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饭的时候,未央一点胃口都没有,李恒知道姐姐心里生气,想法子哄她,一个劲儿的夸饺子好吃,确实好吃。只是他心里也有事,正犯愁不知道要不要和未央说好呢。两个人守着一桌辛苦了未央两个多小时包出来的饺子,都有些食之无味的感觉。
未央觉得自己这样有些影响了李恒的情绪,晚饭后,拉着李恒去给他买衣服。
宋子昂这个小区的附近,有一条街都是服装店,她这两天路过的时候就想着给李恒买几件衣服,等开学的时候穿。虽然李恒不缺衣服,继母也会给他买,但是她和李恒都很不喜欢继母的眼光,所以只要未央在家里,李恒都是直接拿钱,和未央一起去买衣服的。每次未央都会顺便给父亲和继母一人买两件衣服,不便宜也不会很贵。
每次给继母买衣服,未央心里都觉得怪怪的,她总是难过于自己从未给自己的亲生母亲买过衣服。她还没有为她尽过一天孝心,她就走了。这成为了未央这一辈子都无法释怀的遗憾。
李恒兴致不高,未央却在逛街的过程中渐渐放松了心情,看到很多好看的衣服,也会去试试。李恒看未央有这样的兴致,也陪着她。给她挑了好几件裙子,让未央去试,未央只试不买,最后李恒和售货员都有些不耐烦,未央只好买了一件休闲款的牛仔背带裙,李恒气的不行。明明穿上雪纺裙更符合她的气质,偏偏要花更贵的钱买不适合自己的。
“都快三十了,还穿学生装,你可真是的。”李恒故意气未央。
未央果然伸手打他。
“哼,你管我呢,心态年轻。再说了,买了你说的那条裙子,我还得买双鞋搭配,不划算。”
虽然嘴上这样说,未央还是有些犹豫,还是售货员看出未央想要放弃,立刻说了几句好话,未央最终拿下了那条牛仔裙。
一条街,就那么几家店,逛完了已经八点多钟。未央问李恒要不要吃宵夜,李恒摇头说明天想回家,今天早点睡。
未央就顺口问了一嘴今天给家里打电话是不是有什么事。李恒说没有。
未央也没多问,李恒说没有,要么是真的没有,要么就是继母不让说,或者是李恒外婆家的一些事。
宋子昂不知道第几次看手机时间,被周和宁看到就笑他。
“老宋啊,你和我当初一样。是着急回家去见你家的研究生吧。话说她们这样的女孩子,就是原则性太强了。不能迟到,不能说话不算数。哪怕芝麻大点的事,她们也会生气的不行,说什么小事反应实质。你宠着她,无原则的宠着,那就对了,就好了。”
周和宁有些醉了,宋子昂虽然不愿听他说这个,倒也没说别的。放下手机劝他要想开,分手就分手,何必这样。人家姑娘还不行不喜欢你了。
他也是这时候才知道事情的经过。
周和宁的大学生女朋友,他早有耳闻。一直没见过,因为那姑娘总说自己还是学生,不能总是到他们聚会的这种酒吧这类的地方。周和宁觉得那姑娘特纯,想想也是,好女孩谁来酒吧呢。所以他们一次也没见过那姑娘。
两个人交往了大半年,周和宁可谓花费了不少心思。终于那姑娘同意从学校搬出来和他一起住。原因是学校寝室熄灯太早了,她要学习。
两个人住在一起,不发生点什么,除非周和宁有问题。现在可不是崇尚柳下惠的时代了。周和宁和那姑娘在一起之后,对她更好。很简单,周和宁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之前那姑娘从来不肯要周和宁送的贵重的东西,那之后,渐渐不再和周和宁那么生分了。周和宁送她项链戒指,她推脱几次,也收下了。周和宁觉得这姑娘肯接受他的东西,就说明不把他当外人了。
就这样直到这姑娘毕业。就是前两个月的事。这姑娘说毕业要回家一趟,要把学校的东西,往家里倒腾倒腾。周和宁要和她一起回老家去,她不同意,说是回家里和父母说清楚再带他回去。
周和宁比她大五六岁,怕家里人不同意。
周和宁在她回家的这几天,各处看房子,这傻帽已经开始准备买房子结婚了。
可是,就在半个月前,本应该在老家的这姑娘,被周和宁看见在商场里和一个男孩子在买手表,那手表四千多块。
周和宁给过她一张□□,里面有一万多块钱,说是让她回家给亲人买东西用的。他接到短信提示消费的时候,心里就在想,那个男孩子,看起来比她好像小一点,应该是她弟弟吧。
晚上的时候打电话给她,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说还要等一周。周和宁问她给她的钱够不够给家里人买东西的。她说够了,然后说今天给弟弟买了块手表。
周和宁就笑了,虽然她骗自己说她没回来,但是至少买东西这件事没骗她。
可惜好景不长,第二天,她就看见在同一个商场,她和另外的一个老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给她买了条三千多块的裙子。他就想啊,这个应该是她爸爸,年岁那么大了。
虽然心里安慰自己,但怎么会不多想。
有了怀疑,问题就很快暴漏出来了。原来她根本没有回家,那个年轻的“弟弟”是她的男朋友,那个老头是她“干爹”。他呢,她说他就是个二百五。不过是缺钱的时候的兼职。
她这样坦荡荡的承认了,他反而不信。每天追着她,问她是不是有苦衷,被她一次次嘲笑。他说他准备买房子了,写她名字,她就笑,说他买的房子才几个钱。他红着脸说,我是你的第一个男人,应该对你负责。她笑的更欢,说他真是个傻子,那么容易的造假,你都能信。
就这样两个人不欢而散。
周和宁是真的对那姑娘上心了,生气归生气。还是放不下,找了人家两次,两次都被人骂回来。这才不去找人家了。
这件事大家没少骂他,说他没骨气,他也不解释,只说你们是没遇见真喜欢的人,遇见了,就能理解了。
这次是周和宁又去找人家,结果人家说在民政局排队领证呢。他不信,跑去民政局,果然,她和那个比他小的男孩子,一脸笑容的从民政局出来了。他没去打扰,想着如果她结婚了,他出现,反而不好。那个男孩子要是因此对她不好怎么办。
大家都骂他傻,他想,这辈子他也就傻这一次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家里老妈还等着他带女朋友回家呢,他一拖再拖,还说她回老家了,回来了就带她去见她。现在终于死心了。只是还是难过。
他打电话把几个朋友都叫上。哥们最后一次为她喝酒,你们来陪我喝两杯吧。
宋子昂有些心疼周和宁,他们这些人中,周和宁最大,人也最温柔体贴。就是胖的很,不是很英俊,但确实是个难得的好人。
“老周,你这就是前车之鉴。要我说,那些自诩高学历的女生,没几个好的。你的那个姑娘在我看来和找小白脸的鸡没啥区别。”
说这话的是滨城有名的夜总会的老总的儿子秦小飞,家里排行老二,圈里的人都叫他一声秦二少的。这滨城里姓秦的有钱人不少,被叫秦二少的就有三四个。秦小飞最讨厌别人叫他秦二少,但也不会当面给谁脸色看。一些和他玩的比较好的朋友,偶尔叫他一句秦二少,也只当做玩笑罢了。
秦小飞向来说话直接,是这群人里最能玩的人。和他的家庭环境有关系,从小就见惯了各种声色犬马,没见过几个有真情真意的。
秦小飞这样说,也是为了周和宁,周和宁口口声声说要放下,但毕竟说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听秦小飞这样说,要是以前肯定跟他急,现在虽然生气,也只是给秦小飞倒了一杯酒,端起来递给他。
“小飞,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请你不要那样说她。她好,说明她放下我是正确的选择,我也会安心一点。她不好,我也不可能再回头了。我周和宁喜欢的人,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样子,作为我的朋友,我希望你给她足够的尊重。”周和宁说完这一番话,一口干了整杯酒。
秦小飞对周和宁的话,心里厌烦的要命,犹豫了一下,也干了。
只是,他暂时放过了周和宁,直接冲着宋子昂来了。
“我说宋子昂,你可是咱们圈里最有实力的一个。看着没,老周是什么下场,回头看好了你家那位大学老师。不过,你的那位,我见过,也听说过。目前看,还是个挺正经的人,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装的。”
宋子昂盯着秦小飞,一言不发,看他脸色,冷的吓人。秦小飞只是嘻嘻的笑,丝毫不被宋子昂周身的冷气压所影响。
罗金汉看不下去了,伸腿就踢了秦小飞一下子。
“你胡说什么呢。”
“哼,我说这些也不过是提个醒,我说宋子昂……”
宋子昂没等他把话说完,手中的杯子直接照着秦小飞的脑袋就去了。吓得周围的人一把拉开秦小飞,罗金汉一下子将宋子昂拦在身后。
“怎么着,宋子昂,我这是为你好,一个女人而已,你这也太没意思了吧。跟我动手?”
“秦小飞,我告诉你。我宋子昂的人,你说不得。”宋子昂推开罗金汉,盯着秦小飞,一字一句的说着。
秦小飞不怒反笑了。
“宋子昂,咱们这圈人,我最佩服的就是你。所以我也愿意忍着你。但是别说我没提醒你,前几天来滨城投资项目的那位,你知道为什么给科大投资吗?汉语言文学研究实验室,这种东西,你觉得有什么投资价值吗?人家说当年喜欢的姑娘就喜欢研究汉语言文学。你知道吗?他喜欢的姑娘叫李未央,也是XX大学的,英语系的系花。”秦小飞阴阳怪气的说着,眼睛盯着宋子昂,好像就等着他发火似的。
边上不停的有人劝秦小飞别说了,这种没影的事,何必说来让人添堵呢。秦小飞伸手过来拍宋子昂肩膀。
“不是老弟我看不起你,那个项镶,跟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这件事真假我不知道,我也就是给你提个醒。还有前几天,科大英语系办公室的事……我不说,你也知道的差不多了吧。”
宋子昂觉得自己脑子一直在嗡嗡的响,他伸手去拉秦小飞的衣领,被罗金汉拦住了,一条受伤的腿,不能用力,此刻他深深觉得自己无能。
秦小飞说完就跟没事人一样,和别人说起了自己新认识的一个女高中毕业生,多么可爱甜美,和他在一块,牵一下手都脸红半天。可谁能想到在床上那如狼似虎的尽头,能让人疯掉。
宋子昂忽然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再和这样一群人为伍了。他们的世界里,除了喝酒吃肉玩女人还有什么呢?
回头看了眼正趴在桌子上用手指转杯子玩的周和宁,向他走过去。
“老周,我回去了。就这事,我挺敬佩你。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就该是你这样的。但是,男子汉拿得起放得下。你值得更好的。”
周和宁看着宋子昂,笑着摇摇头。
“是的,我也想明白了。她怕是知道自己配不上我吧。行了,你回去吧。小飞这是不知道又有什么不痛快的事了,戒酒撒风呢。别在乎他说的那些,他前段时间搞大了人家肚子,被他家老爷子给关了俩月禁闭,刚出来没几天,之前追在他屁股后面的那丫头,又出国了。他这是失去了才知道是好的。别管他。”
宋子昂笑笑,没说话。看了眼围在秦小飞身边,和他说笑着的几个人。冲着罗金汉一笑,摇摇手示意他不用跟着出来了。
最近罗金汉也跟着管理他老爸公司的业务了,有不少单子都是从秦小飞这里出来的。他和秦小飞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酒肉朋友那么简单了。他也学会了看脸色,巴结人。这一群人,从来都是利益为先。
有时间和这种人喝酒,不如回去陪陪未央。今天这一行,不值,却也值了。至少他更加明确自己以后的路,也知道自己以后会很艰难。但是他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