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功夫,黑衣人就来到了窄道下方,过了长枪阵之后,黑衣人站起身来打个手势,其他人立马会意,从一旁拿来纸笔。黑衣人运笔如风,将自己耳中听到的对话一五一十地写了下来。不过半柱香的工夫,整整一大张纸就写满了,另一名黑衣人伸手接过,先前来的那位又矮身爬回窄道之中。接过纸张的人也不迟疑,快步往里走去,不一会儿,这张纸就递到了李川星等一干老臣的手中。
“陛下也忒鲁莽!”看完了之上的文字,李川星皱了皱眉,“默尔西天天上奏说九州之内风调雨顺,现在突然出现叛军本身就很可疑。陛下直接就叫他出兵讨伐,叛军的事情问都不问,也难怪默尔西起疑了!”
“也幸亏是陛下如此举止。”旁边一个老臣接口道,“无论怎么说,身在深宫耳目闭塞的陛下能知道叛军都很可疑,倒不如轻描淡写一些,让默尔西怀疑到仆从们的头上。”在老奸巨猾的默尔西面前,吴尚秋的幼稚成了他最好的武器。比起合乎情理的斥责和命令,吴尚秋漏洞百出的旨意反而更能迷惑默尔西。
“也是……”李川星微微颔首,就在这时,又一名黑衣人快步走来,将手中白纸呈上。李川星接过来看了看,说道:“陛下说他被新送来的仆人和宫女们缠住,今天怕是来不了了。”
“果然盯得更紧了啊……”李爱卿在旁边揉着额头,很伤脑筋的模样,“可恶,要不是木板翻不上去,直接叫哑卫们上去把默尔西剁了多好,唉……”
话是这么说,但在座的各位老臣都知道这不过是个幻想罢了。在他们被先皇救到这个地方来之前,他们本来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后来被救到这里后,他们才了解到了解到,当初威烈大帝吴起迁都到这里之后,就暗中斥巨资打造了这样一个地宫,并且豢养了一群忠心耿耿的侍卫,用药哑掉了他们的嗓子之后,让他们潜伏在臣子们的床下,监听着每一位臣子的动向。但也是为了防止有人发现这个地宫,所以除去皇帝经常去的几个场所之外,其他的臣子床下的地板是不能翻过来的,所以就算是大臣们想要由地道暗算默尔西,也只能是想想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暗杀什么的办不到,但这个地宫还是为一代又一代的皇帝提供了不少的安全感。为了保持地宫存在的意义,吴起以“保护龙脉”为由,禁止一切臣子以一切理由在长安皇城中建设新房。也正因为如此,一次又一次的阴谋被扼杀在了摇篮里,直到上一任皇帝——也就是吴尚秋的父亲。这位皇帝是一位极其正派的人,据他留给老臣们的信中所说,地宫的秘密是一代又一代传下去的。而当他知道地宫的存在及作用时,他的反应是:“斥之为帝王心术,甚为不齿,以为有悖于圣人伦常。”所以他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此生不入地宫一步”。但他虽然有着莫名其妙的自信,但毕竟不是傻子,没有顺手废除地宫,不然老臣们估计连躲都没地方躲了。
但即便如此,先皇还是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谁也没料到,刚刚放弃地宫的他就正好碰见了狼子野心的默尔西,结果,高喊着“圣人伦常”的先皇被一棍子打翻,还戴上了一顶“教皇”的高帽,怎么看都像是一种讽刺。也难怪他在信的结尾几乎以歇斯底里的语气写到:“朕之所为,无愧于天地!朕治国行圣人之道,尊伦常纪纲,为何落得如此境地?为何??”
“唉……”说到地宫,所有老臣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先皇。怎么说呢,他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皇帝,好人是很难做成好皇帝的,这大概也是一种悲哀吧。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天地间的暑气已经消失殆尽,阵阵吹来的风中,已经充满了萧瑟的味道,不知不觉,已是十月。
九阳山上的草木已经微微显出一点枯黄的颜色,有时一阵劲风吹来,某些长得不那么牢靠的树叶便下雨一般挥洒下来,在秋日的阳光下煞是好看。
当然,好看的前提是你得站在远处,裹着棉衣,喝着烧酒,这种情况下你会觉得人生非常惬意,恨不得让时间定格在这一刻。如果你正站在这些树下面,穿着单薄的衣衫站桩,你可能就不会觉得惬意,相反,你会恨不得把树砍个稀烂,让它再也不会把叶子纷纷扬扬地洒到你的头上。
举个例子,现在的陆云峰就十分惬意,而旁边的罗少卿就不那么惬意了。
“好!时间到了!收!”随着陆云峰的一句“收”,罗少卿全身一软,直接摊倒在了地上。
“师傅!”罗少卿朝着旁边的陆云峰叫道,“快把棉袄给我!我快冻死啦!”
旁边的陆云峰义正词严:“徒儿!为师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咱们练武之人讲究的就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这么一点点小小的寒冷都抵抗不住,怎么能成为一代大师呢?”
“你少给我扯淡!”罗少卿都给气乐了,“说这么热闹你怎么不把棉袄脱下来呢?”
“为师是要告诉你,只有成为了为师这样的大侠之后,你才能享受着在冰天雪地里穿着棉衣喝烧酒的幸福。”陆云峰一脸严肃,给人一种“我真的在说正经事”的错觉。
罗少卿无话可说了,在一个人打定主意不要脸的时候,你是没法和他交流的。
算起来时间也是真快,转眼间罗少卿已经拜在陆云峰门下两个多月。本来以为所谓练武就是给你一本刀法剑谱什么的先照着练,练完了再练下一本,结果陆云峰立马就泼过来一盆冷水——先练桩功!所谓桩功就像是扎马步一样,一站就是三两个时辰,据说是对身体怎么怎么好,罗少卿也没听懂只能照着瞎练。现在练了两个多月,他才终于找到一点感觉,每次站完桩也不会像之前一样那么累了。
另外,在遇到陆云峰之前,罗少卿一直以为这种游历江湖的人物都是那种风姿绰约,白衣胜雪的潇洒形象。等见到陆云峰之后,罗少卿先前的想象可以说是完全崩塌了。裹着臃肿的棉衣喝烧酒这种粗鄙的形象先放到一边不谈,关键是号称“一道断水”,追着九阳山满山异兽打的陆云峰居然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偷鸡!按道理说陆云峰轻易就能搞定一头异兽,到市场上随便卖一卖肯定是吃穿都不缺,但是这人手里拿着那么多钱居然还是要偷偷摸进一些富户的院子偷鸡来吃。据他说这是为了锻炼耐心,恒心和观察力,所以还要带上罗少卿。每当跟在陆云峰屁股后面偷鸡的时候,罗少卿总觉得自己可能拜了个假师父:无论怎么想,师傅要么是那种和蔼可亲博文广识的白发老者;要么是不苟言笑,严厉苛刻的中年壮汉。这俩形象哪个都和偷鸡没半毛钱关系,但问题是自己这个师父就是这种人,不仅偷鸡,平时也没个师父样。好几次他们被人家的守卫或是看家狗发现了,陆云峰都是很没义气地撒腿就跑,几个腾跃就消失在了视线中,留下罗少卿一个人被人揍得哭爹喊娘。等到罗少卿鼻青脸肿地回来了,这孙子又嬉皮笑脸地说:“徒儿这下是不是知道轻功的重要性了?”气得罗少卿好几次都要和他动手。本来罗少卿还是很尊重陆云峰的,结果这么三番五次的一闹腾他也就死了心。师徒俩个常常就和泼皮无赖一样在风景如画的九阳山上拌嘴,也算是一道别致的风景……
虽然陆云峰有时候不太靠谱,但教起功夫来还真是一丝不苟,该做到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罗少卿练了这两个月,能清晰地感觉到整个人比之前壮实了不少,就拿砍柴来说,两个月前他砍完一天的柴要累个臭死,现在他砍柴虽然也很吃力,但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半天缓不过来了。
唯一让罗少卿感到奇怪的是,陆云峰分明是刀法的行家,却执意要教罗少卿剑法,对于这件事,陆云峰的解释是:罗少卿的筋骨不适合练刀,倒是使剑的好材料,虽然他刀法造诣颇高,但是也不能因此败坏了一株好苗子,所以只能先教他剑术。
至于陆云峰为什么总在山间晃悠,罗少卿问过几次,得到的回答就是一句简单的“找某样东西”,再问下去陆云峰就不搭理他了。几次下来,罗少卿也就懒得问了,安心练自己的功。
当然,练功归练功。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罗少卿都会闭上眼睛,将那天的所有场景一幕幕的在脑海里过一遍。刀的确应该放在刀鞘中,但是刀鞘中的刀也是会钝的,为了保证它出鞘就能见血,必须要按时打磨。那些仇恨,罗少卿只是放下了,而不是忘记了。他不能不放下,因为背负着它们让他无法前进;但他不能忘记,因为血债,必须用鲜血来偿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