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聂云枫并非无敌,他也会受伤,但都会小心的避过了脸,因为怕洛夏发现他的异状,进而知道他打拳这件事。
白天要上班,晚上抽了时间陪洛夏,等她睡着后又再悄悄去黑市打拳,即使聂云枫再年轻,他也会累。常常会在饭店工作时,只要一不忙,他靠在墙角都能打盹。偶尔晚上陪在洛夏身旁时,还没等到她睡着自己却先沉睡了过去。
醒来有时会看到洛夏已经安睡的脸,有时会看到她担忧的眼,他知道定是自己的样子十分糟糕。但洛夏什么都没说,变得更加沉默,也更加配合医生。该吃药时吃药,该挂水就挂水,她希望自己能够快一点好起来。
她已经发觉聂云枫的眼底全是黑眼圈,睡眠明显的严重不足。
这天午,聂云枫接到拳场管事的电话,让他晚上早些过去,最近因为他的到场,黑市场里生意爆棚,想挑战他的拳手越来越多。有时候一个晚上,都能安排三到四场的拳赛给他,这对聂云枫来说,虽然压力剧增,但却也是个机会。
一天下来能有一两千块钱,足够付洛夏的医药费了,还能买些营养品给她补补,这阵子住院她瘦得跟皮包骨一般。应下管事那边后,他就抽了午饭时间跑回医院,带了饭给洛夏吃,找了借口说今晚可能要很晚才过来,让她不要等自己。
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后,这才放心离开。但聂云枫不知道的是,他前脚离开,洛夏后脚就去办理出院手续,她实在不想再因为自己的身体,让他每天都这么累。其实住院一个来月,她已经恢复了很多,腹部的伤口基本愈合,只要不做什么剧烈运动,就不会疼。
她的想法是,把出院手续都办妥了,东西收拾好回家,然后到晚饭时间,亲自跑一趟聂云枫工作的饭店,他在那上班了这么久,还从没有过一次去探班的。
走出医院大门,洛夏抬头看了看天,阳光依旧,仿佛发生噩梦的那一天并没有来过。捏了捏手里的一打相关医药单子和医生开的药,最终还是转了个方向,没有往家走,而是走向了学校。老师那边,聂云枫已经代她请过假了,但是她想回去看看,或者说她想见一个人。
校园门前,洛夏并没有走进去,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再过一个小时学生们就要放学。她想了想,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十一月的天,已经渐渐走入萧瑟的季节,风吹过来会有了凉意,很快她的手就变得冰冷,甚至身体都有着些微颤抖。
下课铃声响时,洛夏站了起来,一眨不眨地盯着校门看,似乎想要把那里看出洞了。她是站在角落里的,并不正对大门,所以从里面走出来的人不一定会看到她,看着熟悉的同班级的同学一个个走出,终于那个身影出现,她走了过去。
丽看清面前的人时,眼闪过惊异以及慌乱,但最终恢复平静。
洛夏说:“我们谈谈。”
丽的唇角牵了下,点了点头,跟在洛夏的身后,走进了学校旁边的一个胡同口里面。
洛夏转过身,眼睛直盯进她的瞳眸问:“为什么要那么做?”
然而,原本一直大大咧咧,总是面带笑容,与她关系好到可以同睡一个被窝的女孩,此时却是满面都是讽意,“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洛夏凝然的双眸内染上痛意,是的她早已知道,这个相识了很多年的好友,已经不再是她的丽。曾经她们一起时彼此享受的生活,亲密,温柔,玩笑,以及秘密,都是共享的,却被关在了心门外。
那些不是明刀明枪,而是潜藏着阴谋的剧毒伸向自己,她无从设防,倒在心口,痛入心扉。这就是她的朋友,那一场噩梦的名字叫做——背叛。
那天,与往常都一样,天空的云很蓝,阳光明媚。洛夏早起上学,傍晚放学,走出校门时,丽喊住她,眼带着忧虑,欲言又止。
自从那回她带丽回家,遭了聂云枫的冷遇后,丽变得很沉默,甚至都有些疏远她了。那这回主动找她,自然是非常高兴,如果对方有什么困难,她能帮一定会帮。
丽犹豫再三后,拉了洛夏的手说跟她去个地方她没有任何怀疑就跟去了。
她们相识的年数都快记不清了,从小学开始,两个人就是同桌,一路升级到初,再到高。丽常常有着爽朗的笑容,笑起来会有两个小酒窝,虽然看起来性格像男孩,但却有一颗善良又温柔的心。
其实在洛夏回到学校报道时,她被陆城赶出洛家的事几乎全校师生都知道了,很多以前与她交好的同学都疏远,甚至会排挤她,只有丽这个时候始终如一的站在她身旁,给予支持和安慰。洛夏不止一次想,她跟丽的友谊是天长地久一生一世的那种。
但就在那天,现实打破了她的异想天开和对人性的领悟。
走进那条巷子,里面等待她的不是丽难言的困难,而是五条疯狗。
几乎没有给她任何时间反应,只觉眼前黄色闪过,然后身体就倒地,她被几个人压在了地上,而晃过眼前的金黄色终于看清,是某人的头发颜色。那个人她认识,正是当初在校门口阻拦她和聂云枫的黄毛,而其余几人是他身旁的流氓。
黄毛一边撕扯她的衣服一边破口大骂:“臭丫头,后台很硬嘛!不过就伤了点你皮毛,马爷居然就要我的命!后来我一打听,原来马爷上面的那位是你大哥陆城,哼,看看老子的手!”随着他的话去注意那只手,吃惊地发现,居然只剩了三根手指头。
黄毛拍了拍她的脸,咬牙怒道:“看到了吧,老子被断了两根手指!若不是我跑得快,命都没了。现在你被陆城赶出家了,聂云枫又不在学校护着你,老子倒要看看还有谁能保得了你?今天老子要看看你到底是什么货色!”
话声一落,其他几个流氓开始哄笑出声,他们的脸上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而眼带了淫糜的**。到此时,她就算再天真也明白这些混混什么意思,没有想到的是脱离了陆城的势力范围,竟然会有所谓的仇家找上门。
而更令她震惊的是,陷她入这种绝境的人,居然是她深以为会将成为一生一世好友的丽。她就站在那里,站在流氓们的身后,冷漠地看着这一幕。
“为什么,丽?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她把她引来这里,明显与黄毛他们说好的。
丽的脸很白,神色却有着狠厉,“洛夏,你总以圣母形象自居,却从不知道我要什么。你知道我仰望了聂云枫多久了吗?从走进学校那刻起,我就深深迷恋上了他。可是他的眼里却只有你,为什么他永远看不到我的存在?现在好了,你没了清白,没了一切,我看聂云枫还会不会把你当宝!”讲到最后,她几乎是歇斯底里吼出来的。
瞪大了双眼,一道惊雷震破耳膜,丽喜欢聂云枫!?
黄毛已经不耐起来,回头就朝丽怒骂:“少废话,人带到了就滚,否则连你一起上!”女孩面色一白,毫不犹豫地转身,发疯狂奔而出巷子。
她躺在地上,看着那越来越远的背影,清楚认知到:这一天,她没有朋友了
压住她手脚的男人已经开始扒她身上的衣服,每一张狰狞的脸上写满了丑陋,不知谁脱得不耐烦了,从腰间摸了把匕首出来,打算直接割开她的衣服,享受这种凌虐的快感与过程。就在那时,她不知从何而来的力量,居然劈手夺下那把匕首,乱舞过去划伤了其一人的手臂,他们为了躲避都身体退了开来,她就势坐在地上。
黄毛惊愣了下,随即笑得阴森:“你以为凭把刀能把我们兄弟五人都撂倒在这里?当自己是聂云枫啊?”熟悉的名字从他们嘴里念出,拨动了她的心弦,对,她还有他,并不是一无所有。
然后此时黄毛等人又再度肆无忌惮的想上来,她情急之下,把匕首抵在咽喉处。直接引来黄毛的哄笑:“性子倒是烈,我喜欢,玩起来也够味。只是,你敢割吗?”其余几人纷纷起哄:“割啊,有本事就割呀。”
手机铃声就在此时忽然而至,她条件反射的伸向口袋去摸手机按下接听键,却被黄毛上来一脚踢手,手机应声落地,而她也惊呼出声。
眼见男人凑近,她想都没想高举起刀刺进了自己腹部,刀身一刺到底,只剩刀柄露在外面。血是在感觉疼痛袭来时,才渐渐涌出来的,颜色鲜艳。
曾经从书上看过,割脖子自杀是最快的一种,血管尽断;刺进心口,也能加死亡。而她不想死,才找了人最脆弱的腹部,但相对要安全一些的地方刺了进去。
老师曾说过,动脉里的血液是鲜红色,静脉里的血是深红色的。
她用事实证明,是真的。
黄毛五人震惊得张大了嘴,怎么都没想到一个看起来脆弱的像天使的女孩,尽然会对自己那么狠。那么多的血,是要出人命了!再没了别的心思,立即转身跑了个精光,因为他们不想坐牢。
如果没有聂云枫的声声呼唤,可能那时候她就支持不住了吧,也没有今天的她站在这里,沉沉看着这个已经从里到外都变了本质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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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深信不疑,如今的物是人非
欢声笑语并存,友情擦肩而过,蓦然转身,留下空洞回忆,我独守。
你曾今说过,你我是一体;但如今,在彩虹的映称下,友情犹如凋谢的花,悄然逝世。
作者有话说:人这一生,会经历很多次背叛,友谊的背叛,爱情的背叛,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痛,和那么的刻骨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