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视角,那是陈欣乐写给魏康雄的信:
亲爱的康康:
你好!相信你已知道陈欣是谁了!我只是很诧异你真得就这样把陈欣乐给忘了,名字这么好的提示你既然都没有防备?说句实话,我真得是好伤也好恨啊!
好抱歉我对你也做了让你伤心难过的事。你如果真要怨,可以怨我,也可以怨我们的孽缘。说句实话,如果当初我没有打错手机,打到你的电话,那该有多好啊!也许你早已跟你最爱的蒲公英在一起了。再说句实话,如果当初我意志够坚强,在你已死为威胁,证明你对我的爱的时候,我就能快刀斩乱麻,那么情形也许又不一样了;再有那个时候,当我深知你一直都忘不了蒲公英,就连说梦话你的嘴里都只有小英的时候,我也应该要狠下心来跟你说分手……可是我没有,我不敢也不愿,我强求着将你留在身边,欺骗我自己的同时也欺骗着你,我一直坚信你是爱我的,结果也让你与我的恋情一拖再拖。
是我!埋葬了自己的青春。是我,不明事理。你终究是会长大的,也终究是不会选择我的。什么年龄,家室,学历,工作,那些全都是身外之物,以你那过去远大的志向来看,你根本就不在意我有没有这些东西。你只是不爱我了,没了新鲜感,又或者是我自己脾气越来越暴躁了,万事都觉得理所应当了。所以你也厌倦了,烦闷了,讨厌了,最后是恨我了……
康康,对不起啊!乐乐做了太多对不起你的事。请原谅我,我所做的一切都只因为我的欲望而燃起的嫉妒的火苗。我真得很爱你,很爱你……但今后我也只是在过去爱着你。上天以对你我最出最好的惩戒,我失去了当母亲的权利,而你既然失去人最基本的自由,也死去了去爱人的权利。我们俩人都是罪人啊!罪人!
如今,我也离开了你与我共同生活过的城市。对于你我来说,这个城市所发生的一切都太沉重,太疯狂了……我们应该适合山清水秀的地方,在那里有花,有草,没有尘世的浮夸,没有时间的搅扰,一切都过得自由自在,不受拘束。可惜,我们还能再拥有这些梦想的权利吗?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错过了就不在了……
是啊!不再了,不在了。但我还是希望你能用你的真心,为我们那没出世的孩子,还有你曾爱过的女人忏悔,愿来生来世,你与我的姻缘能够不再如此造孽,而是昔得我们这些得来不易的缘份。
珍重了!康康!曾爱过你的乐乐
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