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喜欢(1 / 1)

篮球场人声鼎沸。

我靠着大树,斜眼看那些疯狂尖叫的女生们与真正喜欢篮球的男生们。

李灿站在我身边,努力踮脚,最后放弃,愤恨道:“全世界的高个子都围在前面,什么都看不到!”

我想笑。

放弃看球,李灿接了个电话,然后对我说:“大蕊子要过来。”

我点头。

大蕊子,是李灿从初中开始一直到现在的好朋友,达到了同床共枕的级别,要不是两人身高悬殊,恐怕连同一件衣服也可以换着穿。

大蕊子大名叫刘蕊,也许是名字里心太多,过犹不及,所以本人有些缺心眼,这件事我在第二次与她接触之后就发现了。现在是与她第三次接触。

不多时,远处烟尘滚滚,大蕊子翻滚而来,手里提着一大袋饮料,上气不接下气,将饮料往我怀里一堆:“请你们喝!”

我看了一眼数量,略多。

大蕊子面红耳赤,抹了一把汗,道:“他们踢球的,也请他们喝。”

“踢球?”

我越过篮球场,看向被橙红色塑胶跑道环绕在中央的足球场,恍然大悟:那里正活跃着几个运动健儿,虽说没有篮球少年瞩目,但也闪耀着名为阳光的青春气息。

我回过头。问:“是哪个呢?真正想送饮料的。”

再一次地,大蕊子的脸红了。

正此时篮球比赛中场休息,季冬云随手接过围观女生递来的毛巾,挤出人群,朝这边走过来。李灿冲他挥了挥手,然后拉着大蕊子往操场走去,大蕊子不明所以:“干嘛?干嘛走?呀!那是季冬云啊!天哪!真帅!”

李灿一脸黑线将她搬走。

季冬云走到我对面,伸出手:“水。”

我从包里掏出保温杯,拧开,递给他:“加了柠檬和蜂蜜。”

季冬云仰起头,一饮而尽,夕阳余晖洒在满是汗珠的头发上,闪着光芒,和其他美人不同,很柔和,一点都不刺眼。

好像只要我伸出手,那光芒就会将我溶进去一样。

喉结上下滚动了一周,季冬云抹干净嘴,将杯子还给我,双手叉腰,不悦:“你又只在旁边看。旁观者吗。”

我冲那铜墙铁壁一样的人群努努嘴:“来得太晚,没挤进去。”

季冬云叹口气,伸手拽住我的手臂,不由分说拉着我走向篮球场。

我觉得,脸有点发烫。

“干什么啦!放手!会被——”

“哟,是弟妹吗!果然名不虚传啊!”

球场尽头,传来一个男生的玩笑声。

原本喧嚣的篮球场,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我身上,却没有一个人看我。

片刻后,议论声四起。

知道季冬云的人很多,知道我的人却不多,更何况,这里有不少从市三中追过来的女生,她们说什么,不用听我也知道。

大概就是,可惜啊,有女朋友了,或者,这个人是谁,没听说过,之类的。

我用脚尖踢了踢季冬云的脚后跟,季冬云笑着松开手,走向那个发话的男生,笑笑:“唐哥抬举了,称不上弟妹,还没追到手。”

全场又是一片哗然,这下子我可以确信注意力都在我身上了。

这得是有多傲啊。

大概是这样评价我的吧。

被季冬云叫堂哥的男生还准备说什么,下半场的哨声响起。

我看了一眼时间,还有一分钟休息时间才结束。大概是裁判觉得场面有些尴尬吧。

不管怎样,我挺感激她的帮助。

这样想着,我抬眼望过去,却看到于兰捏着哨子,也正在看着我。

啊,前言撤回。

我想,我惹上了不想惹的麻烦。

下半场开始,大部分人的注意力又回到球场上,但,还是有不少好奇的女生在打量我。

我一个人站在人群最前方,双手抱肩,目视前方,很不自在。

来个人与我搭个讪也好啊。这样子太尴尬!

就在这时,天使降临。

---

“我叫李唐原。”

是刚才和季冬云说话的那个男生,市三中篮球队主力,高三,身高,大概有190公分吧。

站在他旁边,连我都有小鸟依人的感觉!

“郭。。。媛爱。”

我小心翼翼打量四周,似乎因为他的原因,我更加引人注目。

李唐原咧嘴笑:“我知道你。冬云整天挂在嘴上。我俩以前邻居。”

“这样啊。”

我仔细观察李唐原的长相:说不上帅气,但有不怒自威的大哥风范,五官端正,剃着平头,很精神,嘴角有道三公分左右的伤痕,给人一种不好接近的感觉,但笑的时候又很温暖。

**大哥?

不过,和季冬云真是一点都不像啊。堂兄弟之间一般不是好歹还是会有点相似之处的吗

“又是亲戚,又是邻居,你们关系很好吧。”我问。

李唐原挑起一根眉毛,想了一会儿,搓着手笑起来:“你误会了!他叫我唐哥,唐朝的唐,我名字,李唐原,不是亲戚的那个堂哥!”

“哎?”我还以为是堂兄弟呢!

“不过搬家之前我俩经常被邻居说像兄弟!”李唐原点点头,“他打篮球还是我教的。这小子太聪明,什么都是一学就会。打篮球也是。”

我转过头,看向篮球场。

再看篮球场边那些疯狂呐喊的女生们。

嘛。似乎能够理解亲妈粉的心情了。

对话还在继续。

“我说,冬云挺不错的。你就从了他呗。”李唐原说这话的时候目视前方,没有微笑,像是在逼迫良家妇女的乡绅土豪。

我下意识后退半步,不料踩到一个人的脚,对方叫出声来,我立刻回头:“抱歉——小白?”

小白就是白瑞涵,他是个名副其实的伪娘,同时,女装癖。因为本身骨架比同样身高的男生小,脸又长得很不错,稍微化一下妆,根本没有人看得出他是个男生。再加上光滑柔顺的肌肤与优雅淑女的举止,让他即使穿女装也不奇怪。

但,白瑞涵并非天生如此。

小时候因为生病,服用大量含有雌性激素的药,造成雄性激素缺乏,第二性征发育不全,小学时一直被当成娘娘腔的怪物被孤立。初中时遇到王梦雅,在她的教育下学会有尊严得反抗那些欺负自己的人,并且,找到了符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虽说在一般人看来,白瑞涵走上了一条更加凶险诡异的路,但,他开心就好。

现在,白瑞涵弯腰捂着脚,挤出一个微笑:“跟梦雅散步的时候看见你,想过来打个招呼。”

“这都能看到?”我指着周围的人山人海,白瑞涵又笑:“先是看到你旁边这位大哥的。”

李唐原的身高,的确。。。

我顺着李唐原汗透了的球衣往上看,忽然发现,李唐原的脸,不自然地红。

他的表情越发严肃,眉头紧紧皱在一起,双拳紧握,眼神飘忽,喉结上下滚动。

白瑞涵打断我的观察:“我先回教室了。”

“等会儿。”

我露出笑容,趴在白瑞涵耳边小声说:“穿裙子的时候不要弯腰,小心走光。”

白瑞涵一下子捂紧了裙角,脸红了:“多。。。多谢提醒。我回去了!”

说完,猫腰钻出去,跑远了。

我再抬头,李唐原终于不再目光游离,他转过头,望着白瑞涵的背影出神。

这样误会下去没有问题吗?

出于对白瑞涵的一点小小的感恩心理——在班主任刁难我时,他的那份担心,我铭记在心,我拍着李唐原的肩膀说:“那是我们班的,人特别好,家教也好。”

李唐原浑身的肌肉紧绷,连忙转头:“哦。”

我又加了一句:“是个特别可靠的男孩子哦!”

“哎!”

“这是个秘密,不准说出去的!”我对垂头丧气的李唐原做出保密的手势,却不知道,我自以为是的好心,与想当然的帮忙,在那之后,将引发一场多么巨大的风波。

但,扪心自问,如果时间重新来过,我还是会选择同样的做法。

因为,那是我所能决定的范围内,最好的结局。

“砰!”

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篮球弹过来,砸在李唐原脚边,季冬云跑过来捡球,面带微笑对李唐原小声说:“朋友妻啊!”

“想什么呢!”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李唐原还沉浸在暗恋失败的阴影之中,点头道:“是啊。。。不可欺。。。”

“喂!你还真有那念头——”“回去打球啦!”

我把季冬云推回去,之后,将注意力集中在球场上。

这时候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于兰站在我们身边,正在看着我们。

她像是闻到了腐烂美味的秃鹫,眼神中闪烁着贪婪的色彩。又像是躺在蛛网正中的八目蜘蛛,静候猎物送上门来。

而猎物们,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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