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送给你。”望着主席拿出来的咪兔笔袋,蒲公英倒是十分开心。可爱的女人都喜欢萌的东西,似乎这是一个常理。男人如果想取悦女人,拿个公认的可爱东西来便是。
只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主席望着眼前人那喜欢的样子,似乎下意识地大胆为下一目的做准备。他其实只是想一个尝试,想发泄四年来青春荷尔蒙所压抑的情感。他是一位王子,但不是圣人,说白了他也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他早已注意小英许久了,可是正因小英的好强,他与她总是隔了很长的界限。
小英总是不在乎自己的穿着是是否太过暴露,她只是觉得什么样是美就怎么样搭配。热裤与T恤是她的最爱,也因此她常裸露着长腿与光滑的胳膊,正是这样才让更多的男人注意。尤其是小英那紧身的T恤,似乎成了最贴近她肌肤的防护罩,可由于太过紧致,内部的胸形纹路就显得格外耀眼,这会给男人们的视觉带来强大的冲击。
学生会主席是个男人,他总是压抑住自己内中那最后一道杠杆,好让自己在保持理智之下不要显得太过粗鲁,否则会把他心中可爱的小兔子吓跑的。可是今晚的他,似乎再也等不及了。因为过几天,他就要跟眼前这只小兔子说再见了。他发誓今夜一定要与她在一起。只完成他毕生所愿——触碰她一次,哪怕只是紧紧地拥抱一下也好。
他只是想这么做。他想感触那种柔软的肌肤,他觉得自己快按捺不住了。于是他大胆提出了这个要求,他甚至不在乎眼下的小兔子会有什么惊讶的表情,至少他有征求于她,虽然他的问题是那么地不雅,但是他还是绅士般地询问了她:
“你可以让我抱你一下吗?原谅我,我只是在中大太久没有认真同女生在一起,我没有时间谈恋爱,没有时间接触过女孩子,而你……却像天边的女神这般降临到我的周围,我真得好喜欢你。我希望在我离开学校前,我能够拥抱你,哪怕只是一下,一下下就好。我只是希望别在我的青春中留下这道遗憾。所以,我希望你答应我这份请求。”
小英听着学生会主席那认真的渴求,她竟然会觉得眼前的男人,就像是往日站在主席台前那样背颂一份他的秘书写下逐字稿,她的感觉是那般的不真实,但眼下他说起话来结结巴巴巴,又觉得好像是那么真的。
可是……为何是我?他有这么多女生喜欢着的,随便找一个女生便是,又何苦为何是我?
小英无奈摇了摇头:“对不起……主席。你还是找别人吧。我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而且你也很崇拜我,我们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我只是想轻轻拥抱你一下,触碰你一下,这难道不行吗?”
“呃……也许别的人真得都可以。但是……我还是不行。没有原因。”
小英的心底其实还是有一点彷徨的。先不光说眼前的男人是如此帅气,单是男人那央求的卖萌眼神就足矣令她心软。她也曾是各大院所宅男心中的梦中女神,她也见识过无数男人。只不过今天来到自己面前的,是一直与她朝夕相处的学生会主席。他曾是那么用功、那么认真、那么严肃。小英竟然不想将温柔主席与严格的主席套圈到一起。尤其是他也会对自己撒娇的样子,那一米八的个子,那一脸精干的表情,那获得无数奖章,在学校与社会游走的精英分子,竟然也会有像个男孩的一天!
蒲公英,想都不敢想。
她不敢再望向主席,她深怕再看见那可怜巴巴的眼睛,她怕自己树立已久的城墙会瞬间崩塌。她甚至都可以联想,如果主席将才自己拥抱在怀里,她可能会深深地陶醉在这样的漩涡中,享受这份柔情与甜蜜,甚至带点吸吮与星星的点缀,最后失去自我,摇荡在一望无际的海洋里,只盼对方能带走自己找到方向。
小英知道主席对自己的感情不是爱。那只是渴望被爱抚的感觉。
“一个笔袋就想献上自己吗?”原来自己只值这么一只咪兔笔袋?蒲公英给自己定下了价,这样,她就有勇气继续拒绝学生会主席了。
“真得不行?”主席最后还是以恳求的口气央求。
小英努力的摇摇头。“不行……”
“那好吧!原来小英是众多女生中,唯一不喜欢我的那一位。”
“……”
告别主席,虽然主席最后那失落的表情令她有一丝动容,但她知道往后要与主席再见上一面,那是不太可能了。
人生悲观几何时?为情欲急不可攀。
其实任何男人的本质都是在为满足自己私欲做准备的,蒲公英一直这样坚信。“主席,你嘴上虽然说喜欢我,但你连那一点点爱的温情都没有。”可惜了……这么好的男人。
回到宿舍的蒲公英,一手就把那兔子笔袋扔到舍友手里。舍友倒是满喜欢似的,一个劲地夸奖个不停:
“这么可爱的兔子,你不要呀?这又是哪个男人送你的?”她一脸露出羡慕的表情,真希望自己也能长得像蒲公英那样出众。
“我不要了!这个笔袋是那个学生会主席送的。说是作为离别礼。可惜我本来就对主席没什么兴趣。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
“什么?竟然是那位男神送的?你怎么可以不要呢?天呀!蒲公英,你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老实说,我真得很羡慕你,而且是羡慕得要死。”
言罢,舍友拿起那只兔笔袋,愉快地将自己的小猫笔,还是小狗橡皮全塞进里面。嘴里哼着满是对主席浓浓喜爱的歌,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这位可爱的小美人,她最钟爱的对象也一直是学生会主席,自己一直都在扮演情敌一样的人物。想来,她就忍不住地叹了口气。
蒲公英无聊地拿起了她的手机,由于手机的震动声,令她在失望之余打醒了精神。她轻轻地瞄了一眼,原来又是那一帮信科和尚们的呼唤,这些家伙倒挺会找时间的。
“喂!什么事?”蒲公英对着电话大声呼叫。
“小妹,出来吃烧烤呀!哥那一堆的朋友想见我可爱的小妹呢!”
打电话来的叫老钟,她给他取名就是钟,比闹钟还响铃。老钟并不坏,为朋友能两助插刀,为姐妹那是再所不迟。他的眼神总是炙热般地打转,他的口气有着超浓的东北男子腔,有一种纯纯的爷们味道。蒲公英很喜欢同他在一起,因为那一股纯爷们叫嚣总是让她捧腹大笑。并且对于傻傻的老钟,把儿女情场套在他身上简直是牛头对不了马嘴。在蒲公英心里,全天下最丑的男人都泡到老婆,也轮不到老钟。因为老钟实在是太纯了。
老钟的脑袋装进了世界上最全的笑话故事,按照他原先的目标,他要用尽全部的笑话去泡他心仪的女孩子,可惜两年快过去了也没见着一个。
“今天是什么风,你那一帮哥们怎么都那么有空!大晚上的,谁请客呀!”如果是AA制的,蒲公英可不会出席,那是在玷污她的魅力值,除非她是跟一般女生一起吃饭。
“哎呀,我兄弟魏康雄过生日呀!而且今天他要带神秘人物出现哦!”
“魏康雄?!”听上去蒲公英是有一点吃惊。这是一个在她生命中留下过足迹的男人。
“神秘人物?男的还是女的?”蒲公英试探地问。以老钟那藏不住秘密的性子,他很容易就能向她全盘道出,尤其主角还是魏康雄。
“小雄说是秘密呀。哎呀,我不能告诉你啦!”
“老钟,我跟你的交情这么深了。你不告诉我,我就不去了。本来还想看看有没有妹子一起拉过去给大伙认识!”
“啊!小英呀!怎么可以这样欺负纯爷哥呀!哥会难过的呀!别这样,不然我告诉你是个女的,你就别跟我斗气了行不!把漂亮MM带来看看!”
“哦!原来是女的呀!哈。我猜对了!漂亮MM先帮你预留着。有机会的啦老钟!那晚上哪见呀,不然你骑车来接我?”
老钟听完知道自己又上当了。他总是无辜地栽在蒲公英的心里。没办法,英雄难过美人关,他总是标榜自己是英雄,小英是美女。
“六点吧,我去接你。找不到MM,小妹你就委屈点陪我啦!”
“好!我委屈点陪你!”
旁观者容易误会他们俩人的意思,其实这两人是比朋友还纯的两个个体。偶尔吃吃饭,偶尔出去玩,偶尔抬杠聊着哪个漂亮MM。对于蒲公英来说,老钟虽然不是名义上的情人,但可谓是名义上的蓝颜知己。为了区分两人的关系,他们则以哥妹相称。
有时,蒲公英觉得自己很幸福。至少在没有男人陪伴的日子,还有老钟会像个老伴默默地陪伴在他身边,教导她如何做个好女人,如何学会照顾自己。如果没有他的存在,她也许早就在夜吧沦陷了……
“谢谢你,老钟……”
“傻瓜。谢什么?我可是你的闺密。括号,男闺密!”
“是。谢谢你,男闺密。”
那一夜,中正大学的风吹得特别舒服。大概是入秋了。一名老露着白牙的萌系男孩,骑着单车载着一位校园女神,就这样游荡在大学的某个角落……
幸福,总是像单车划过的曲线,若即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