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 / 1)

周四下午自习课,我正在教室里写作业,突然铃声大作。

全班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我身上。

我扯了个谎,说是家里有急事,赶紧跑出去接电话。

打电话过来的是邮差,通知我有信,让我自己去拿。

明明上次还送信上门的。服务差评。

不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

至少不会有人记得我的长相,今后于兰就算想要调查,也查不出是我。

放学后取了信,马不停蹄去出租屋,拆信,浏览,模仿于兰的字写信封,贴邮票,寄出去,然后将旧信封和信的照片收在一起。

之后长舒一口气。

信的内容必须要看。

可一旦看了,就忍不住想要产生放弃的想法。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从逻辑上看,并不等价于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但是在生活中,这个等价关系时常是成立的。

如果我是与她无关的局外人,大约,一定是怀抱同情与怜悯的吧。

但是同情从来都是在与自己利益无关,能够全身而退之时才有的消遣。

一旦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再可怜的可恨之人,也必须斩草除根。

否则,堕入地狱的人,就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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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周末,父母宣布一件大事。

打算搬家。

理由十分充分。

首先,房价还在飞速上涨,晚一天买就要多支付数十万。

其次,小区发生这样一系列的事,说实话,大家都有点担心安全。于兰的确是被找了出来,也受到了来自愤怒网民的惩罚,虽说最近都老实了不少,但是不能担保以后啊。

最后,新小区太好看了。

这是重点。

一边是住了十几年的残破的老房子,另一边是现代化时尚精品小区。

就像一个是容颜老去,青春不再的皇后,另一个是风华绝代的宠妃。

肯定选择后者。

距离也不是很远,靠近地铁站,交通相当便利。旁边的大型购物商场和超市也有很多。

再加上这边并没有关系十分要好的朋友,所以我立刻就同意了。

唯一有些不舍的,大概就是没办法经常去三哥的画室玩。

相对的,见到季冬云和蔡罗萱的机会也要减少。

不过综合考虑,搬家还是不错的选择。

于是在四月中旬,装修工作启动,预计暑假里就能住进新家。

而那时候。

母亲突然失落:“那时候我的休假也结束了!”

为了宣泄不满,我和父亲陪着母亲出门买包。

接着,在商场遇见了沈微琪。

旁边站着冯玉策。

我有点纠结要不要去打个招呼,反倒是沈微琪,远远看见父亲,立刻蹦蹦跳跳就过来,对父亲问好,又赞叹母亲年轻漂亮。

我缩在父母中间,眼睛不知道该落在什么地方。

父亲笑眯眯的得问沈微琪:“你身后那个男生是谁呀?不会是哥哥之类的吧。”

“啊,老师不要告诉我家人好不好!”

“哈哈,也是。才刚上国中,要等到大学之后才说对吧。”

“老师您最好啦!”

沈微琪几乎要笑成一朵含羞草,冯玉策也只是点点头,问声好,之后假装不认识我一般,离开。

我走了几步,不时回头看。

母亲啧啧嘴:“好看是好看,但总觉得这样的性格会吃亏啊。”

父亲也点头,但是没有说什么。

我呢。

总是回头的我,终于一头撞在模特身上,差点摔进店里。

不知为何,真正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我竟然觉得,这两个人很般配。

没有一点嫉妒或者不甘心的感觉。

彻底从冯玉策那里毕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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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五月初,虐待动物事件已经基本上被一波又一波新闻冲死在沙滩上,没什么人提起这件事。

然而信件还是一封接着一封送到我手中。

于兰母亲的字我都已经临摹得极其熟练,即使没有模板也能写出来。从信的内容来看,也开始渐入佳境。

晚上,我对着台灯,打开盒子,重温信件的内容。

第一封信——也就是我以寄错地址为借口亲自送去的那封信,是以派出所某个热心小民警的语气写的。

内容很简单。

某个单亲家庭的姑娘,因为父亲入狱,又缺乏良好的教育,寄人篱下,十分可怜。如今她父亲又因为错事入狱,小姑娘在派出所里查到了您现在的地址,十分想要见您一面,但是又怕您生气。今日冒昧写这封信,是想请您看在毕竟亲生女儿的份上,和女儿聊聊,让她振作起来。随信附上小姑娘的居住地址。希望能有帮助。

一般看来,这样的考虑是无可厚非的。毕竟当初于兰被母亲抛弃的根本原因是于兰母亲对她父亲的失望与愤怒,和于兰本人是没有关系的。而且这是亲生母亲,再怎样也不会铁石心肠到完全不去理会的地步。

几天之后,于兰母亲的回信送来。

这信寄到了我留下的地址上——于兰的母亲以为这里是于兰住的地方。

她不会亲自过来见于兰——因为和于兰住在一起的,是那个男人的亲戚。同时她也不会直接把信寄到于兰学校,因为信里没有留下学校地址。

所以要寄信,要和于兰取得联系,只能寄信到这里。

在这里收信的人,是我。

拿到信之后,模仿于兰母亲的字,我重新写了一封,寄到于兰的学校里。

这就是我最初的计划。

需要很长的时间,慢慢修复这段关系。

不能着急。

时间,能治愈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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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天气一直在逼近30度,但是从没有成功突破。

这一纪录终于在5月25日这一天被打破。

清晨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之时,烦躁的鸟鸣声似乎就在诉说今日会很炎热。

父亲和母亲中午要去装饰城挑选家具之类的,我需要自己解决午饭。算了算日子,大约今天会有于兰的回信,于是我决定中午去一趟出租屋。

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月,偶尔心血来潮会收拾一下,现在竟然看起来要整洁得多。

今天再去,意外见到一个意料中的人。

这处旧房子,同样位于一处家属楼中。

戏剧社家属院。

当初决定租房子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这里。

就像去滑冰的时候偶遇唐哥,说不定能遇上小白呢!

事实果然如此,今天中午我再去的时候,还没有进楼道,就在小区门口见到了小白。

与高中时候不同,现在还是个男孩子的模样,头发半长,乱糟糟地,没精打采低着头,沿着墙根小碎步往前走,看也不看路,直接撞在同样沿着墙根走躲太阳的我身上。

我手里买的饭直接飞了出去。

小白看见饭飞了,立刻飞扑过去:“饭!”

“哈?”

一般来说,不应该更加关注被撞到的人吗?

我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略带无奈。

小白把饭还给我。里头的汤水一点没洒。

“少侠好功夫。”

我接过,笑道。

小白一声不吭,转身继续走。

身后,有个欢脱的女生在叫他。

是梦雅吗?

我回过头,果然。

美人就是美人啊!国中时代的梦雅有着简直要人命的清纯,穿着及膝的校服裙,梳着马尾,白嫩的脸上挂着笑,正挥着一只手。

见我也回头,梦雅缩了下脖子,冲我也笑了一下。

简直有种,就算这姑娘将我的午饭全洒了我也绝对不会生气的感觉。

当然,如果她真得这么做了,我会很开心有要她的联系方式的借口。

就这样,带着有些任性的好心情,我来到出租屋,一边吃午饭,一边等信。

结果失算了,中午没有信。

不过,见到了小白和梦雅也算是意外收获吧。我看看时间,差不多要去学校了,于是收拾一下东西,走出楼道。

刚出家属楼,就撞见梦雅,她面对刷了白漆红字的墙面站着,双手撑着书包带子,用脚踢地上的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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