖,谁能没有苦衷?

“我明白。”

“就此别过。”

“告辞。”

****

百里长江,十里水楼。烟波画舫,金粉阁楼。

江南临水城之所以闻名天下,是因为闻名天下的临水江。临水江闻名,离不开江畔的胭脂遍地,纸醉金迷。

不同于普通烟花之地,这里的姑娘个个才情出众,能歌善舞。艳而不妖,媚而不俗,当中更有一些风韵出尘之绝代佳人。

软玉温香在怀,佳肴美酒当前。不时吟诗作对,弹琴弄箫。此等风花雪月,有多少男人抵挡得住诱.惑?

南宫逸懒洋洋倚在软榻上,长发柔顺散开。一身黑色丝质长袍,衬得他越发丰神俊朗。

微微失神,手里的镶金碧玉杯缓缓裂开。

“怎么了?有事吗?”江南第一名妓香染轻轻靠在他胸前,小鸟依人柔情似水。

玉粉从指尖飞洒,南宫逸推开香染,端起桌上的杯子,将色泽金黄的液体灌进口中,“没有。”

当他握住酒壶想再喝一杯的时候,香染忽然按住他的手,温柔如水的目光直视着他,“到底是什么事,能让堂堂南宫三少愁眉不展。”

南宫逸别开脸,沉默一会,抬起头看着艳若桃李的她,“香染,你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嫁为人妇?”

香染一愣,“出嫁?”回过神来,慌乱地跪下,“香染跟了公子,就是公子的人,死也不敢有此念头。”

他沉吟片刻,缓缓抬起她的下巴,“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人?”

“当今武林,谁能与三少争锋?”这话绝非恭维奉承,以他的武功家世地位人品才学,完全可以称得上武林第一人。

南宫逸扬起头,拿起玉壶将琼浆玉液倒进口中,“逃婚,林碧影,你居然敢给我逃婚。”

香染抿嘴一笑,再次倒在他怀里,“你不会真喜欢上了吧?”

他微微一愣,将她接个满怀,“我也不知道,不过林碧影挺好玩的。”

“好玩?”

南宫逸露出邪恶的微笑,“非常好玩。”

“有多好玩?”香染柔若无骨靠在他身上,“比我好玩吗?”

他慢吞吞伸手搂住她的腰,“跟你一样好玩。”

香染眨眨眼,“是我好还是她好?”

南宫逸低头,高深莫测看着她,“很好笑的笑话。”

平淡无奇的眼波,却让香染浑身发凉,冷到骨子里。

她赶紧跪下,柔顺垂眸,“主子,属下越轨了。”

他的视线缓缓落在楼外江面上,“一有她的消息消息,立即来报。”

“遵命。”

“主子。”珠帘外一道黑色人影闪过,“主子,已查到厉残心近日动向。”

南宫逸嗯了一声,“林碧影是不是他劫走的?”

“回主子,不是。”

他把玩着香染衣服上的流苏,漫不经心,“他最近在干什么?”

“琉璃宫内乱。”

“怪不得他一声不响就离开。”南宫逸若有所思,“敢对本座的未婚妻下手,是该吃点苦头。腾空,若一月之内没有林碧影的消息,提头来见。”

“属下遵命。”

“那两个人最近有有没有什么动作?”

“回主子,暂时没有。”

南宫逸冷哼,“最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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