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 步摇(1 / 1)

梁春草满意地看着李云珠渐变的脸色,却像压根儿没有注意到一样,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

“都说这嫁人啊,就是小娘子第二次投胎。

我以前还觉得这是胡说八道,现在可算是知道这里头的学问了!

同样是人,为啥子有些人就命那么好,有些人的命就那么歹?你想过没有?我以前也没想过。

可是见得多了,我就知道了。”

李云珠顿时来了兴致:

“诶?这人的命,不是天注定的么?怎地,这里头还有什么说法不成?”

“那是自然!云珠姐姐,你说人的命天注定,这也对也不对。

……

我娘家二姐春雨,你还记得不?

比我大三岁,小时候经常带着咱们一起玩儿、一起干活儿的!

我二姐当年,曾经被卖进过庞家做丫鬟,签的是十年期的活契。到了期限,就被我爹娘赎回来了。

我二姐嫁到了烧锅屯的屠户家,一天天下地种田、养猪喂猪、操刀卖肉、照看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现今比我还黑呢。

当年跟她同一批被爹娘卖进了庞家做丫鬟的,还有个叫巧翠的小娘子。

说起来,巧翠当初那模样,还没有我二姐水灵呢!

但架不住人家识时务呀!

巧翠攀上了庞老爷,做了姨娘,还给庞老爷生下了一个胖乎乎的小闺女。

现在天天穿金戴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风吹不着、雨打不着……

那日子过得,别提多惬意了!

前些天,巧翠去找我二姐唠嗑。

我二姐跟人家站一块儿,那区别比咱俩站一块儿还明显!

巧翠如今细皮嫩肉的,白生生、粉嫩嫩,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女眷;

我二姐呢?比我还瘦、比我还黑!

往那里一站,哪里还看得出当年半分美貌来!”

……

梁春草就这样絮絮叨叨地说了很久很久,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自己还不断地歪楼,成功地把李云珠给绕糊涂了。

一直到把梁春草送出了大门外,李云珠依然没搞清楚梁春草的来意是什么。

只是,李云珠此时,已经顾不上去探究梁春草的来意了。

她满脑子里都是梁春草提到的那些童年玩伴们,过得稀碎的日子。

本来她自打搬到镇上住,就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了,心里时时都觉得分外满足。

关于嫁人,她也曾经万分憧憬,憧憬之中带着羞涩,羞涩之中带着甜蜜……

却从来没有任何人,在她面前,提及过这些血淋淋的真相。

送走了梁春草,机械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李云珠整个人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失魂落魄。

她被梁春草说的那些人、那些事,给吓着了。

发了一会儿呆,李云珠才想起来,梁春草还送了她一个小木盒,说是补给她的及笄礼。

这盒子不大,木料看着还不错,盒子上的雕花也很见功力,显见是下了功夫了。

李云珠愈加困惑。

自己跟梁春草的交情,不过平平。

她有必要这样给自己送礼么?

打开了盒盖,看到里面竟放着一支金镶玉蝶恋花步摇。

一见了这支步摇,李云珠就移不开眼了。

步摇通体以黄金打造,上面缀着的花朵、叶片和蝴蝶,却是由羊脂白玉精雕细刻而成。花朵纤毫毕现,蝴蝶振翅欲飞,流苏珠串晶莹剔透,玲珑有致。

整支步摇,浑身上下就透着一个大写的字:贵!

就算是在宝庆丰,这样精美的步摇,怕是也不多见!

李云珠“啪”地一声扣上盒子,这不可能!

别说自己跟梁春草压根儿就没有那么深的交情。

就算是两人从小就彼此投契,情比金坚、比山高、比海深……

凭梁春草的家境,她也绝不可能拿这样一支用料名贵、做工精细的金步摇,来给自己做及笄礼!

那么,这支步摇是哪里来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春草啊春草,就算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太深的交情,你也不必这样坑我吧?!

李云珠面色十分复杂地收起了这支步摇。

连盒子一起,匆匆地胡乱塞进了自己带来的包袱里。

她觉得自己的脸,很热很热,似乎有点儿发烧了。打了一盆冷水来洗了洗,依然无法缓解这种燥热之感。

爹娘都回了镇上,只把自己一个丢在这里,就算想找个人商量一下,都没得选。

回到炕上,打开铺盖,李云珠钻进被窝儿里,躺了一会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心情也依然无法平静。

心里简直像是揣了好几只爪子尖溜溜的猫,东挠一下,西挠一下,闹腾得厉害。

李云珠又把那盒子,从包袱皮里拿了出来,躲在被窝里,细细摩挲把玩。

过了一会儿,她便忍不住打开盒盖,仔细欣赏起了那步摇的做工。

真是精巧、真是贵重,真是……自己要省吃俭用地攒多久,才能买下一支这样的步摇?

细看下去,李云珠发现在金步摇底下,还垫着张白绢字条,上面写着四个小字:“情比金坚”。

庞耀祖那个一肚子花花肠子的主儿,会对她情比金坚?

理智告诉她,这不可能!

但李云珠还是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依然有点儿烫手的脸颊。

莫非,自己天生丽质,这魔星是对自己一见钟情了?

连梁春草这一层关系,竟都被他挖了出来!

可见,这庞耀祖,对自己怕是真的上了心呀。

论样貌,李云珠的确是同龄人中,相当出众的。

论家世,李云珠倒是没有什么家世可言。但老李家,勉强可以算个耕读人家。

自家老爹虽然中断了举业,做了粮铺账房,但亲哥哥还在念书,而且最晚明年,就要下场。

若是哥哥考中了举人,就可以做官了。

庞家虽然势大,自家子弟之中,却连一个官儿也没有。

这么看起来,两家其实也勉强算得上门当户对。

自己聪明伶俐、能说会道,打得一手好算盘,又识文断字、通情达理,落落大方、贤惠能干……

李云珠越想,越觉得自己,简直浑身上下,都是优点。

那庞耀祖,莫非真的有意娶自己为妻?

他虽然贪花好色、不成器了些,但,庞家的财势摆在那里。

庞耀祖又是父母兄长都当做心肝宝贝一般疼爱的老疙瘩,也不需要掌家理事……

不失为一个好丈夫人选。

若是嫁了他,总比嫁给村里这些庄稼汉,或是镇上那些小生意人,要强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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