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他的小宠(1 / 1)

晚上,前脚刚踏进到自已的房间,甘宛就迫不及待把脚上的高跟鞋蹬掉,身上的礼服脱开,然后就裸着身子,赤着脚,拿起手机拨打楼下的电话,

“陈嫂,煮一个面端上来给我。”

这也是她讨厌参加宴会的其中一个原因,整晚都要端着一杯酒与其他人周旋,一个晚上都没能吃多少东西,肚子自然就饿了。

“好,甘小姐。”陈嫂笑呵呵地在电话里应她一句:“不要葱末,是吗?”

“嗯。”甘宛打开浴池的水掣,温暖透明的水“哗啦啦”地流出来:“二十分钟后端到书房给我,我先泡一个澡。”

“甘小姐,”陈嫂语气里带着轻微的责备:“饿着肚子泡澡不好。”

“哎,我知道了,”甘宛侧着头用脖子挟着手机说话,两只手忙着调试泡澡用到的精油:“我也不泡太久,就泡一会儿,身上都是酒味,不洗一下难受。”

“好吧,”陈嫂在放下电话前还不忘叮嘱多一句:“我十五分钟后就端上去给你,你快点出来啊。”

“行。”

真舒服!

甘宛把手机放在一边,半躺进浴缸里,闭着眼睛吁出忙了整天的一口闷气,享受着这难得放松一刻。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手机铃声响起,甘宛闭着眼睛伸长手指准确地把手机捞到手心,然后手指轻轻滑过荧屏,放在耳边,

“hello,我是甘宛。”

她现在全副身心都沉浸在泡澡的惬意里面,身心舒畅的情况下,说话的语气自然而然就比平时更要温软柔润,尾声拖得更要长一点儿,透过话筒,带着丝丝点点的慵懒娇憨之意。

手机那头停顿了几秒钟的时间,然后一把在甘宛意料之外又在预计之中的清冷低沉男性嗓音通过无线电,跨过半个地球,传入到她的耳朵里。

“嗯?看来没有我在你身边,你这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啊。”

声音的主人虽然是隔着半个地球,但听在甘宛耳朵里,就像是被那男人贴着吹了一口气,整个耳朵都酥~麻起来。

“咳咳…”

甘宛连忙坐正身子,睁开眼睛,就看到手机屏幕上正显示着“商怀诤”那三个字,愣了一瞬,才清了清喉咙开口解释:“我刚刚从宴会上回来。”

“嗯,”电话另一头的商怀诤看着笔记本里面那个身穿长裙的女人,目光停在她的脖子上,看了一会,再开口的声音已经略显不悦:“为什么没有戴我给你的钻饰?”

甘宛静了几分钟,将自已的身子往浴池里沉了沉,不打算回答他。

商怀诤也没有追问,沉默地拿着手机放在自已耳边,静静地等待着她的回答,一时间,听筒两边只能听到两人轻微的呼吸声。

两人静了十分钟,甘宛抬起手揉了揉自已的眉心。

原本想让他自已等得没耐性时,自动挂断电话的,但听到他的呼吸声如此固执地跟随着自已的呼吸,知道他是得不到答案不罢休的了。

况且,两人从小到大,比耐性输的都会是她。

甘宛不由得又把身子下沉了几寸,直到浴池里的水都快没入了自已的嘴巴时,才仗着他现在在地球的另一端,不在自已身边,喉咙里模糊不清地吐出一句话。

“我不喜欢。”

手机那头的商怀诤挑挑眉头,正要说话,倏地话筒里传过来另一把声音——女人的声音。

“怀诤,原来你在这里啊?剧场要开始了,我们进去吧。”

顾漫看着他放在耳边的手机,走上前亲密地抱着他的手臂:“找你好久了呢,在和谁通电话啊?”

商怀诤看看还在显示通话中的手机屏幕,淡淡一笑,一个字一个字,字正腔圆地从他的薄唇说出来:“我的小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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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宠?

甘宛把整个人都沉入到水中,嘴里咕噜咕噜地往上冒着气泡。

说漏了一个字吧?

全名应该是他的小宠物。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块荒凉的地方,而在甘宛这里,整颗心,整个人都是荒凉的。

从她堕入地狱那一刻起,那些代表着浪漫、梦幻、幸福的东西就都再也与她无关。

她还记得,他们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她自已有多狼狈难看!

又脏又臭,像个小乞丐一样。

因为那个怀胎十月,生了她,却又在最后抛弃了她的女人。

十岁那年,她就甘愿站在了这个男人的身后,甘愿为着他默默付出自已的一切。

跟了他十六年,甚至在爬上他的床后,她都从未有过逃离的念头。

不,这样说不对。

应该这样说,跟了他十六年,就算经历着多么艰难屈辱的时刻,甚至在她有幸爬上他的床后,她都从未敢有过逃离的念头。

即使在她学成归来完全有能力过上自已想要的生活后,即使在他曾开口说过要放她走时,她都不敢有离开的念头。

八岁成为孤儿,父亲据说是不知道来历的男人,从未出现过一次在她的面前。

一直被母亲这边的亲戚当做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直到遇见了商怀诤。

那日……

甘宛往水面吐出的气泡更多,也更快,每次回忆起那段不堪的童年,总会让她的神经绷得发紧。

那日,小甘宛又在舅舅那里挨了打,一个人趴在车库旁边的储物房外面。

身上又饿又痛,十岁的小女孩有时会连下人端来喂狗的狗粮都悄悄偷来吃了。

当她正准备把偷偷拿过来的狗粮塞进嘴里时,一把嫌恶的声音倏然就在她身边不远处响起:“你不知道脏的吗?”

十岁的小女孩抬眼望去,就见到一个眉目俊朗的少年站在不远处,双手抱着前胸,蹙着眉头目光嫌恶地看着她手中的狗粮。

小甘宛认得他,每次他随他父母来这里时,舅舅一家都会对着他们点头哈腰的,殷勤到不得了。

知道他是舅舅的贵客,小甘宛不敢随便开口,怕惹怒了他,舅舅又会对自已一顿打。

她默默地抹掉眼底的泪痕,她当然知道脏,可是比起一天一夜的饿肚子,这点脏算得了什么?

十岁的她,已经尝够了挨饿的滋味。

捧起狗粮蹒跚着正要离去,倏地一股大力冲上来,把她手中的狗粮狠狠地撞跌到地面。

“都说脏了,你还要!你是乞丐吗?!”少年皱着眉头,冷冷地朝她说,见她没有反应,只敢怯怯地抬起眼泪汪汪的大眼一会儿瞅瞅自已,一会儿又看看地上的狗粮。

少年看了她许久许久,最后居然出乎意料地伸手掏出裤兜里的方手帕,然后缠在自已的手掌上,再去拉她又黑又脏,捏着衣角的小手,

“以后你就跟在我身边。”

十岁那年遇见他,从他在舅舅家里带着自已出来的那一刻开始,甘宛蜷缩在车后座里,看着少年白皙如玉的侧脸,就暗暗在自已心里发誓,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跟在这个好看的大哥哥身边。

时光飞逝,一眨眼她就跟在了他身边十六年。

十六年来,他就像个法西斯,残忍,毒辣,却也调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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