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举案齐眉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什么海誓山盟,更没有几多甜言蜜语……我和景琳就这么的走在一起,过起柴米油盐的日子!
看似在寻常不过的结合却又是那么的不寻常,命中注定也难以形容,其中的美妙跟浪漫吧!
遥想当年,第一次见到景琳的时候,看她第一眼的时候,我脑海中便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女孩会不会是未来的媳妇呢?
到今天看来,我和景琳结成伉俪,真得就是命中注定,虽然,这几个字,稍显得苍白无力,但也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词语来形容了!也就只好用这几个词语。
第一次相见那日,我有幸送佳人回家,时值夜前,我俩翻山越岭,却不幸在遇狼岭上遭遇饿狼!饿狼受惊,召唤狼群,在狼群下山之前,我拼命挡住饿狼掩护景琳下山,否则,狼群到达之后,我们两个都会葬身狼腹!
万分危急之时,最好的选择就是,我挡住,先前遭遇的两只饿狼,让景琳快速的下山,结局是景琳活下命来,我在狼群到达之时,我只身葬身狼腹!
当时,没有考虑太多,只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了,我是个男人,我不能丢下一个弱女子,自己一个人逃命跑了!
我当时告诉景琳说,‘我们两个人之中,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而我希望,那个活下来的人是你!’
我拼命地把景琳往山下推,可她执意不走,她说,是她执意要走遇狼岭的,是她造成这样的局面,她不能丢下我一个人待在这岭上被一群恶狼吞噬!
她坚贞不屈的选择留下陪我,等我再次推她下山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机会,因为,狼群已经蜂拥而至!
狼群非常迅速的把我俩团团包围,而我,再次选择把景琳护在身下,如果我俩一定会被狼群吃掉,那么,就让狼群吃掉我吧!
当时,被我护在身下的景琳,在最绝望的时候,给我说了一句诀别的话,她说:
“如果,还有来生,来生,我一定嫁给你!”
我瞧着凶残的狼群,对她说:“来生太迟,如果,我们还能活下来,我这辈子非你不娶!”
千钧一发,就在狼群对我俩发起攻击的时候,身为看山人护林员的恩人出现,他扛着土制又威力巨大的猎枪,把狼群打得落花流水,仓皇而逃!
恩人,虎口拔牙,在狼群的包围圈里把我和景琳救了下来,也许,真的是,我俩命不该绝吧,一把猎枪却能干翻整个狼群,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到现在,我感觉来,那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但,它却那么真实的发生了,但唯一遗憾的是,恩人,救下我俩之后,便下落不明!村里的老人也说,秋山之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护林员跟看山人,恩人是谁,就、至今都是一个迷!好在,我后背上留下的黑砂给了那段恩情最好的铭记!
黑纱是土制弹药里最好的原料,当年恩人在打跑狼群的时候救下我命的时候,也伤及到我,但能活下命来,已是最好的恩赐了!
当然,最让人欣慰的事情,就是,我和景琳实现了当初在绝境中的诺言!景琳,说,活下来,她嫁我,我说,活下来,我娶她!
我们做到了,我们实现了誓言,我终于把我用命救下来的女人娶回家!这又是上天对我最好的恩赐!
现在,我和景琳居住在秋山湖畔的新宅里面,它是一栋别出心裁的中式二层小楼!依山傍湖的,真是美哉!
记得,那年的冬天过得特别的快,仿佛眨眼之间,便由冬转春,即将上演着一幕草长莺飞梨花黄的极致景象!
白天的时候,景琳就去镇医院上班,傍晚归来,偶尔值夜班,我就去陪着她,而我呢,只要是白天,只要不出活的时候,我便在新宅的篱笆院里,挖坑种树!
我特别用心的,远走他乡,买来几株观赏樱花,种在院里,梨树,桃树,葡萄树,那就更不用说了,院里院外,都快种满了!
进入三月中旬之后,樱花盛开,梨花相映,桃花争红……
清风一徐,樱花瓣儿,便洋洋洒洒的飘落,至美至极,特别是站在樱花树丛间的景琳,那窈窕倩影,那人面桃花相映红!仿佛置身人间仙境一般!
很多时候,我都称谓景琳为‘樱花仙子,因为,她出生在樱桃之乡,又正好是风华正茂的一代,所以,称她为樱花仙子一点也不为过!她就是这么至真纯美的女人!在这大山之间美得不可方物!
新宅,秋山,香山,秋山湖,我俩便常常的置身这湖景山色之间,徜徉在我俩心中的桃花源之中!
自从,我俩搬入秋山湖畔的新宅之后,秋山湖便成了我的自家湖!我买来大量的鱼苗在里面放生,一是,放生,功德一件,二是,观赏,取悦景琳,三,也是门子营生,自己吃能吃多少,等到收渔期,鱼肥的时候,打捞起来,就能卖钱……
在空闲的时候,我有用杨木打造了一艘小木船!只要是景琳不上班的时候,我们俩便乘着小木船在湖里划上几圈!那惬意的场景,那佳人一笑的画面,都仿佛达到了人生的极致!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我倾尽所有,为我所能,只要,你能喜欢,我便能置换一个世界,只求换你开心一笑!
就这样,我俩就这样过着不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但是生活中那种美妙依然,不可言喻!那种溢上心头眉梢的幸福,真的不可名状!
自从我俩领证生活在一起之后,我俩根本不需要磨合,在一起非常的自然,景琳她不会洗衣,不会做饭,但,这些事情,我全包了!洗衣做饭,乐此不疲!
我觉得应该抛弃家庭妇男这一词汇,因为,细想,能为自己心爱的女人,洗衣做饭,其实,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此言非虚!我就是这么经历的。
爱一个人,她的全部就是我的全部,她的一切便是我的一切,她想做什么,我绝对的顺从,她有什么命令,我绝对的服从!
爱一个人,就是让她感觉踏实,让她有安全感,每天脸上都挂着开心的笑容,这点,我想我都一一做到了!
我们俩从没有因为生活琐事而吵架过,因为,两个人能相濡以沫的在一起,已经是上天最大的恩赐跟最幸福的事情!
每天看彼此一眼,都是大大的满足,此生相爱相知,实属最难得的事情,我俩一直倍感珍惜,对于感情,我俩更是小心翼翼的呵护!
我感觉天底下,没有比我更爱景琳的人了吧,以前,也有人想给我一决高下,想瞧瞧,谁比谁更爱景琳!我的挑战者可谓无数,其中,不乏富商大贾,但是,他们都在我面前失败铩羽而归!
因为,我始终坚信这么一句话,说,没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不一定会分手,但,他们从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他们也从不羡慕向往爱情,那么,两个人就是简单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色彩,没有斑斓,平淡如水!
有感情基础的,又有一些难以复制的经历的男女,走在一起,那感情一定是牢固到难以附加!
我和景林就属于后者,从一开始相见,到现在结成伉俪,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是那么的让人感觉不可思议!
日子日复一日,我俩总是能找到幸福的闪光点,以至于,我俩慢慢的成长,为彼此付出,为彼此改变!
景林开始学着做饭烧菜,即便火候拿捏不准,味道很差,但依旧是最美的晚餐,景林最大的空闲时间,就是下班回家之后,也就是这个时间,她试着做学晚饭!
我对她也没太大的要求,不管味道如何,只要让我填饱肚子就好!真的再无他求,只因,景林喜欢,她怎么做都行!
时间一去几月,在我的努力下,景琳怀孕了,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景琳怀了我的宝宝,我俩都知道瞒是瞒不住了!
我俩便决定奉子完婚,告知双方父母之后,我们开始着手置办婚礼!日子就定在五一前后!景琳的月份不是很大,还能经得起婚礼的考验,也不至于伤了身体!
这次,我终于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做了爸爸了,名字,我都给想好了,是个女孩的名字,邵景辰,取我俩的姓,良辰美景的辰,岂不妙哉,
为什么要取个女孩的名字呢?因为,我觉得我跟景琳的第一个孩子,一定是个女孩!后来证明,的确是个女孩,唯一遗憾的是,她并没有遗传她妈妈景琳的美貌,而是几乎百分百的随我,是个可爱型的萌女孩……
自从景琳怀孕之后,我便帮她向医院里打好报告,让景琳安心在家养胎,挣不了几个钱不说,在累着身体!
景琳倒是欣然接受,为了我们第一个孩子,她甚至毅然决定辞掉镇医院的工作,她说,孩子小,她要一直陪她长大,所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