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两人就吃饱喝足了,秦峰给队里打包了几份准备带回去。冷漠这一看,翻了个白眼,他问:
“你都有打算打包带回去,你还叫我出来干啥?”
“来接我回去。”
冷漠无语。
渐渐地,案件开始有了一些眉目。死者的身份确认了,就是失踪的梦菲。接下来就是从死者生前的人际关系开始查起。
“梦菲,二十四岁,南关市人。死者生前在京城市惠民超市做收银员。死者的同事说,失踪前,梦菲并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还是正常地上下班。但是在六月十号那天,她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连续两三天没有去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小李把幻灯片换到下一页,继续说:“梦菲的同事介绍说,她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工作努力,跟同事们私下也很融洽。而且同事还说了一点,梦菲的胆子不大,基本不跟别人争吵。所以也没听说她得罪过任何人,也没有感情上、经济上的纠纷。”
冷漠听完皱了皱眉头,像这样一个简单善良的少女,到底因为什么会遭此横祸,谁会那么狠心地将她残忍杀害呢?他问:
“生前的通话记录查看了吗?”
小李说:“查了,没有任何可疑的陌生号码。”
秦峰让小李把投影仪关掉,他拿起笔走到黑板前,说:
“结合我们之前调查梦菲出租屋的情况,我们已经排除了入室作案的可能;除了死者随身携带的物品失踪外,并无其他财务丢失,所以不排除其半路上遭遇抢劫后被杀害的可能。”
“但如果这样的假设成立的话,那么先前的推论就完全作废了。”冷漠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如果只是简单的抢劫杀人,那么凶手又何必费劲去分尸呢?如果是为了方便抛尸,又何必引起警方的注意呢?要使抢劫杀人的假设成立,继而推翻之前凶手故意杀人而公然挑战警方的假设,关键在于报警人的身份。但那个报警电话实在是疑点重重,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那个电话与凶手有关系,但所有的疑点和现有的线索都把矛头指向那个神秘的报警人。
“我说了不排除有抢劫杀人的可能,但先前的推论也没错。双管齐下,小李,你去查一下有抢劫前科的最近一年内出狱的人,重点是本地人;冷漠,你到我办公室一下。其他人都去忙吧。”
“你有什么看法?”
冷漠的破案能力虽然没有秦峰强,但总是能在关键的时候给秦峰提出关键性的建议。
“我觉得抢劫杀人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个杀人过程太过繁琐,还不如直接埋了省事。”冷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秦峰点头表示同意他的看法,他也提出:
“我认同你的看法,但我们总不能一棵树上吊死。要让我们之前的假设成立,还缺少太多证据来佐证我们的想法。既然存在财物丢失,那么也应该不放弃这一方面的追查方向。至少,我们可以通过丢失的财物找到第一现场。”
“那你接下来做何打算。”冷漠知道接下来的路很难走,但他们毫无选择,这就是他们警察的使命。
“等。”
“等?”冷漠不解。
秦峰相信自己的直觉,凶手会再次抛尸,而且,还会通知警察去收尸。
“对。等,等凶手通知我们去收尸。”
冷漠恍然大悟,但他不解:“既然你知道凶手会来通知我们去收尸,那你为什么还要安排小李去往抢劫杀人的方向上查呢?”
“因为我们的老师说过,不要放弃任何一个有可能破案的侦查方向。”
“你还真是好学生啊!”冷漠哑然失笑。
正当冷漠要离开秦峰办公室的时候,有一个警员把一封信拿给秦峰。
“秦队长,这里有封奇怪的信。是给你的。”
冷漠一听到“奇怪的信”的时候,他隐隐觉得,是凶手通知去收尸了。
信的奇怪之处在于信封上没有收信人地址,却写着秦峰收。寄信人的地址是京城市公安局的地址。因为没有收信地址,所以邮局把信件退回寄信地址。这样一来,就无法追查信件的来源了。
信的内容只有简单的两句话:游戏开始了。南海路111号大楼。
听完信里的内容,冷漠觉得后背发凉。这他妈到底是人是鬼,居然把杀人分尸当做游戏。
十分钟后,数十名荷枪实弹的警察把111号大楼团团围住。虽然说是大楼,但却是一座荒废了十几年的老建筑。大楼周围长满了野草,建筑物的墙壁已经发黑,大部分窗户的玻璃已经脱落……
“A组留下接应;B、C两组交替掩护前进,记住,尽量抓活的!”秦峰部署完,就带人冲进大楼。但楼里已然没有人了。在确认安全后,大家迅速开展搜寻工作。
秦峰离开大楼,靠在车上思考着什么。凶手虽然通知警方这里有尸体,但他肯定不会把尸体留在楼里,因为这样没办法体现出他认为自己的聪明。那会在哪里呢?
秦峰点起一支香烟,仔细地观察这大楼,很快他就发现大楼有异样。
大楼有七层,每一层的窗户都不同程度的损坏,但在四楼的一个窗户却与其他窗户不同,似乎被新鲜的油漆刷过。秦峰马上爬上四楼,朝那个窗户走去。
四楼和其他楼层一样,到处散落这掉落的从外面飘进来的树叶和流浪人员丢弃的垃圾,难闻的气味从踏上四楼楼梯时就扑面而来。秦峰快速走向那个窗户,但什么也没有。
凶手到底在告诉秦峰什么呢?站在窗口的秦峰盯着对面楼层看,似乎那里就是凶手给他指明的方向。正当秦峰以为没有什么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对面四楼的屋子里有什么从从窗口飘过。秦峰不敢犹豫,立马冲到对面的四楼,也不顾有没有危险。
当秦峰撞开那扇门后,眼前的景象让他不寒而栗。一个人头被拴着吊在窗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