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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意外之遇(1 / 1)

正如炎陆预料的那样,作为一个小人物,如果他的身上没有什么有用的价值,他很快就会被遗忘在戈寨的地牢里,墨柒心头的一丝丝奇怪感觉,也随着墨征军爵的到来被抛到九霄云外。

唯一人性化的一点是没有搜炎陆的身,他是万万不会让别人得知他身上有炎寒紫晶的。

炎陆在午夜轻松的从地牢溜出来,他丝毫不担心有人会认出他,体面的斗篷可以隔绝大多数人的质疑。炎陆此时最想的就是睡一个好觉,于是他随便找了一间住所,自从出了雪刃谷,他还没有好好的睡过一觉。

清晨的阳光穿过窗帘缝隙,轻柔的照进炎陆的卧室。炎陆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再美美的伸了个懒腰,便起身拉开了干草做的窗帘。

太阳已经升起,晨风吹来带着浓浓的黄沙气息。戈寨特色是干,不是冷。气温逐渐升起来,但远不能达到让人感到温暖的程度,被蒸干的沙地上依旧透出阵阵寒意,那些新建成的巨大石材建筑同样如此。从气候角度来说,戈寨和高地荒原所有的东西一样,根本不打算让人感到舒服,它过去很糟,而以后……恐怕会更遭。

但这一切对炎陆来说没有什么不好,打小生活在雪刃谷,这里的丝丝的凉意正合了炎陆的心意。

漫无目的的在戈寨宽阔的大街上游走,他希望能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墨征的消息。直到看见前面围了一大圈子人,炎陆循着嘈杂的声响凑上前去。

这是一块半人高的青石台,但却给人十足的压抑感,整块高台已经被暗红色的干涸血迹染红,虽然从未见过类似的场面,但炎陆还是正确无误的判断出了这块高台的作用——处决台。

此时上面正押着一人,跪倒在那儿,他的上身光着,身上涂着不明意思的战漆,炎陆只知道,这是一个高地土著。

再细细看,那人留着光头,脑袋在阳光下反射出锃亮的光,上半身肌肉暴起,最给人深刻印象的是他双肩的三角肌连着斜方肌以及前颈的胸锁乳突肌连成一片,让其脖子显得异常粗壮,几乎和他的脑袋一般大,脖子上套着一个特别巨大的奴隶项圈。

真引人遐想,刽子手一刀下去能不能砍断这等粗的脖子。

刽子手就站在旁边,是一个平洲人,似乎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硬茬,此时他满头大汗,似乎也在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一刀将这该死的粗脖子奴隶斩首。

“根据《戈寨奴法》第八条,蓄意伤害或者无意却致主人死亡之奴隶,斩首!在此依法判处你斩首,当即行刑!”一名官员模样的平洲人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念道,应该就是他口中所谓的《戈寨奴法》。

无意为何要死?炎陆心里十分不认同,他在书洞阅书无数,也有很多是关于法文类的,但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专门给奴隶制定的法律。

“刀手准备!”官员喊道。

刽子手高高举起他的斩刀,脚跟微微踮起,生怕斩不断奴隶的脖子似的。

“斩!”

“住手!”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刽子手大吃一惊,一个踉跄将刀砍在了奴隶脑袋前方,后者只觉得一阵清风从他头皮拂过,看着近在眼前的马刀,他给了刽子手一个恶狠狠的眼神,似乎在说:“你这蠢货竟然砍歪了!”

官员循声转身,看到了紫袍掩盖下的炎陆,并没有发火,而是十分冷静的靠上来,“这位大人为何阻止行刑?”

“他犯了什么事?”

“他的主人骑马时失足摔死,马是他养的,按照《戈寨奴法》规定,这起事故致主人死亡之奴隶,应该斩首。”

“那该死的应该是马,而不是他。”

“马已经处死,现在是追究他驯马不周之罪。”

“人死不能复生,何必在多伤一条人命呢?”

“大人宅心仁厚,高地奴隶死不足惜,请大人回避。”

“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吗?”炎陆并么有按照官员说的回避,而是继续追问道。在他心里,他对高地人的好感远远大于平洲人,特别是平洲人中的官员。

“这个……”

官员的吱吱唔唔让炎陆抓到一个破绽:“那就是有办法了,请告诉我吧!”说完,炎陆取下遮住脑袋的斗篷,一张白皙清秀的脸出现在官员面前。

一定是御风城出来历练的公子,官员做出了一个基本判断,“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除非有人认领他。”

“认领”?

官员作了简单的解释,原来多年以前风王凌天攻占戈寨,持续了旷日持久的战争,战后为了修戈寨的城防,动用了大量的俘虏,后来几年内,这些奴隶逐步沦为奴隶,随意买卖和杀戮奴隶的事件愈演愈烈,后来为了保全奴隶的“权益”,就修订了《戈寨奴法》,规定了一些奴隶的权利和义务,这类犯“无意罪”的奴隶可以通过认领来保全。只不过这类奴隶,大多无人认领,还是默认被斩首的。

“那该怎么认领?”

“缴十金然后做一下登记就行。”

炎陆下意识的一掏兜,他知道自己身无分文,随后露出有些尴尬的表情说:“我游历已经很久了,现在金子不够了,能用这个质押吗?等我收到钱再来赎回。”

“这是钨钢匕首!”官员瞪亮了眼睛,露出一抹贪婪之色,不过瞬间又收敛回去了。

“可以可以!”他朝着台上吼了一嗓子,那声音充满了兴奋,“带走!”

好好的一对匕首少了一支让炎陆非常不爽,领着大块头出门来,在签字的时候炎陆签的是“拾陆”的名字,而且字签的极为龙飞凤舞,或者说潦草更为贴切,尽管不认识,官员还是看得连连点头,直夸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子弟。

走在路上,大块头一声不吭,一直默默跟着炎陆,炎陆三步一回头,看了看他,后者停下,炎陆再接着走,后者再接着跟,如此往复。

“你自由了,不用跟着我!”炎陆严肃的说,然后又走了,大块头还是继续跟上。

瞄了一眼后方,看着默默跟着自己的大块头,正值路过一家铁匠铺,炎陆无奈的摇摇头,前去铁匠铺操出一把钳子,踮起脚,“铿”的一声,他忽出一口气,随手将铁质的奴隶项圈扔在路边。

“从今天开始,你不再是奴隶,你爱干嘛就干嘛去吧。”

大块头瞪大了双眼直直的看着炎陆,又瞅了瞅路边被钳坏的奴隶项圈,快速的跑了过去捡了回来,在炎陆不可思议的表情下又戴了上去。

戈寨被占领不过十多年,为什么这些原住民的奴性如此之强?炎陆在心里问道。他不再制止大块头,而是就让他这样跟着。或许,服从和跟随,这就是身为奴隶的尊严,炎陆脑中一直回响着这句话,一旦内心对这种尊严有所认同,就终身为奴了。

“就当为了她吧!”炎陆脑海浮现一张美丽面孔,他想起了那个在雪原上四处为族人奔波的女孩。

炎陆回头,再次将奴隶环取下,他环视了下四周,见没人注意,便双手发力,手掌微微一红,生生将奴隶环扯成两段,“我不需要奴隶,我要的是伙伴!”

“我要的是伙伴!”这句话久久在大块头脑海回荡,曾几何时,他们并肩作战,一起抵抗平洲人的入侵,他们齐心协力,以伙伴相称。

“伙伴……”大块头说出了第一句话。

“对!”炎陆拼命的点头表示赞同。

大块头依旧没说话,甚至没有表情,多年的奴隶生涯已经将他作为人的灵性抹杀殆尽。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炎陆一本正经的问道。

“死马,我的上一个名字。”

“你还有很多个名字?”

“我本来没有名字,每个主人都有给我们命名的权力。”他解释道。

“从今天起,我恢复你的自由身,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和我一起去荒原历练。”炎陆伸出一只手。

“死马愿意!”他拼命的点头,却没有握住炎陆的手,这和不近人情无关,这是奴隶根植于内心对主人的敬畏。

“太难听了,从今天起,你就叫‘圣马里特’,这是我对你提的最后一个要求。”

“圣马里特!”他咚的一声跪下,作为高地人他比炎陆更加明白这个名字的份量,在自己名字里加上里特先祖的名号,只有最荣誉的人才能这样命名。

他再次起身的时候,高兴的直跳,这么一个大块头跳起来像个小孩,炎陆甚至可以感受到沙地在震动,他似乎为了欢庆祝新主人的赐名,或许在他看来这是一种认主仪式。炎陆不由得感慨,心头的奴隶枷锁,岂是撕烂一个奴隶项圈就能有用的。

炎陆静静的看着,心突然柔软了下来,从神秘人物袭击他们师徒两人开始,他就提心吊胆的行路,说话。此时他由衷的觉得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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